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行招商承诺书本人 ,男/女,家住 ,身份证号 。本人于 年 月购买了延安市宝塔区迎宾大道 2818号米蘭城 层 号商铺,购买面积 ,决定自行招商 。为了保证商场的统一管理,也为了实现本人的商业利益,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现本人向商场承诺:自行招商 的品类与商场一致;服从商场统一管理,并缴纳 10000 元管理保证金;协助商场做好商业管理、宣传推广活动。要求商户遵守商场制定的经营活动守则、规章、制度;依法缴纳与营业有关的税费,并按商场要求缴纳水费、电费、物业费,广告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因本人自行招商所发生的有关租金、租期等租赁纠纷由本人自行解决,与商场无关。本人保证与商场同步开业,如在商场开业时本人不开业或者开业后停业超过一个月,商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管理保证金;如商场开业时本人不开业超过 或者开业后停业超过 ,本人同意按购置商铺总价 5%作为年租金,低价将该商铺出租给他人,租赁税费由本人承担。承诺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