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豆 GB 1352-86(标准颁布日期:1986 年 5 月 6 日)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大豆。1 分类 1.1 根据大豆的种皮颜色和粒形分为五类 1.1.1 黄大豆:种皮为黄色。按其粒形分为以下两种: 1.1.1.1 北黄大豆:粒色为黄色。粒形多为圆形、椭圆形,有光泽或微光泽。脐色多为黄褐、浅褐或深褐色。 1.1.1.2 一般黄大豆:粒色一般为黄色、淡黄色。粒形较小,多为扁圆和长椭圆形。脐色为黄褐淡褐或深褐色。 1.1.2 青大豆:种皮为青色。按其子叶的颜色分为以下两种: 1.1.2.1 青皮青仁大豆。 1.1.2.2 青皮黄仁大豆
2、。 1.1.3 黑大豆:种皮为黑色。按其子叶的颜色分为以下两种: 1.1.3.1 黑皮青仁大豆。 1.1.3.2 黑皮黄仁大豆。 1.1.4 其他大豆:种皮为褐色、棕色、赤色等单一颜色的大豆。 1.1.5 饲料豆(秣食豆):一般籽粒较小,呈扁长椭圆形 (肾脏形),两片子叶上有凹陷圆点,种皮略有光泽或无光泽。 1.2 互混限度 1.2.1 前四类大豆混有异色粒限度为 5.0,其中混有饲料豆限度为 1.0。 1.2.2 饲料豆中混有前四类大豆不限。 1.2.3 前四类大豆中混有异色粒超过 20的为杂色大豆。 1.3 大豆中的褐斑纹和黑斑纹粒(俗称花脸豆) ,凡肉眼能看见斑纹的均属异色粒。 1.4
3、大豆中的名贵品种和分类中不能包括的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 2 质量标准 2.1 各类大豆按纯粮率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纯粮率,%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 等级 最低指标 东北、华东地区 其他地区 1 96.0 1.0 13.0 14.0 正常 2 93.5 3 91.0 4 88.5 5 86.0 2.2 各类大豆以三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五等的为等外大豆。 2.3 大豆种皮脱落,子叶完整,以及种皮生有白蒲而末伤及子叶的,均属好粒。 2.4 收购大豆水分的最大限度和大豆安全储存水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
4、关规定执行。 3 名词解释 3.1 纯粮率 除去杂质的大豆(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 )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3.2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2.1 未熟粒 籽粒不饱满,瘪缩达检面 l2 及以上或子叶青达 l 2 及以上( 青仁大豆除外),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颗粒。 3.2.2 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子叶的颗粒。 3.2.3 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子叶的颗粒。 3.2.4 破碎粒 子叶残缺(包括整半粒)、横断、破裂的颗粒。 3.2.5 生芽、涨大粒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或吸湿涨大未复原的颗粒。 3.2.6 霉变粒 粒面生霉或子叶变色变质的颗粒。 3.2.7 冻伤粒 籽粒透明或子叶僵硬呈暗绿色的颗粒。 3.3 杂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 通过直径 3.0mm 圆孔筛的物质。 3.3.2 无机杂质 泥土、沙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3.3 有机杂质 无食用价值的大豆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4 色泽、气味 一批大豆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检验方法 大豆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 GB 5490 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大豆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