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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实验五.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5186757 上传时间:2019-02-1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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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实验五案例一我某出口公司于 2 月 1 日向美商就某农产品报价,在发盘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 bags”.在发盘有效期内,2 月 21 日美商复电称:“telex first accepted packing in new bags”.我方收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农产品国际价格猛跌,美商与其律师共商逃避损失的计谋。随后,美商又来电称:我 21 日电对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做了变更,因此是一项反要约,你方没有表示承诺,所以合同没有成立。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你认为此合同是否成立?理由?成立。虽然美商对我方发盘中的包装要求做了变更,但是这不属于实质

2、上的变更。由于我方在美商还盘后就着手备货,用其行为表示同意这个要约,所以该合同成立。案例二我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 5 月 3 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的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 5 月 15 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 5 月 31 日。意大利供应商于 5月 5 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方发盘。我方据以报价,并于 5 月 15日向投标人递交投标书。5 月 20 日意大利供应商因钢材价格上涨,发来电传撤销他 5 月 5 日的发盘。我方当即表示不同意撤盘。及至25 月 31 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

3、通知意大利供应商我方接受意方的 5 月 5 日发盘,但意商坚持该发盘已于 5 月 20 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你认为呢?理由?我认为该合同成立。因为意大利供应商在 5 月 5 日向我方发盘,而我方在 5 月 15 号向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我方用其行为表示了同意该要约,在 5 日到 15 日之间意大利供应商并没有要撤销该要约,所以这个要约成立。 公约规定:要约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通知前撤销,撤销有效,但意商 20 号的撤销已经是在受要约人承诺后,所以撤销无效,合同成立。.案例三中国 A 公司生产了假冒日本野马公司野马注册商标的收录机,后来A 公司与日本 B 公司签订了出口到日本的该收录机的合同,产品

4、在日本销售时,被野马注册商标权利人发现,起诉 B 公司构成侵权。问:1、 在这种情况下,A 对 B 是否承担责任?是。因为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货后,有第三方向买方提出所有权方面请求,给买方带来损失,卖方就被认为违反了所有权方面的权利担保,需要向买方承担责任。如今 A 公司向 B 出口的假冒收音机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发现,与公约提出的情况一致,所以 A 应对 B 负责。2、 假设 B 在缔约时已经知道 A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A 对 B 是否承担责任?3不承担责任。因为 B 在缔约时就已经知道该产品侵权, 公约规定: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

5、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则卖方对由此引起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所以 A 对 B 不承担责任。4、 假设 A 与 B 合同中的货物销往美国,野马公司起诉 B,A 对 B是否承担责任?是。5、 假设 A 与美国 C 公司签订上述买卖合同,货物在美国销售,野马公司起诉 C,A 对 C 是否承担责任?6、 假设 A 知道 C 打算把货物销往日本,野马公司起诉 C,A 对 C 是否承担责任?案例四2010 年 2 月 8 日,香港某电业有限公司 A 与珠海拱北某公司 B 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 台,价格为 CIF 九州港 1499 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 4 月 15

6、 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 月 13 日 B 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于 4 月 12 日前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 月 19 日 B 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 4 月 13 日,到货是 4 月 16 日,B 公司认为香港公司 A 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 4 月415 日交货,电报所称 4 月 12 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 2 日,B 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 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

7、产生纠纷。问题:B 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案例五:重庆某食品加工厂与香港某贸易公司签订食用猪油买卖合同,约定由香港公司提供美国产食用猪油 50 吨,每吨单价 12000 元,由深圳皇岗口岸入关后交货,猪油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香港公司将本地产工业猪油改头换面进行分装,贴上美国产食用猪油标签,将这批猪油放在集装箱车里层,又将部分美国原产食用猪油放在集装箱车外层,企图蒙混过关。猪油从深圳入关以后,因无法租到停车场,不能验货,双方商定货到重庆后,再进行检验。集装箱车进入重庆市时,边界卫生检疫站检验发现该批猪油系工业猪油,食品加工厂即与香港公司联系,提出拒绝收货,并要求香港公司速到食品加工厂处理善后事宜。集装箱车开往食品加工厂途中,经过某大桥时,大桥桥梁突然断裂,集装箱车翻入江中,汽车、货物全部损失。香港公司到重庆后,提出工业猪油也有利用价值,现因食品加工厂押运失职导致汽车、货物已全部毁损,不仅不退回货款,反而要求食品加工厂赔偿集装箱车。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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