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 销 合 同需方:供方: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用五金日杂等物品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一、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电线 300 捆 200 60000螺栓 50000 套 2.0 100000焊条 800 包 150 12000胶带 100 件 100 10000玻璃胶 50 件 200 10000合计 300000合计金额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二、 质量标准: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
2、负责及时调换商品。三、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四、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五、需延续合同期限的,需(供)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 30 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 10 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六、 交货方式、地点: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七、供货价格1 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2 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供方给予需方王五金日杂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八、结算方式及要求: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九、本合同一式两份,需、供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需方 : 供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