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祁 家 河 初 中 学 案 设 计学科:思想品德 年级:七 主备:梁海霞 审阅: 时间:5-10课题:第八课第 2 站 遵守法律规则【学习目标】了解法律规范的具体特点认识法律规则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增强遵守法律规则的意识【学习重、难点】理解法律的四个显著特征【学法指导】通过阅读-交流-解疑,形成对法律法规与其他行为规则的辨别能力,进一步形成在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则的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自身行为的能力【温故知新】法律的特殊性【新知探究】1、阅读“思想驿站”小事例,讨论完成“想一想” 。2、阅读 P79 第一、二段内容,完成以下问题(1)05 年 3 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2、高票通过了 反分裂国家法 这表现了:法律是 的社会规范,(2)阅读材料: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继胡长清、成克杰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后,又有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等高官因受贿先后被依法判刑。材料说明了:( ) ( 课本观点 )找一找:纪律、章程与法律相比有何不同、有何联系?3、阅读“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部分完成:( ) ( ) ( ) ( )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它们的主要职能有:4、阅读 P79-81“法律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关怀和保障”部分:(1)阅读材料: 某中学初三学生胡某课余时间迷恋上了电脑游戏,家长给的钱有限,只够他玩上几次。他没
3、钱玩又禁不住诱惑,于是,抢钱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一个周末的傍晚,胡某来到一处居民楼守侯,见一名女青年上楼,他迎上去持刀威胁,抢走了女青年身上仅有的 300元钱。事后,他很害怕,整天心神不宁,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当地法院少年法庭审理认为: 胡某持刀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263-1 款规定应判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他未满 18 周岁,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加上他悔罪诚恳,投案自首,对受害人身体没造成伤害。综合以上原因,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 。回答:法律对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进行 ,才能保证其他公民的正常生
4、活。(2)阅读 P81 上小故事,故事体现了:( ) 通过以上两个问题的学习,概括:法律的最终目的是:( )5、总结: 法律的特点6、 阅读“法律维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部分,总结: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知识巩固】1、选择题1、法律是通过( )来实现的A、说服教育 B、国家强制力 C、自觉自愿 D、警察强制2、法律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目的在于( )A、仅仅为了打击 B、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C、没有更好的办法 D、替受害者复仇3、对待法律,正确的态度是( )A、只要遵守就够了 B、自己知法守法就可以了C、学了法律知识就不会违法 D、知法守法还应护法4、下列有关法律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提醒每个人远离犯罪 B、法律的作用是可以替代的C、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协调人际关系D、法律在各类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中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2、材料分析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其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任何人一旦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绝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结合所学的知识,分析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