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楚星大江分公司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模块危化品管理子模块 GLZD-AH0307起草:刘兴先 审批:张红艳 批准:刘刚 版本:C/01 签发:2014 年 3 月 10日硫酸贮存使用管理制度1 管理概念控制两大环节(贮存、使用)、执行一指标(液位) 、维护好根部法兰、关 键阀2 管理范围硫酸中心、复肥中心3 生产使用3.1 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乱排乱放;使用过程中严禁敲击容器设施。3.2 严 格执 行检修规程,检修时按硫酸特性做好个人防护(配备防酸雨衣、防酸胶鞋、防酸手套、有机面罩等,硫酸泄漏较大时要穿防化服,并在现场标识)。3.3 在 岗位上公布硫酸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组织岗位人员培训
2、学习,严格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4 贮存4.1 容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通道畅通。4.2 未经批准,容器 设施周围禁止各类动火作业,硫酸管道和槽罐体需动火,要办理特级动火作业证,经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4.3 严格控制贮槽液位在最大容积 80%以内。4.4 容器设施的维护保养由包机维修工负责,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4.5 作业人员严格进行巡回检查4.5.1 操作工 1 次/2 小时,班长 1 次/班,包机 维修人 员 1 次/天,中心管理人员 1 次/天,大江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1 次/周。4.5.2 各级巡检人员对容器设施相关部位(如阀门、储罐本体、管道等)、安全附件(如温度、液位等)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法兰、根部阀防护胶皮及消气防设施等),并在巡检表上做好记录。4.5.3 巡检人员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班长及相关人员,并立即联系包机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泄漏较大时要启动应急预案。4.6 严禁无关人员接近槽区和在贮槽区逗留,现场要悬挂警示标识。4.7 应急用电石渣或纯碱必须充足并整齐堆放在现场。5 本制度由大江分公司安环模块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