1、四、武官先秦最高军事长官为司马或大司马。作战时军队分左中右三军。春秋时分上中下三军,三军将领称将上军、将中军(又称中军元帅) 、将下军,此是武职设置之始。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可分为三个方面: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将领;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领兵作战的将帅。秦汉南北朝时太尉(汉武帝时称大司马)掌全国军事行政。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任;将军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武帝以后,大将军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甚大。郎中令(汉武帝时改名光禄勋)率郎、期门、羽林、卫尉统辖卫士,中尉(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统率中尉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城治安。秦汉军队大体可
2、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 分。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 包括南军、北军。郎 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 、卫尉和中 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 戍。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地方军有 材官、骑士和楼船(水兵)三个兵种,由郡尉(都尉) 和 县尉协助太守、县令统管,每年进行射御、骑驰和战阵训练, 秋季进行“都试” 。平时维持社会治安,战时凭兵符应 调从征。魏晋以后,权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时往往加以“假黄钺”的称号,有代表皇帝亲征之意;地方军政长官加以“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的权力。武职的幕僚称参军或参军事。隋唐时期兵部尚书掌全国军事行
3、政,各地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中唐以后,朝廷组成新的中央禁军共十个: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威军(势力最强,中设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为禁军统帅) ,各置大将军、将军、龙武、神策、神武等为统军。宋代正规军都称为禁兵,仁宗时达八十多万人。禁兵由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步军司三衙统属。殿前、侍卫步军、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品级从二品,俗称分别为“殿帅” 、 “步帅” 、“马帅”,合称三帅。教练武艺的军官称都教头、教头,单称教头的地位很低(如林冲) 。禁兵的调动权在枢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枢密院是军事行政机关,长官为枢密使。在地方路、府、州,设兵马总管或兵马都监(简称都监)
4、 ,或提辖兵甲(简称提辖) (如张都监、鲁提辖) 。兵部仅负责给养训练。元朝成吉思汗时的卫队叫“怯薛” ,首长称怯薛长。忽必烈时,成立左、右、中、前、后五卫亲军,作为拱卫京师的常备军,每卫设都指挥使统领。明中央设大都督府,初设大都督一人,后改设左、右都督,洪武 12 年分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掌全国卫所军籍,设兵 部掌征讨、镇戍和训练。战时命总兵官出征,战罢兵归 卫所,将印归朝,实行统军、调军与指挥权分离的,军不私将、将不专军的制度。省设都指挥使司。兵部掌管武官的任免、考绩和军队的训练给养等。 明代军队实行卫所制。卫是基本的军事编制,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其长官,卫称指挥使,所称
5、千户、百户,旗下还有总旗、小旗。明代还设有专门的特殊卫所和军队,如所谓亲军各卫,又叫上十二卫,是专门负责警卫星宫皇城的御林军,其中的锦衣卫还逐渐发展成为特种的镇压部门,由皇帝直接指挥做缉捕刑狱的工作。这些卫不归五军都督府统率,直属皇帝指挥。又如在军队中设有京军三大营,也是皇帝直属的装备最好、训练校精的特种部队,五军都督府对它们是无权过问的。清代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绿营兵也称绿旗兵,是清入关后招募汉人组成的。管辖绿营兵的称提督。驻防各地将军的职衔都冠以所驻地名,如盛京将军、伊犁将军等。清代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在地方临时招募的兵卒称为“勇” ,其军队称为
6、“勇营” 。曾国藩和李鸿章建立的湘军和淮军就是清政府镇压起义军的主要武装。总兵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14 世纪17 世纪初之明朝时期,总兵为无品级之武官官名,其统辖兵士、编制定员、位阶皆无一定,通常为公侯或地方都督兼任。清朝之后,军权归为各省巡抚提督之文官,而听从巡抚提督之总兵武官则改为正二品,视驻地,统辖兵员多寡相差甚多,大约于一万五千名至数百名之谱。一般来说,清朝于全中国设有总兵定员 83 名,其中,陆路总兵约占70 名,水路则为 13 名,统辖中国十八省 614 防营约 63 万兵力
7、。例外台湾 20 世纪之前,台湾总兵受台湾道节制,统辖部队称台湾镇,官衔亦称台湾镇总兵,人数则在一万名至一万五千名左右。清代总兵为绿营兵正,官阶正二品,受提督统辖,掌理本镇军务,又称“总镇” 。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镇标” 。清初,总兵无定品,系左右都督、同知各衔,乾隆十八年(1735) ,始定品轶。京师步兵营有左、右翼总兵,为步兵统令佐官,清末,北洋海师亦有左、右翼总兵,各统铁甲舰为领翼队长。提督其制始于明,但当时并非固定之职官名称,不设员额,亦不常置。明嘉靖间京营有提督总兵官,旋改为总督京营戎政。隆庆初,仍以总督为提督,后又增至六提督,旋改称总督戎政。各省巡抚、镇守总兵官常加提督军务、提督
8、等衔。明提督多见而非正式官名。清代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 ,统辖绿营本标官兵及分防之营汛,节制各镇总兵而听调于总督。提督为一省绿营兵的最高长官,从一品,品级与尚书、总督、将军相等。清大体上每省置提督军务总兵官一员(福建设两员,陆路、水师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长江水师二提督) 。所属有镇、协、黄、汛各级,其直辖部队称提标。清学政以提督某省学政为全衔,此提督与明代同,非正式官名。“九门提督”是中国清朝时期的驻京武官,正式官衔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
9、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实际为清朝皇室禁军的统领,品秩为“从一品” 。步军统领衙门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是京师卫戎部队。掌京城守卫、稽查、门禁、巡夜、禁令、保甲、缉捕、审理案件、监禁人犯、发信号炮等要职。九门指的是东边的东直门、朝阳门;西边的西直门和阜成门;北边的德胜门、安定门;南边的崇文门、正阳门(前门)和宣武门。统称“内九“内城“而九门提督权力可不小,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就是掌管内城的负责人。 五、监官与谏官监官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 。谏官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也通称言官。监官最早设于战国,当时由君主的秘书御史兼任
10、。秦与西汉设立御史府,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辅佐。在内廷保管档案并督促百官的,称侍御史;出外监察郡县的称监御史。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的,皇帝临时派遣有诛杀之权的御史,称为绣衣御史,或称绣衣直指。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御史中丞为长官,转属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别称宪台。从此之后,御史为监察官的专称。魏晋以后,御史台从少府独立出来,成为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与监察,有监司之称。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长官。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
11、始。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六、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秘书是指在君主左右从事文字图书等工作的官员。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的职务分化、发展出来的。战国时期君主的秘书有御史、主书、掌书、御书、尚书等不同的称呼;为备君主随时咨询的文学之
12、士称为学士、博士、博闻师等。秦汉时的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属兰台。兰台是宫内收藏图书和档案的地方。西汉的麒麟阁、东汉的东观(gu_n)都是禁中藏书之所,皇帝命别的官员入掌其事。东汉置秘书监,太史令仅掌天文历法,无修史之职。史书的修撰,由皇帝临时指定文学之士在东观进行,称为著作东观。汉宣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石渠阁,汉章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白虎观,此时为侍讲之始,有讲郎之称。记载皇帝的言行, (修起居注)多由宫内女史担任,也有皇后亲自撰写。隋唐时以中书省之中书舍人掌制诰(撰拟诏旨)之职。中书舍人的职称,有多次的改变,隋至唐初称内史舍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翰林院之设,始于唐代,本为各种文
13、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文学之士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唐玄宗初置翰林待诏,又改为翰林供奉,后改为学士,置学士院,入院的称翰林学士。唐代的秘书省曾改称兰台、麟台。北齐始设史馆,唐太宗以史馆为宰相兼领职所,称为监修国史。唐又在门下省设起居郎,掌修起居注之事。唐初置弘文馆,掌四部书及其他图籍。开元年间,又设集贤殿书院,以宰相一人为学士,掌刊辑经籍、撰集文章,缮写御本等。弘文馆、集贤殿书院的学士也受命参与机密,草拟诏旨。中唐以后,皇帝对学士的礼遇,常超过宰相。宋代对学士尤为重视,学士院改称翰林学士院,或称翰苑、禁林,因地在宫禁,待遇优异,号称玉署、玉堂。明代将制诰、著作、修史、图籍等职都合并于翰林院,别称词林,从此翰林才成为文学之士的专称,翰林院也正式成为外朝官署。清初置文馆,处文学侍从之臣,称为文馆大学士。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拟对外文书及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为皇帝进讲,为皇子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