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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核心精讲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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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 页第一章 总 论整理出关键词,考前突击记忆。(考卷中可有可无)熟悉,平时也需要关注。(考卷中会出现)熟练掌握。(必考,考频高。)本章目录核心考点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

2、规范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例题单选题】(2008 年)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 B,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核心考点二: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

3、成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 内容 客体、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2 页(谁) (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注意】三要素缺一不可!(一)法律关系主体1.主体的种类【例题多选题】(2018 年)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甲市财政局B.大学生张某C.乙农民专业合作社D.智能机器人阿尔法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自然人(公民)、组织、国家。2.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自然人或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有没有)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4、能不能)(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 年龄 精神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 8 周岁(8)不能辨认自己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8且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年满 18 周岁(18)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且18)可以辨认自己行为【注意】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案例】ABCDE 五个人A 今年 7 周岁,智力超常,就读于双一流大学实验班。B 今年 8 周岁,精神状态正常。C 今年 18 周岁,身体稍有残疾,精神状态正常。D 今年 16 周岁,全日

5、制高中在读。E 今年 17 周岁,在某餐厅打工,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正确答案A 今年 7 周岁,智力超常,就读于双一流大学实验班。(无)B 今年 8 周岁,精神状态正常。(限制)C 今年 18 周岁,身体稍有残疾,精神状态正常。(完全)、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3 页D 今年 16 周岁,全日制高中在读。(限制)E 今年 17 周岁,在某餐厅打工,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完全)【例题单选题】(2017 年)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赵某,9 岁。系某小学学生B.王某,15 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C.张某,13 岁。系某初级中学

6、学生D.李某,17 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二)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三)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物(1)自然物:土地、矿藏等(2)人造物:建筑、机器等(3)一般等价物:货币和有价证券【注意】物可以有形态也可以没有形态,如天然

7、气、电力等。2.人身、人格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注意】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3.非物质财富(1)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明等(2)荣誉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4.行为(1)生产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4)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例题单选题】(2017 年)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 3 台机器设备,总价款为 60 万元,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签订买卖合同B.甲公司和乙公司C.60 万元价款D.3 台机器设备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 A,属

8、于引起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行为;选项 CD,属于买卖合同的对价和标的物。、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4 页【例题多选题】(2017 年)非物质财富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各项中,属于非物质财富的有( )。A.著作B.嘉奖表彰C.发明D.荣誉称号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非物质财富包括:(1)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明等;(2)荣誉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核心考点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

9、、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等。(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2.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代表行为行为是否合法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单方行为 遗嘱、行政命令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多方行为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例题单选题】(2018 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爆发战争B.发生地震C.签订合同D.瓜熟蒂落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律行

10、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活动,选项 ABD属于法律事实。【例题单选题】(2016 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 1 个月,租金 1 万元。引起该租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A.租赁的挖掘机 B.甲公司和乙公司C.1 万元租金 D.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 D,属于引起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选项 AC,属于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和对价;选项 B,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5 页核心考点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法的形式

11、的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形式 制定机关 名称规律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非基本法律 法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条例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办法条例实施细则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办法效力排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特别行政区法、 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例题单选题】(2017 年)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最低的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宪法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12、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二)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6 页4.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谁来做裁判?(1)法律之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法律与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制定机关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

13、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三)法的分类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 记忆口诀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本普通看制定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特别看效力根据法的内容划分 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程序看内容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 国际国内看主体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公法和私法 公法私法看目的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不成文看形式【例题单选题】(2017 年)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

14、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 BD,属于法律;选项 C,属于部门规章。考点五:仲裁(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纠纷双方 法律关系是否平等 救济途径(经济)仲裁民告民 平等民事诉讼行政复议民告官 不平等行政诉讼(二)仲裁 VS 民事诉讼或裁或审申请仲裁的前提:存在有效仲裁协议。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自愿原则)。2.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

15、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例题单选题】(2009 年)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7 页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当事人未能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即可。(三)仲裁的适用范围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16、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2.下列纠纷不能通过经济仲裁程序解决:(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并非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纵向关系纠纷);3.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1)劳动争议的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适用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程序)。(四)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 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公平合理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

17、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六)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2.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18、。(七)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先自由选择)若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注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8 页(八)仲裁裁决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2

19、.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3.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 3 名或者 1 名仲裁员组成。(1)当事人约定由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 名仲裁员,第 3 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 3 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2)当事人约定由 1 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

20、任指定。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注意 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注意 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5.仲裁的和解(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6.仲裁的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1)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2)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

21、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7.作出裁决(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情况 1】21?【情况 2】111?【注意】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8.履行裁决及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例题多选题】(2016 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不能提请仲裁的有( )。A.货物运输合同纠纷B.收养纠纷C.房屋

22、买卖合同纠纷D.继承纠纷正确答案BD、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9 页答案解析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例题判断题】(2015 年)对仲裁庭作出裁决不服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核心考点六: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注意】仲裁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小。(二)审判制度1.合议制度。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 3 人以上的单数。独

23、任制下,由 1 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独任制适用案件:(1)简易程序案件(2)特别程序案件(3)督促程序(4)公示催告程序2.回避制度。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注意 1】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回避制度,“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注意 2】当事人请求上述人员回避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3.公开审判制度(1)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2)“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

24、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4)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一个案件经第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该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注意】特殊情况一审终审。(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例题多选题】(2011 年)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

25、件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 C,属于纵向经济纠纷,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0 页【例题多选题】(2017 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B.不论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C.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D.涉及个人隐私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正确答案ABCD(三)诉讼管辖1.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

26、,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普通管辖)一般情况。“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被告就原告”原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2)特殊地域管辖(特别管辖)纠纷 管辖法院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地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 运输合同纠纷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侵权行为实

27、施地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 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 公司住所地 【注意】特别管辖不排除一般管辖,上述纠纷均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纠纷类型 专属管辖法院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港口所在地法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2)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4)协议管辖可协议的纠纷类型。、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28、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1 页“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协议的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吿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注意】协议管辖排除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以协议约定为准,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共同管辖(选择管辖)“立案在先”原则。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例题判断题】(2017 年)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不动产所有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不

29、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四)诉讼时效1.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2.诉讼时效期限届满的法律效果(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3)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案例】老王 2017 年 6 月 1 日管我借钱,约定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还钱,结果没还。我把这茬忘了,一直到 2022 年 1 月 1 日才想起来,把

30、老王告了。【提示】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问题 1】我能去法院告老王吗?【问题 2】我能告赢吗?【问题 3】我有机会要回来钱吗?正确答案【问题 1】我能去法院告老王吗?(上诉权)【问题 2】我能告赢吗?(胜诉权)【问题 3】我有机会要回来钱吗?(实体权)3.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起算点 长度普通诉讼时效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时起 3 年最长诉讼时效 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 年【案例 1】2017 年 3 月 1 日晚,月黑风高,老王被人打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2017 年 6 月30 日老王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表明将

31、其打伤的是老李。经交涉无结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法院是否受理?正确答案受理。【案例 2】1997 年 3 月 1 日晚,月黑风高,老王被人打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2017 年 6 月30 日老王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表明将其打伤的是老李。经交涉无结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法、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2 页院是否受理?正确答案不受理【例题单选题】(2018 年)2017 年 12 月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乙银行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一定期限,该期限为( )。A.3 年B.5 年C.10 年D.2 年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

32、的知识点。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发生原因(事由) 发生时间 效果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1)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2)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 6 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

33、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进行中(1)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清零(2)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案例】老王欠我钱,约定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还钱,但 2017 年 12 月 1 日没还,我可以于(2020 年 12 月 1)日之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民事权利。【突发事件 1 】2020 年 2 月 1 日发生了不可抗力,结束时间为 3 月 1 日。诉讼时效期间是否中止?【突发事件 2】2020 年 8 月 1 日发生了不可抗力,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 日。诉讼时效期间是否中止?【问题】诉讼时效

34、期间届满之日?正确答案2021 年 4 月 1 日。【例题多选题】(2014 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C.权利人提起诉讼D.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 ABC,主观原因,导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选项 D,客观原因,导致、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3 页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5.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35、(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五)调解、判决和执行1.调解(1)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注意】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可以调解,行政案件不可调解。(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注意】除特别情况外,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不得调解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2.判决公开进行没有例外(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36、院提起上诉。(2)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3)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3.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例题单选题】(2013 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是( )。A.5 日B.10 日C.15 日D.30 日正确答案C、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4 页核心考点七: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范围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1 项)当

37、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

38、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示】抽象行为不可议,内部行为不可议,只有具体行为可议。【注意】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

39、(不包括规章、法规、法律)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理解 1】外部行为可议,内部行为不可议,但可以依据公务员法申诉。(内部行政行为)(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理解 2】行政机关并未行使行政权,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5 页【例题单选题】(2017 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赵某对工商局暂扣其营业执照的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B.王某

40、对税务局将其调职到其他单位的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C.张某对交通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D.李某对环保局给予其撤职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 B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2)选项 C,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处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可申请劳动仲裁)。(二)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41、。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诉中不议)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5.原则上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1.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注意】行政复议参加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42、2.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政府部门 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本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该派出机关 【注意】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针对没爹的情况)【提示】国税局与地税局合并为税务局,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教材此处保留了国税,按照教材掌握。(四)行政复议决定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43、(不开庭)。【注意】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链接】与仲裁和诉讼不同,其既不开庭也不公开进行。、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6 页2.举证责任:倒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3.答复时间:“603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 日的除外。【注意】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 日”。4.决定种类。决定类型 适用情形决定维持 具体行政

44、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 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5.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不上诉生效。【例题单选题】(2013 年)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A.申请人B.被申

45、请人C.第三人D.行政复议机关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例题多选题】(2017 年)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有( )。A.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的B.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的C.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D.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正确答案ABCD【例题单选题】(2008 年)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A.乙市国税部门B.乙市人民政府C.甲省国税

46、部门D.甲省人民政府、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7 页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国税属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核心考点八:行政诉讼(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12 条)。2.法院“不受理”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内部行政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题单选题】(2018 年)

47、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税收强制执行的决定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李某作出罚款 2000 元的决定C.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 15 日的决定D.财政部门对其工作人员孙某作出记过的决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诉讼管辖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

48、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地域管辖(1)普通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行政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跨区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3.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题多选题】(2016 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可由

49、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019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第 18 页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对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ABCD(三)起诉和受理1.必经复议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起诉。2.选择复议(1)行政机关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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