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农业大学刘书楷奖学金评定细则一 、总 则 由著名土地经济学家刘书楷教授本人及其弟子与公共管理学院校友分会联合发起的,旨在报答和回馈母校,资助公共管理学教育,培养更多的青年人才的“南京农业大学刘书楷奖学金基金”,本着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的公共管理学院在籍研究生、本科生的宗旨,以鼓励他们追求卓越,不断进取,尚德为公,知行合一,为社会做贡献。 二、评定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刘书楷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刘书楷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刘书楷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该工作组由学院校友分会组织机构成员、学院学科点长、系主任和有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长由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担任。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日
2、常事务。3、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研究生共 10 名,面向全院二、三年级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3000 元。名额分配:硕士生 8 名,博士生 2 名。注:刘书楷奖学金不与当年国家奖学金兼得,可以与学校名人企业奖学金兼得。4、参评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2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 1/4;3 当年无必修课不及格情况;4科研能力及成果突出;5无校、院级违规登记、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5、申报时间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 10 月 30 日下午 17:00 点前向院研究生办(逸夫楼 7013)提交材料,包括南京农业大学刘书楷奖学金审批表及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将申请审批表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邮件主题“学号+姓名+刘书楷奖学金评选 ”。过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