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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衢州市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土石方.doc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5245816 上传时间:2019-02-13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38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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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衢州市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第 1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 衢 州 市 廉 租 房 和 公 共 租 赁 房 建 设 项 目 第 1 标 段 施 工 工 程 招 标 人 : 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衢 州 市 中 广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编制日期:二一年 十一月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02第二章 合同条款15第三章 图 纸25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2、2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8附件一 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44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 衢州市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第 1 标段施工工程2 1.1 建设地点 衢州市巨化西路以西,三衢路以北原铁路三角地带1号地块3 1.1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共 6 幢,其中 26#楼、27#楼、28#楼、29#楼、30#楼、31#楼各 1 幢,最高层数为 5 层,最大高度 19.8 米,最大跨度 12.9 米,砖混。建筑面积约20000 平方米,投资额约 2600 万元。4 1.1 承包

3、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5 1.1 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通过一次性验收。6 2.1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7 2.2 工期要求 工期 250 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9 4.4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企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并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 衢州市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 0570-3899338);项 目 负 责 人 : 须 具 备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

4、程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1 5.1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统一的踏勘现场会议,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提交(传真 0570-3890149) 。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12 7.3招 标 文 件 ( 含图 纸 、 工 程 量清 单 ) 时 间 、地 点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下载(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 300 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未缴纳的作废标处理)

5、或在录入信息后直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 室领取招标文件(不记名,录入信息后到 409 室购买的纸质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3 13.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14 15.1 投标有效期 5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16.116.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 2010 年 12 月 13 日 16:00 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交纳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整。户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

6、0166678交纳单位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04 室交纳单位电话:05703891163支付方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支付方式按衢州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规定)16 17.1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资料:1 份技术部分:1 份商务部分:电子文档 1 份文字文本一份(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前另行提供副本 5份)17 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花西路 107 号)时间:2010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18 23.1 开标开标时间:2010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花西路 107 号)开 标

7、时 间 启 用 中 科 院 国 家 授 时 中 心 标 准 时 间 , 开 标 时 ,提 前 20 分 钟 将 标 准 时 间 在 开 标 厅 内 投 影 , 投 标 单 位 可 自行 校 对 , 标 准 时 间 校 对 网 址 :www.time.ac/img/digitalclok.swf。 或 可 登 陆 衢 州 市 招投 标 信 息 网 ( ,内 网 用 户 : 192.168.0.11)查 询 。19 30-38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评标、定标办法20 43.1 履约保证金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履 约 担 保 金 额 为 中 标 价 的 10%, 形 式 为 : 银行 汇 票 或

8、 支 票 (不 计 利 息 )21 招标人名 称 : 衢 州 市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中 心地 址 : 衢 州 市 荷 花 三 路 34 号 联 系 人 : 王 奇 电 话 : 0570389177522 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 107 号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六楼联系人:小蒋 电话:0570-38645572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5将不作变动。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9、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4.1.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等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4.1.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4.2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工程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3)本工程的代建单位。(4)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

10、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 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招标过程发现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5、踏勘现场5.1 本工程不组织统一的踏勘现场会议。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

11、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图 纸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

12、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 16 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传真:0570-3890149)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

13、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衢州市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

14、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1 授权委托书;11.1.2 投标报价函;11.1.3 投标总价11.1.4 编制说明 11.1.5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1.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1.1.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1.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11.1.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11.1.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11.1.1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

15、单价计算表711.1.12 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的编制要求见附件一)11.2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 承诺书11.3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1.3.1 资格审查表;11.3.2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11.3.3 衢州市以外企业进衢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投标报价 1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方式。1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16、,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的工期以投标报价函中的工期为准。12.4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12.5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以下费用:土建部分: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费 率与程序按建建发【2009】91 号文件及浙建站计(2009)28 号文件规定执行,取费费率不得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 (费率:6.08%-4.97%,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机械费),二、建 设工程质量检

17、验试验费(费率:4.41%0.91%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三、工伤保险费 0.15%。四、意外伤害保险费 0.10%(按衢建建200193 号文件)。五、规费 1:4.14%。税金按市区一般 3.513%计取。安装部分: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费 率与程序按建建发【2009】91 号文件及浙建站计(2009)28 号文件规定执行,取费费率不得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 (费率:8.82%-7.22%,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费率:0.988%0.608%取费基数为人工费)三、工伤保险费 0.15%。四、意外伤害保 险费 0.10%(按衢建建200193 号文件

18、)。五、规费 1:17.617%。税金按市区一般 3.513%计 取。12.6 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应等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两报价不相等作废标处理。12.7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最高限价在招标答疑中明确,招标答疑文件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8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

19、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对合同价的影响不调整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 、施工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12.9 本工程的土建中标单位为总承包责任单位,不在本次招标的其他专业承包单位为参建单位。土建中标单位,对各参建单位负有管理职权,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负全部责任。12.10 本工程的外墙涂料、塑钢门窗、进户防盗门、弱电工程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招标。以上工程内容的施工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同时总包单位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设施配合专业承包单位,并保证在专业承包单位进场后能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管理费用

20、、配合实施的机械及设备使用费、临时建筑使用8费、施工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由总承包单位向各专业承包单位收取: 1、专业承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和配合费按以下标准计取:外墙涂料按涂料工程中标价的3%,塑钢门窗按塑钢门窗中标价的 3%,进户防盗门按防盗门中标价的 2%;弱电部分按弱电中标价的 1%。2、水电费:由各专业承包单位按专业工程中标价的 0.5%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管理配合内容:总承包单位对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如: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协调管理等) ,提供现有设备、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临时设施等,承担窗洞、门洞的

21、修补工作,零星墙面、地面的修补,提供水电,提供各专业承包单位不小于 15办公用房一间。要求管理必须及时有效,提供给专业单位的配合设施、水电等必须随时能正常使用,否则招标人将视管理、配合的情况在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总承包单位部分或全部该项管理费和配合费。招标单位与各专业承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总承包单位与各专业承包单位就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及费用支付方式须签订协议,并经招标人认可。12.11 为便于总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向专业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时,将征求总包单位的意见,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质量、所用材料等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的,总包单位可以建议建设单位不予支付工程款。12.12 本工程

22、部分材料甲供,甲供材料使用量按定额消耗为准,如超出定额消耗量,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超出部分材料费用,如低于定额损耗量,节约部分归施工单位所有,甲供材料见工程量清单附件;甲供材料的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如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接货时提出,在施工完成后材料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不得再行提出材料质量问题;对于甲供材料,建设单位不再支付任何采保费,包括工地内的保管费用等,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12.13 甲供材料、运杂费、装卸费(含供货现场车子 50 米范围内的装卸、堆放)由材料供货单位负责,堆放场地及保管工作由施

23、工单位负责。12.14 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做好甲供材料部分的材料使用计划,使用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发给供货单位,在要求供货前 7 天通知供货单位,供货单位在到货前一天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须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安排好接收人员与储存场所,在货到工地后 4 小时内验货接收完成;在验货接收前,破损风险由供货方承担,验货接收后破损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12.15 本工程部分材料定品牌,品牌表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施工单位在实施时,必须在品牌表中选取一种用于本工程,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所有品牌表中的材料,建设单位均提供样品,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自行到建设单位样品陈

24、列室看样品,中标后,投标单位将按样品进行验收,所有与样品不符的,均不得用与本工程。12.16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 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2.17 人工费、材料费按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63 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12.1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投标货币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4、投标有效期

25、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9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 15 项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4

26、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 7 日内(不含公示日)予以退还。15.5 中标人按第 43.1 条款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5.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作如下处理:15.6.1 投标申请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3 投标人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5 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

27、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15.6.6 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7 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 20%不予退还;16.6.8 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 30%不予退还;16.6.9 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 50%不予退还。15.6.10 投标人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11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

28、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 号文件)规定】 、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 20%投标保证金。15.6.12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投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16.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6.3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16.4 除投标人对错

29、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以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按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电10子光盘密封于商务标袋中) 。密封袋上应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不须密封,由被授权人自行携带,开标时提交公证单位核验。17.2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7.2.1 写明招标人名称;17.2.2 写明投标人名称;17.2.3 写明投标工程名称;17.2.4 2010 年

30、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3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7.1 条款、第 17.2 条款和第 17.3 条款的规定打印、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投标文件将以废标处理。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

31、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人在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拒绝接受。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

32、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2、开标22.1 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书)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2)交易员须携带身份证和 CA 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有一个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33、书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及交易员本人未在开标前将 USB KEY 交至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 。注: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交易员 CA 数字认证证书均应11随身携带,无需密封。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2.3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22.3.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22.3.2 公证处工作人员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交

34、易员资格及到场情况;22.3.3 审核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情况;22.3.4 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的有效性;22.3.5 公证处工作人员启封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2.3.6 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资格后审结果。22.3.7 公证处工作人员启封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2.3.8 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22.3.9 公证处工作人员启封通过资格后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并根据招标文件检查商务标的份数和签署是否符合规定,宣读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及其他内容,并

35、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2.3.10 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结果。22.3.11 评标委员会商讨必要事宜;22.3.12 招标人代表宣布中标候选人;22.3.13 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22.3.14 开标会议结束。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23.1.1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3.1.2 技术标未通过评审的;23.1.3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字盖章及装订、密封、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的;23.1.4 投标文件错误修改处未按规定盖章的;23.1.5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2

36、3.1.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23.1.7 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申明哪份有效的;23.1.8 投标工期、质量目标(以投标函上的为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1.9 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即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任何一项有改动的) 。23.1.10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投标总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三者不一致的;23.1.11 投标函中大写金额表示错误的;23.1.12 最低价与次低价的差距大于最高限价的 8%的,最低价的商务标作废标处理;23.1.1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建

37、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规费、税金取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1.14 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有一项不承诺或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包括关键字、句的错误或缺漏)或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1223.1.15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况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

38、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3.1.16 本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中废标处理的条款;23.1.17 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3.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作为投标人):23.2.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的;23.2.2 投标申请

39、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23.2.3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有一个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的;23.2.4 交易员本人未在开标前将 USB KEY 交至工作人员的。23.2.5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六)评 标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 评标过程的保密24.2.1 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严格保密。24.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

40、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2.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评标过程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6.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3 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6.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13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

42、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27.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1.3 当 分 项 小 计 与 合 计 不 一 致 , 存 在 累 计 上 的 错 误 时 , 以 投 标 总 价 为 准 调 整 分 项 小计 ;27.1.4 当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表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与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综 合 单 价 分析表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不 一 致 时 , 以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表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为 准 调 整 。27.1.5 投

43、标 单 位 的 投 标 文 件 有 计 算 错 误 的 , 投 标 总 价 不 得 改 变 , 按 以 上 原 则 进 行 修 正 ,评 标 时 不 予 修 正 , 每 出 现 一 处 错 误 , 商 务 标 扣 2 分 ( 连 锁 反 应 的 错 误 不 重 复 扣 分 )。28、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 比较和否决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8.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

44、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评标、定标办法29、为规范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特制订本评标办法。30、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1、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2、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3、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34、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35、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45、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5 人),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36、评标办法和程序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获得通过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审。36.1.1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所有条件,有一项不满足的,其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1、投标企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并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1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须 具 备 建 设

46、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提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4、提交衢州市以外企业进衢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 1、2 条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企业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内容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 418 办公室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企业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 。36.1.2 技术标评审

47、技术标采用通过式,按要求承诺的为通过,未承诺或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为未通过 有一项不承诺或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包括关键字、句的错误或缺漏)或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技术标未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6.1.3 商务标评审 100 分36.1.3.1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的符合性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23 条中的任何一项及以上的,不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36.1.3.2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错误的,以扣分处理:按招标文件第 27 条进行修正的,每出现一处错误修正,商务标扣 2 分(连锁反应的错误不重复扣分) 。36.1.3.2 评分细则1、最佳评标价:全部有效报

48、价中的合理最低值为最佳评标价。合理最低值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2)与次低价的差距不大于最高限价的 8%;(3)经专家评审认定没有低于成本价。最低价与次低价的差距大于最高限价 8%的,最低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2、报价评分各投标报价与最佳评标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 K 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 最佳评标价100%。计算投标人商务得分时:当 K 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100 分;当 K 值大于零时,K 值每增 1%,报价得分扣 3 分;K 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升降百分点、最佳评标价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报价最

49、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37、本次招标共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若出现并列的情况,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到市检察院和市监管办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15(八)合同的授予38、合同授予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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