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一、主要工作及成效近年来,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推进综合改革,坚持依法行政,竭力解决难点、重点问题,积极探索“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较好地推进了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领导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县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每年都根据上级的考核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办法 ,并纳入综合考核。每年都由县长与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一把手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并较好地实行了县领导计划生育联系乡镇、
2、计划生育督查和“一票否决”、悬挂“ 警示牌” 、按工作实绩排名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协调部门力量,促成齐抓共管,努力探索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性别比偏高等重点、难点问题。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不断健全, “示范协会”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宣传服务工作活跃丰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逐年提高,经费保障基本得到落实。(二)形式多样,宣传教育全面开展。近年来,县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省条例及县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为重点,采取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印发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出宣传窗和黑板报、设置宣传牌、流动宣传车、文艺汇演、
3、知识竞赛、人口学校授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更新人们的婚育观念,为我县依法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和氛围。(三)转变职能,综合改革不断深入。为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精神,县政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大任务,以尽力满足广大育龄妇女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依法推进综合改革,促进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有序发展。认真制定综合改革政策措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县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就积极做好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 2002 年 9 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正式实施后,在
4、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慎密组织好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XX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 XX 县贯彻省条例的实施办法 、 XX 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及完善计划生育督查制度等文件,为我县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积极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县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转变工作思路,突出服务主题,全面推行了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努力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和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开展随访服务等工作,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率、计划生育随访率逐步提高,出生干预工程、妇女病普查治疗等技术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节育手术质量稳定,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
5、满意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不断推进村(居)民自治。近年来,县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将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作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努力建立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到目前止,全县计划生育达到村民初步自治的村已达 309 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642 个)的 48.13%。与此同时,县城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机制也有了探索和推进。逐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是改变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措施之一。县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意见”和“贯彻省条例实施办法”中分别列出了许多奖
6、励和优惠政策。2004 年,县政府对 1332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失业夫妇兑现了经济奖励承诺;213 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但自愿终身放弃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分别得到了 2000 元的养老保险奖励;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工作开始起步;特别是县教育部门对 43 位农村独生子女在初升高时分别兑现了加分奖励,为各部门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带了好头。(四)严肃执法,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县政府比较重视计划生育干部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强化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清理了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依法修改完善了计划生育合同,对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计划生育合同进行了重新签订
7、。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责任,积极探索依法开展生育审批、技术服务以及加大违法生育案件查处、执行力度的新机制,较好地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五)注重教育,努力推进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县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比较重视抓好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致力做好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稳定工作,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必须清醒看到:我县 2004 年度计划生育率是 93.69%,比 2002 年度 94.4
8、6%下降 0.77 个百分点;2004 年度人口自增率是 6.94,比 2002 年度3.93高出 3.01,自增率增加 76.59 个百分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和问题。(一)宣传教育实效尚未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大、形式多、轰轰烈烈,但效果不理想、不能适应现实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问题仍较突出。从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上看: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转变滞后。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差距较大,多生、生男、传宗接代的陈旧观念植根很深,特别是至少生养两孩而且要有男孩仍是城乡干部群众普遍的生育意愿;二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误区较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一般群众,甚至相当部分
9、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生育政策放宽了、交点钱就可以多生了、基层干部不敢管了”等错误认识,严重淡化了国策意识;有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认为“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灵,有了法反而没办法”,从而在工作中表现出忽视主观努力,干到哪里算哪里的消极态度。从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上看:基层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以及一些不是直接从事计划生育的县、乡、村干部,仍然存在着对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理解不深、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宣传教育的死角仍然较大。(二)依法管理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如果说 2002 年 9 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后,原来的行政高压管理机制在早几年还有惯性冲力的话,到目前止这种惯
10、性即将、甚至已经完全消失,而理顺新的依法管理机制还需要化很大努力、做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可以这么认为:抑制计划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将受到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最严重的冲击和考验。1、全员重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所退化。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与乡镇、村都上下紧密配合,左右协调联动。而从当前看:一是由于当前有的部门出台一些政策时,往往考虑部门自身利益多,计划生育把关工作有所忽视和脱节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沟通协调工作不够,致使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的联防联动工作逐步弱化。二是乡镇党政一把手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够到位,有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只有
11、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还要管片联村,人员少、其他工作事务多,从而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一些乡镇党委、政府没有对驻村干部明确配合搞好该村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责,以往乡镇干部全员重视、全员参予的工作格局已经完全变化。三是不少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责任不落实,往往只有村计划生育服务员才真正做些具体的计划生育事务。2、硬化制约机制缺失。在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计划生育时,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比较强硬的制约措施,确保了婚、孕、育工作的有效管理。从当前情况看:一是婚情、孕情掌握难。婚姻登记只需双方身份证,登记后又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孩,特别是那些人户分离人员,婚
12、情、孕情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二是避孕情况掌握难。以前掌握避孕情况,控制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措施是一年两次的强制性透环检查,而当前许多育龄妇女不愿意参加这种所谓的“服务” ,查环查孕尾留量逐年增多。如某镇以前透环时的一般尾留量都是在 200 人左右,而且大多为外出人口,而今年上半年尾留量达到 800 多人,其中有许多是人在家中也不来参加查环查孕,工作量成倍增加,严重影响避孕情况的掌握。三是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难。对计划外怀孕采取的躲、拖、顶的对象没有得力的制约措施,有的对象被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劝到医院,还因拒绝签字而做不了补救手术,法律规定的社会扶养费预征办法不仅起不到促成计划外怀孕对象采取补救手
13、术的目的,而且还易使人产生“有钱即可计划外生育” 的误导。四是较稳定有效的节育措施落实难。 “一胎放环,两胎结扎”原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共识,随着依法“知情选择”工作的开展,节育手术特别是采取结扎手术的对象大幅度下降,多生隐患比较严重。五是违法生育查处难。有的违法生育对象对计划生育人员通知其做笔录不配合;有的违法生育对象冒充外流出生,利用各地不同处罚额度讲价钱。六是强制执行工作不到位。社会扶养费征收中存在外出对象无法收、贫困家庭无力缴的问题,而下达处罚决定三个月后移交法院执行时,又因人手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得不到及时有力地处罚,严重影响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如我县 2004 年度移送县法院执行
14、的计划生育案件有 118 件,标的金额 157.19 万元。而执行的案件只有 11 件,执行率仅为 9.32%;执行到位标的金额为 9.4 万元,执行率仅 5.98%。又如某乡某村有两户计划外生育对象是隔墙邻居,其中一户多生一胎的对象经过乡村干部做工作后交清了社会扶养费,而另一对象多生了三胎,2003 年移交法院执行,至今没有受到过惊动,助长了该对象的违法傲气,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3、奖励引导机制带动力还不够强。在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和“贯彻省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出台的许多计划生育奖励引导政策,当前有的已执行到位,还有些正待衔接和实施。另外,这些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措施,数额
15、较少,引导带动力不足问题仍然存在。(三)攻克难点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流动人口特别是外出流动人口已是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亟待破解的主要难点。我县的外出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多、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比重高、分布广、较分散以及多数落脚在计划生育工作相对滞后的省份等等特点。在落后生育观念支配下,他们凭借现居住地责任还不够落实,流入流出两地有效信息交换少,现居住地管理不严和处罚较低等政策漏洞违法生育,外出流动人口不仅成为我县计划外生育的主要群体,而且成为婚情、孕情、环情掌握难、违法生育处罚难的主要群体。外流育龄妇女不寄孕情环情证明和寄假证明的问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某镇有一对夫妇,一方是居民一方是农民,多生一
16、胎按本地标准应征的社会扶养费最低是 3.1 万元,而他们在某省只处罚 0.3 万元,类似的钻法律法规孔子,规避户籍所在地相对较高额度处罚的问题,对我县有违法生育意愿的原非外流群众有带动外出生育的趋向,亟待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四)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畏难情绪比较突出。相当一部分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经常流露出留恋以往轻车熟路的行政办法管理的思想,精神状态欠佳、情绪不高现象比较普遍。二是乡镇计划生育专干队伍思想顾虑较多。有的反映组织上对他们政治上关心不够;有的认为有序交流欠缺,计划生育专干队伍年龄偏大问题日趋严重;招聘和事业编制的计划生育专干不能享受与
17、公务员相等的社保待遇思想上有后顾之忧等等。总的想法是迫切希望县委、县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中关于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早日真正落实到位。三是村级计划生育力量建设亟需得到进一步重视。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直接责任人的权、责、利有机结合的责任机制如何真正抓到实处有待研究和落实。村计划生育服务员队伍有待大力加强。另外,一些村计划生育服务员与男干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协调。工作补贴偏低的问题,也时有反映。某村计划生育服务员感叹:“我们一年要多次自出车费到乡镇开会,自出电话费催对象查环查孕,可一年干到头,拿到的报酬还没有上级慰问一个困难户的钱多。 ”四是新组成区域的计
18、育队伍建设比较滞后。如五云镇社区、新碧工业园区的计划生育专干配置和网络建设及经费保障等,已经成为基层工作中的一个弱点,需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和解决。三、几点工作建议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既有法律法规不配套、各地贯彻实施不平衡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需要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调研工作更深入、参谋工作更到位,有关部门配合更协调和政府牵头抓总更得力等各方面的原因。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必须进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探索创新,进一步强化全员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调研、摸清实情、积极学习外地经验
19、、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监督、综合管理和当好政府对相关重大问题决策时的参谋职能;提高协调落实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科技、服务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能力。各部门和各乡镇出台政策和措施,都必须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相衔接,都必须坚决履行本部门所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紧密配合、积极参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乡镇要适当增强计划生育办公室力量,要明确任务,强化联片驻村干部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建乡镇干部全员重视和全员参予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进一步依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要竭力推进村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群众积极参予、村计划生育服务员队伍网
20、络建设、计划生育协会强化等等基层基础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订和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切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要依法探索创新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违法的制约措施。要切实加强与我县外出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深工作情谊,加强信息交换,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三)加强力量,进一步强化案件的依法执行力度。县计划生育部门要出主意、想办法、重协调,指导和帮助乡镇在落实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同时,大力支持乡镇抓好社会扶养费征收工作。要重视和研究市考核组关于强化计划生育执行队伍的建议,增加专项编制,强化计划生育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强化社会
21、扶养费征收等工作的执行力度,为促进全县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奠实威严的法律后盾。(四)狠抓投入,进一步强化政策推动强度。要加大投入力度,为计划生育的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要排出时间表,切实加强协调衔接,确保已经出台的奖励和优惠政策早日全面到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出台政策,尽力拓展“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护、保障”等等方面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渠道,增强政策措施的诱引能力,努力促进广大育龄妇女转变生育观念,走上少生优生、勤劳致富奔小康之路。(五)注重实效,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摸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采用相应的宣教形式和宣教内容,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22、有效纠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误区,消灭宣教死角,提高宣教实效,竭力营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六)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和稳定计划生育人员编制,调配充实好工业园区、社区和计划生育执法队伍的力量。要进一步关心、落实乡镇计划生育专干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有序进出和交流,增强生机活力。要加强培训,提高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技术、会管理、年轻化、有文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生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村计划生育服务员队伍建设,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合情合理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考核机制,逐步提高经济待遇,真正做到人员、职责、待遇“三落实”,切实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