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责任制四项制度一、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属各支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管党责任意识,提高管党工作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一)报告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级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2.阶段性党建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局党委部署的日常党建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3.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两新
2、”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情况。4.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5.执行“三会一课”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6.各支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二)报告主体局属各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三)报告时间各支部在每个月的 25 日之前上报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专题报告。组织需要听取报告的,以通知为准。(四)报告形式1. 书面报告。各支部要按报告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递交报告。报告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上报。2. 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要
3、及时报告,在书面报告的同时,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五)报告要求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2.报告以月为期及时上报,逾期不补报;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 各支部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为加大党建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建立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一)检查的
4、内容1、党建基础工作。各类台帐建立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情况。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缴纳党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党组织收缴管理党费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3、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发展党员程序执行情况;党员结构优化情况;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建立情况。4、党员管理工作。党员信息台帐建立情况;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5、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6、 “双抓双促 ”、 “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活动纪录建立情况,党组织和党
5、员发挥作用情况。7、阵地建设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是否规范,场地是否整洁,制度是否上墙,资料是否整齐。(二)检查的方式、时间检查采取支部自查、个别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要在每季度认真组织自查,并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 20 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报告一季度以来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抓党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局党委根据自查的情况,进行个别随机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确定是否全面督查,一年内至少要全面督查 1 次。督查一般要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听取汇报) 、看(实地查看) 、问(座谈询问) 、查( 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三)通报的方式、时间通报采用现场
6、反馈、会议通报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抽查和督查工作时,督查组要客观真实地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参加通报会的人员一般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书面通报主要通报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执行党建月报告季自查情况,个别抽查、全面督查中所掌握的情况。(四)通报的范围在局属各支部、各单位范围内以文件或函的形式进行通报。(五)通报结果的运用局党委将检查通报的情况记载在检查记录上,对照检查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党建工作例
7、会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搭建促进党建的交流研讨平台,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 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建立党建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一)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月召开。(二)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三)参加例会的人员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四)例会要事先确定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例会内容一般是: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精神。2、总结本季度党建工
8、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党建工作。3、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加强党建工作的方法途经,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动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5、其它相关事宜。(五)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例会的召集、组织以及会议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存档。对例会形成的决议,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务求实效。(六)局属各支部也要制定相应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党建工作例会。(七)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季度检查和平时的工作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召开会议情况、工作状况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四、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
9、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管党意识、管党责任、管党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局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局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局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一)述职测评主体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的述职主体为局属各支部党组织书记。(二)述职的主要内容1、履行“ 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谋划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情况;对党建工作措施、进度计划的督促情况和落实情况。2、组织建设情况。深化“双抓双促” 、 “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情况;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在引领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
10、用情况;培育典型示范性党组织情况。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结构优化情况;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情况;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党员培训情况;党员关怀机制建立情况。4、推动经济发展情况。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农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情况。5、解决民生问题情况。为党员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6、组织工作创新情况。党建工作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鲜明特点和特色的情况。(三)党组织书记述职方式坚持向上述职和向下述职相结合。向上述职就是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述职会议由局党建工作领导
11、小组在每年年底分领域召开,集中进行。局属各支部书记全部进行述职。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向下述职就是向党员述职。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进行,参会人员以局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所通知的参会人员为准,各支部书记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向大会报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述职测评的基本环节1、述前准备。各支部书记要对照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2、大会述职。主要汇报本人在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3、组织测评。述职结束后,分别由参会人员和评委会成员进行评分。 4、总结反馈。述职测评结束后,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全局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以适当方式向各支部反馈有关情况。(五)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的结果运用把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建议局党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