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网站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医院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络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方便患者就医、加强对外交流、推进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范围:医院网站建设以及相关工作流程的管理。二、医院网站组织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医院网站由医院宣传科主办,宣传科负责网站的总体设计制作及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三、部门各自负责相关栏目的内容整理。四、各相关部门对上网宣传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编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上传发布。各 相关部门、科室要明确网络管理工作负责人,设立网络管理员,报宣传科备案。要按照“谁发
2、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五、各科室、部门如需建立科室子网站,可以向宣传科申请,由宣传科协助建立。六、设立紧急报修电话,如遇黑客攻击,服务器宕机或其它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在8 小时内维护完毕。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 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医院形象和医院利益的;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八、根据医院网站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本办法将适时予以修订。本办法由宣传科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