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兰溪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招聘履历业绩评估细则履历业绩评价分为学历、资历、职称、个人受奖情况量化和科研成果加分五部分内容,总分 100 分。(一)学历量化(10 分):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10 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 8 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 6 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 4 分(学历学位均需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2(资历量化(50 分):1、企业报名人员:职务量化(20 分):在规模以上企业任主要负责人的 20 分,任副职的 15 分;管理及专业经验(30 分):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市政、公路、建筑工程,景区建设管理、旅行社管理、旅游酒店(宾馆)管理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 30
2、分,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 20 分,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 10 分。2、行政、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行政、事业单位报名人员曾任正科实职及以上的 50 分,副科实职的 40 分。 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任职以任命文件为准。2(三)职称量化(30 分):事业单位及企业人员有正高级职称的 30 分,副高级职称的 20 分,中级职称的 10 分。职称量化以获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和原单位职称聘任文件为准。若有一级建造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质的另加 5 分,二级建造师的另加 2 分,加分后本项最高得 30 分。行政单位报名人员曾任正科实职及以
3、上的 30 分,副科实职的 20分。若有高级职称的另加 15 分,中级职称的另加 10 分,加分后本项最高得 30 分。(四)受奖情况量化(10 分):综合奖励量化(5 分):曾获得省级先进或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的 5分;曾获得地(市)级先进或荣立个人三等功的 3 分;曾获得县市级先进的 3 分。业务奖励量化(5 分):任负责人期间所主要负责的项目获省级奖项及以上的 5 分,参与的 3 分;获地(市)级奖项的 3 分,参与的 1 分;获县市级奖项的 1 分。行政、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近十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 2 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 10 分。所有称号以证书发放机关的级别确认称号的层次,且只以最高称号一次计分,不重复计算。(五)加分项:1、科研成果加分:国家级课题组成员前二位的加 8 分,个人完成课题项目的加 5 分;省级课题组成员前二位的加 3 分,个人完成课题项目3的加 1 分。2、同一事由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