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质量奖罚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福平铁路 4 标段一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依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质量奖励贯彻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按贡献实施奖励;处罚依据质量问题的轻重为原则进行处理,以达到减少质量通病,根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合格工程的目的。第三条 工程质量奖从奖励基金中提出,罚款计入奖励基金中。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公司福平铁路4 标一分部及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质量事故第五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金额总值的1020罚责任单位(不少于 100
2、0 元不超过 20 万元) ;一级重大事故:罚带班队长 5000 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1000 元;二级重大事故:罚队长 4000 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800 元;三级重大事故:罚队长 3000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600 元;四级重大事故:罚队长 2000 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400 元;一般事故:罚队长 1000 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200 元。2第六条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加倍处罚。第三章 工程质量检查第七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质检、技
3、术人员对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和违章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和罚款,对未按期整改的加倍处罚。具体规定如下:一、砂浆、砼施工:不配备计量器具或器具计量失准、有器具不用、无专人称量,罚责任单位 1000 元,罚带班队长 2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二、砂浆、砼施工:无隔离措施拌合者,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 2000 元,罚队长 3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100 元。三、砼施工:拌合物自由倾落高度超过 2 米,不采取滑槽或漏斗、串筒等措施,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 1000 元,罚带班队长2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
4、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四、砼施工:模板板面不平、板缝超限,模板内部贴油毡、塑料膜、水泥袋,模板强度、刚度不足,支撑不牢造成严重跑模,振捣不实造成混凝土表面缺陷严重,修补不细用刷水泥浆掩饰等问题,根据程度轻重罚责任单位 100050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100 元。五、砼、砌石、砌砖施工:未按规定养护,造成结构逊强,表面龟裂,砖砌体粘灰面低于 80者,罚责任单位 1000 元,罚项目3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六、基坑回填施工:无合格碾压设备未按规范施工,用滚填、堆填等方法违章施工的,罚责任单位 2000500
5、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七、浆砌片石圬工:无拉结石,整体性差,砌体有严重空洞、干缝、通缝、假缝,罚责任单位 20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九、桥、涵两侧填土:未按规定夯实及使用不合格填料造成返工加固等损失,罚责任单位 20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十、使用不合格材料者,除其返工外,罚责任单位 10005000元, ,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100元。十一、工地试验人员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制取各种试件,甚至弄虚作假,罚责任单位 2000 元,罚
6、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十二、未列项目出现问题,根据损失大小,参照以上条款予以处罚。第八条 因质量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不上报整改结果或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按同等质量问题罚款标准加倍处罚。第九条 在国家、铁道部、质监站、福平总指组织的大检查中,4因工程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罚款、罚分、通报批的,加罚责任单位 5 万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1000 元。第十条 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责令停工、罚款,并被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按集团公司罚款额度的 2 倍进行处罚,队长按单位被罚款额度的 10处罚,项目部
7、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按单位被罚款额度的3处罚。第十一条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被监理站责令停工或上报总指的,对责任单位处 1 万元罚款,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200 元。第十二条 内业资料不随工程同步进行的,罚作业队长2005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50100 元;连续不同步者罚款额每次倍增,人员亦同。第十三条 对不按期上报质量报表及传递质量信息的单位,每次罚 500 元,罚队长 200 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第十四条 实物施工质量优良给予奖励,奖励须经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质量
8、领导小组成员对奖励有建议权。一、奖励以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单位,对结构物位置、结构尺寸、方向正确,标高不超限;混凝土内实外美、表面平整光滑、整洁无修补;浆砌圬工砌筑稳定、砂浆饱满、表面平整、无通缝、5假缝,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石(即按一丁一顺或一丁两顺砌筑) 、泄水孔设置及挡土墙背后填料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土石方填料合格、分层厚度、填筑宽度、碾压密实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工艺严格按“四区段、八流程”施工、排水畅通;路基挖方排水畅通、路堑断面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坡面平整;内业填写及时、规范、手续齐备的项目且验收合格率 100的分部、单位工程给与施工队 10005000 元的奖励,给予项目
9、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 200500 元的奖励。二、在质量方面受到总指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单位,项目部将给与 200020000 元的奖励,对队长给予奖励总额的 10的奖励,对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给予奖励总额的5的奖励。第四章 QC 小组第十五条 荣获集团公司司级优秀 QC 小组称号,由项目部加发奖金给 QC 小组。一等奖 2000 元,二等奖 1500 元,优秀奖 1000元。第十六条 荣获省(部)级优秀 QC 小组称号,项目部再次加发给 QC 小组 3000 元奖金。第十七条 荣获国家级 QC 小组称号,由项目部再次加发给 QC小组 5000 元奖金。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6责解释,未列入事项参照相关本条款进行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