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服务承诺书现对供热服务项目作出如下服务承诺:1、认真执行太原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太原市物价局批准的热费价格。2、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以诚信和礼貌对待用户。3、接到对供热设施泄漏的投诉,保证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接到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保证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临时性停热或突发事故须在 1 小时内通知用户。5、由于本公司的原因,造成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低于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我公司会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对于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约定温度的天数,我公司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未达标天数,向用户核退用热费。6、本公司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用户公布值班电话,及时解答处理供热的相关问题。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