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明政文2008 22 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灾后恢复生产的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有关单位:今年 1 月 23 日以来,我县遭受严重的冰雪冻害,冰挂雪压造成大量树木拦腰折断、整棵倒伏、断梢折枝,毛竹压断折裂、甚至连根拔起,苗木花卉断梢、折枝、倒伏、冻死,林业损失惨重,全县受灾林分面积 8 万多亩,特别是枫溪、夏坊等西部高海拔地区受灾最为严重;林业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为及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林业生产,最低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 (镇 )、县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业灾后恢复生产
2、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做好林业灾后恢复生产和次生灾害的预防工作,确保处置及时、应对有力、预防到位。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认真协调解决灾后恢复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最大努力把冰 2 雪冻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强化工作措施(一 )调查 受灾情况各乡(镇) 和 县有关单 位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受灾现场,调查核实林木受灾情况,分不同树种、权属、林种统计,受灾情况由县林业局统一汇总,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二 )受灾木清理1.清理标准清理灾害木的鉴定:拔
3、根倒伏或折断林木中马尾松少于 35 轮侧枝、杉木树冠保留在 1/3 以下、阔叶树 在第一个侧枝以下折断、毛竹压断折裂的,鉴定为可清理的灾害木。清理类型的鉴定:可清理的受灾木株数达 80%以上的林分,鉴定为全面清理。达 60-80%的林分属于近成 过熟林的,原则上可进行全面清理;属于中幼林的,应尽可能进行局部清理。达 3060%的林分,鉴定为局部清理。30% 以下的林分, 鉴定 为单株清理。清理方式的鉴定:商品林可根据受灾程度,采取不同类型进行清理,但对于坡度超过 35 度、阔叶树及立地条件差难以造林更新的林地,只允许清理断木(梢),不采伐树桩。生态公益林属于一级保护的,只允许清理断木(梢),不
4、采伐树桩,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清理;属于二级保护的,允许采取局部清理或单株清理;属于三级保护的,允许采用上述三种的清理类型。对于省道、县道沿线及城区一重山的受灾木,原则上只能进行局部清理或单株清理,确实需要全面清理的,应尽可能保留可以存活的林木。鉴定对象:原则上以小班为单位,地块相连、林种相同、树种相同、经营 主体相同、林分因子相近的林分,可合并为一个清理单元,但面积应掌握在 300 亩之内。2.清理程序。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受灾林木采伐,先由林权所有者提出申请,报所在乡(镇)林业站汇总,由县林业局、监察局、有关乡镇分管领导、相关村的村民代表组成鉴定小组进行现场确认核实(毛竹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5、,县林业局委托乡(镇)林业站根据鉴定意见和简易设计材料就地办理采伐许可证凭证清理。县林业总公司、青珩公 3 司所有受灾林木的采伐,直接向县林业局申请鉴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外受灾木的清理,根据鉴定小组意见,经县林业局审批,由保护区管理单位统一组织清理,收益返还给林权所有者。列入国家、省级保护的野生珍稀树木和挂牌保护的名木古树,按正常程序报批。尚在抵押期限内的抵押贷款山场,其受灾木的清理应先征得所抵押金融机构的书面同意后,方能审批清理。3.时间要求。规划当年清理的受灾木,应在 2008 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报批;规划次年清理的受灾木,应在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报批。(三)
6、森林恢复措施1.落实造林补植责任。经营主体是造林补植的责任人。业主在申请清理采伐受灾林木的同时,应书面承诺按照县林业部门提出的造林更新建议和造林技术要求进行造林补植,确保受灾林木清理后林地的森林恢复。2.全面清理的林地。应采取边清理受灾木、边做好林地造林准备,尽可能在当年完成造林更新。灾情严重、面积较大的,由林权所有者申请, 经县林业局核实后,次年完成造林更新。生态公益林必须在当年完成造林更新,采取补植套种阔叶树、封山育林等措施,培育形成混交林、复层林。3.局部清理的林地。应在当年全面完成造林补植,其中林地面积在 2 亩以上的应采取块状造林,2 亩以下的应采取补植套种。同时,要对受灾的马尾松幼
7、林进行补植,对杉木幼林进行留桩或平茬更新,并加大抚育管理力度,促进早日成林。4.毛竹林地。加强春季护笋养竹,对受灾竹林全面禁止挖笋。受灾毛竹采伐后,要落实抚育、施肥等技术措施,提高立竹量,加快竹林恢复。5.科学造林。造林补植要注意适地适树适类型,生态公益林要补植阔叶树,商品林要尽可能选择一些适合当地生长的速生优良树种。积极推广苗木良种化、造林施工专业化,组织造林专业队伍施工作业,以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四)相关政策 4 1.核拨采伐指标。对于受灾的林木经鉴定后进行清理,采伐结束后汇总上报省林业厅,统一核拨专项采伐指标。采伐规划由核准改为报备,并 纳入资源消耗统计管理。2.减免林业金费。
8、对于受灾的林木,林业金费实行先征后补,其中省、市分成部分和县级留成部分 30%的林业金费补助给林权所有者,专 款用于灾后山场清理、造林补植和抚育管理等。3.提供信贷支持。对受灾林农,可以申请林权抵押或其它小额贷款;对受灾严重、较大规模的经营主体,积极向上争取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用于扶持灾后恢复生产。4.保障种苗供应。县林业部门要加强调度和调剂余缺工作,摸清受灾林地的种苗需求情况,协助林农组织订购和调运苗木。同时,做好 2008 年苗木培育的种源管理和容器育苗工作,保证今冬明春造林补植的苗木需求。5.提供技术服务。县林业部门要组织业务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现场,发挥 林业部门的业务专长,积极为林农提供
9、采伐、造材、造林等技术指导。6.协调市场销售。各乡(镇)、县林业等部门要主动与各木竹加工企业联系,合理设置临时切片点,帮助解决受灾林木的销售加工,防止压价现象,尽可能为林农挽回经济损失。三、加强组织保障(一 )强 化组织领导 。县 政府成立林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 长及 县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保护区管理处、林业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综合服务组、受灾林木鉴定组、受灾林木清理组、造林更新组和治安保障组(具体名单附后)。(二 )加 强宣 传发动。各乡(镇)、县有关
10、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 传单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林木清理、造林补植、森林资源保护等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加强涉林信访矛盾的排查调处,及时解决灾后恢复生产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促进灾后恢复生产的有序、有效开展。 5 (三)维护林区秩序。县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源头管理,把执法和管理的重点转移到源头上,组织力量,加大巡山力度,对借机哄抢、盗伐、滥伐受灾木及木材加工企业乱收乱购木材等事件,应依法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的稳定。(四 )防范次生灾害。冰雪融化后,容易引发林木翻倒
11、、毛竹弓弹、断枝坠落和山体崩塌、滑坡、石块坠落等次生灾害,在组织受灾木清理中,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规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天气转晴后,受灾林地的林下可燃物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大山垅田边林下植被的清理力度,加强野外巡查和野外作业人员管理,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五)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县有关单位在组织灾后恢复生产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鉴定和审批的受灾木清理山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受灾木清理的申报、鉴定、设计和审批,要按规定时限办结,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吃、拿、卡、要,对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附件:明溪县人民政府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工
12、作领导小组名单二八年三月四日主题词:林业 救灾 意见县有关单位:县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森林公安分局、保护区管理处、林业总公司、青珩林场。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3 月 4 日印附件: 6 明溪县人民政府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陈华洲副组长:俞炳光、周建国、陈国强、巫河清、谢治贤、李 毅、康国庆成 员:王远辉、李秋生、王文山、潘 庆龙、郑福明、李 平,余迭生、郑 治安、张 翊、胡庆文综合服务组组 长:王文山副组长:李 平、余迭生、严 峰、陈孟亮( 负责枫溪、夏坊) 、林又姬、郑治安、张 翊( 负责盖洋、夏阳)成 员:林志鹏、詹伟 忠、兰
13、金奖、郭利良、白建明、王琰彬、邹 曦、余 明职 责:负责组织宣传有关灾后恢复生产的政策和技术知识,以及受灾情况调查;负责灾后恢复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协调处理;负责灾后林木清理、造林补植、森林资源保护等技术指导。受灾林木鉴定组组 长:俞炳光副组长:潘庆龙、郑福明成 员:有关乡镇分管 领导,林志鹏、詹伟忠、兰金奖、郭利良、白建明,相关村的村民代表。职 责:负责受理受灾林木鉴定,按照技术标准逐片现场鉴定,提交鉴定报告。受灾林木清理组组 长:余迭生 7 成 员:林业总公司及有关 乡镇分管领导,林志鹏、詹伟忠、兰金奖、郭利良、肖书富、黄积科、张光长、陈顺和,相关村的村民代表。职 责:负责制定受灾木清理方案,并组织清理保护区内受灾木。造林更新组组 长:李 平成 员:有关乡镇分管 领导,邓庭顺、黄敬绥、欧建德、黄世谦、黄积科、肖书富、陈顺和,相关村的村民代表。职 责:负责制定造林更新方案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保护区内造林更新工作,协调解决种苗供应。治安保障组组 长:李秋生成 员:有关乡镇分管 领导,张卫国、雷化雄、张金转、詹伟忠、刘毅峰。职 责:负责林区稳定秩序,上山巡逻,制止哄抢、盗伐、滥伐受灾木,严厉打击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