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劳务施工管理制度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本工程轻钢结构、土建工程及其他专业分包项目计划工期定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了本工程能安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此处罚制度。1、劳务公司、专业分包经理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督办检查,如未按制度到场由项目经理开据罚单,以 500 元每天给予处罚。2、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不服从门卫管理人员一经核实给予 100 元处罚,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有权要求此人立刻离场。3、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全员管理,如有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按有关条款处罚。4、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公司须按项目部施工计划组织材料及劳务人员,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安全的顺利完成。按施工计划时间相互协调、交叉作业。如某个分包单位未按施工计划合理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而影响工程进度,导致工程整体滞后的,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 1-2 万元处罚。泸州十建华强共挤膜项目部2011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