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员薪酬提成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版 本: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7 年 9 月 1 日发布 2017 年 9 月 1 日实施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1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一、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业务团队,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体现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业务部业务员。三、权责1.业务部门负责按此制度执行,并在本部门内宣导组织实施,协助财务部汇总产品款项的回收。 2.业务部负责拟定、跟进提成各环节之执行、反馈、监督。 3.财务
2、人员负责款项回收汇总,提成数据报表出具,按提成额度核发提成工资。三.相关规定1.业务薪资1.1 业务薪资属浮动薪酬等级,与当月的销售业绩直接挂钩,销售业绩变业务薪资等级则变,按“薪资设定(附表一) ”内容执行。2.风险金2.1 业务员需暂扣正常销售月的连续 3 个月平均应收款余额的 5%做为风险保证金(最低 1 万元) 。2.2 当年 7 月份年进行调整一次,财务部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调整评估。3.风险金用途3.1 用于非公司原因而客户人为延期付款,业务员承担跟催不力、货款滞纳形成坏账的风险责任。3.2 用于客观上非公司原因而主观上属客户人为造成货款死帐、致使资金无法回笼时,业务员将承担坏帐金额
3、30%货款损失的风险责任。3.3 用于业务员违反职业道德/有欺诈行为、中饱私囊,抄单,倒买倒卖,违反公司保密协议和同行业禁止竞争协议行为、发生严重侵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时,将承担相关违反职业操守的风险责任。3.4 如遇业务团队成员出现坏账现象,业务经理必须承担团队坏帐金额 5%货款损失的风险责任。4.返还日期4.1 业务员离职后三个月后如无侵害公司利益的同行业禁止竞争行为,风险金全额返还。如业务员离职后出现侵害鸿枫公司利益者,鸿枫公司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2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5.薪资设定 (附表一)5.业务提成5.1
4、 散水现金交易5.1.1 在 7 天内(含)货款到账的,提成为 10 元/吨,超过 7 天到账的不予计算提成。5.2 散水账期交易5.2.1 在 7 天内(含)货款到账的,提成为 15/吨。到期后的第 8-15 天内货款到账的,提成为7.5/吨。超过 15 天不计提成。4.5.3 散水客户卖高 50 元/每吨,提成为 10 元/每吨,卖高 100 元/每吨,提成增加 20 元/每吨,再卖高不增加提成。5.2 收银行承兑5.2.1 审批账期到期后 15 天内收银行承兑的计算全额提成。5.2.2 审批账期到期后 1630 天内收银行承兑的计算一半提成。5.2.3 审批账期超过 30 天收回的不予计
5、算提成。5.2.4 提成发放时间按收回银行承兑当月计算。5.3 订单开票5.3.1 含税散水订单业务由鸿锦石化(深圳)有限公司承接(5.3.4 除外) 。5.3.2 含税桶装订单业务由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承接。5.3.3 鸿锦石化(深圳)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必须和订货客户名称相对应,不接受为客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5.3.4 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备案的散水客户,订单由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承基础任务 等级薪酬 其它补贴 业务等级名称客户开发(个/月)销售业绩(吨 T/月)定额工资职务工资话费补贴新客户开发定义(首次):当月连续进货 3 次,每次3 吨或当月进货2
6、0 吨且回款正常(散水不计)资深 2 800T1300 3000 230 300高级 2 500T800 2800 200 300普通 2 200T500 2500 200 30060T200 22003000(以业务部综合评估标准选定) 200 300初级 2T60 1800 150 300备注 晋级程序:当月业务员基础任务达到对应量化等级指标后,经财务部核实无误,于次月发工资时实施。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3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接。5.4 报价审批5.4.1 凡价格不以公司当天报价为准的,需向总经理说明情况,申请价格,经总经理同意批准后方可办
7、理接单手续。5.5 桶装提成5.5.1 现金客户按公司标准价格销售,提成为 10 元/桶;卖高 0.1 元/KG 提成为 18 元/桶;卖高 0.2元/KG 提成为 26 元/桶;再卖高不增加提成。5.5.2 符合账期客户加价规定的,提成为 8.5 元/桶;卖高 0.1 元/KG 提成为 13.5 元/桶;卖高0.2 元/KG 提成为 20.5 元/桶;再卖高不增加提成。5.5.3 如账期客户销售价格低于标准上调价的,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售,提成为 7 元/桶;返单结算客户,前后账期最长为 15 天,前一批货款按 15 天结算。5.5.4 如账期 20 天以内的客户顺延 7 天,应收日到期后公司
8、再给予业务员 8 天缓冲时间,提成按50%计算,第 9 天起按照金额的 0.03%/天收取滞纳金直到货款收回日止,在业务员当月工资中扣除。超过应收期限 30 天仍未收回货款的将不计提成。5.5.5 如账期为 25 天以上的客户及承兑客户可以顺延 7 天进账,8 天内进账的业务员计全部提成,超过顺延 7 天期限进账的业务员提成按 50%计算,超过应收期限 15 天仍未收回货款的将不计提成。5.5.6 应收日到期后超出 30 天后的第一日起按照金额的 0.03%/天收取滞纳金直到货款收回日止,在业务当月工资中扣除。5.5.7 现金货到收款客户必须是 7 天内进账提成可按现金客户计提,7 天以外 8
9、 天内收回提成按50%计算,如不及时收款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予承担经济责任,由业务员自行承担。5.5.8 现金自提客户必须是收款后发货,如客户没有自带桶按 40 元/桶收取押金,若客户自带桶,先由保安(保安或业务员不在时由仓管代理)将客户自带桶交检桶人员检验合格后签字并且交仓管安排出货。5.5.9 春节前 10 天及春节期间到期的再顺延 30 天计算滞纳金,现金客户除外。5.5.10 春节前 1-2 个月落实好开票,春节前 10 天或者在春节期间(初一至十五)到期的在节后(正月十五)10 天内回款计发提成,不再做审批。现金客户除外。5.5.11 应收账期时间以跟单客服输单日期计算天数。5.5.
10、12 提成按回款总额计算,提成于次月与工资一起发放。6.定价标准6.14 标准价格以公司“报价微信群”公布的价格为准,在标准价的基础上进行调价。7. 报价标准7.1 25-45 天账期在现金价的基础上上调 0.1 元。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4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7.2 46-90 天数期在现金价的基础上上调 0.2 元。7.3 91-120 天数期在现金价的基础上上调 0.3 元。7.4 承兑月结 30 天开 3 个月承兑账期在现金价的基础上上调 0.2 元。7.5 承兑月结 30 天开半年承兑数期在现金价的基础上上调 0.3 元。7.6 承兑
11、月结 45 天开半年承兑数期在现金价的基础上上调 0.4 元。 7.7 含税的客户要在含税价的基础上根据数期天数进行上调,报价方式同上。8.相关要求8.1 每次发货前应确保自己的客户没有超出信用授信或无超期应收款才能与客户沟通允许发货,否则财务将锁定其开单权限(即使客户上门提货也不予解锁,除非特殊申请审批解锁) 。8.2 客户存在超期应收款或超出信用授信在特殊申请解锁情况下,由于其客户没有承诺支付超期应付款,下次一律取消该客户申请解锁的资格。8.3 对于欠桶客户超出周转桶规定的数量一律扣除相应超出桶个数的押金,直至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8.4 对于超期应收款超出 3 个月未回笼的客户,一律永久性
12、锁死其开单权限,并拉入黑名单,直至付清所有的超期应收款,并为其解除黑名单.8.5 若有超期账款无及时回笼,及支票余额不足退票,超出该客户的信用额度,公司将终止送货,若业务员确保欠款资金的安全性可填写个人担保书方可发货。9.坏账规定9.1 因无办理正常财务收款手续,如款未收完将结算联交予付款方、余款不打欠条、支票退票、退票无红字冲回之前所开的收款凭据、支票退票后未收回之前所开的收据、伪造、涂改、丢失等个人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负责,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9.2 六个月未收到款做坏账处理,业务员需承担坏账总金额的 30%。10 价格审核流程10.1 标准价变动由总经理进行调价,签名后交总
13、账会计进行更新系统价,复印一份交予客服文员,做为信息平台发送手机信息的依据。10.2 销售产品价格有异常变动时(高于或低于标准价) ,由客服文员打出单据后由总经理签名, 此单据交销售跟单负责人确认,于当天交予总账会计复核签名并妥善保管。10.3 调价之前客服文员要将之前所接订单安排录单员全部打单,以免因价格变动影响提成。总账会计及跟单负责人要将当天及前一天异常变动差额单据回收,确认调价后的价格,以免引 起争议。11 空桶的回收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5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11.1 按客户进货桶数总量的 30%进行押桶,超出部分由业务责任人承担。三
14、个月后按桶数总量的25%进行押桶。11.2 现金客户每月进货 1-2 单的,应全部回收空桶,或收取押金,欠桶由业务对接人承担。11.3 60 天没合作的客户应全部收回空桶,未收回的空桶由业务对接人承担。11.4 每个空桶按 60 元(变动价)执行。11.5 现金提货客户如果检验出不合格的空桶,可以用两个桶折一个桶给予公司回收或者在产品现金提货价的基础上加高 0.1 元/KG 进行销售。11.6 客户带桶到公司自提货的,当公司检验出其回收桶不合格,但客户要求将废桶暂放置于公司时,公司仓管需出具一份签收废桶证明以便客户日后赎回。12 应酬费用报销应酬客户招待费的额度为 3 元/吨,按个人当月销售总
15、量计算,以财务统计数据为准。13 离职规定13.1 业务员在离职前 2 个月办理申请离职手续。13.2 做好客户的对账及空桶的回收、解决一切遗留问题,确认准确无误签名移交。13.3 按照合同规定及与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退回风险抵押金。14 收款规定14.1 业务员在领取结算联收款时,首先核对后再签名,办理领单手续。14.2 交所收款项必须交给公司指定收款人,收款人需开收据或在收据存根联签名。14.3 收据在应收会计处领用,按照规定 30 天内不管是否用完交财务主管核销,无核销工资停发。14.4 任何人上交的票据及现金手续不完善(收款人未签名、此款未入账、对方拒绝付款等无效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个
16、人全部承担。14.5 客户由原来的支付方式改为承兑支付时,业务员须办理好账期更改手续并与客户确定贴息等事项,公司不承担贴息,未能和客户达成协议的公司不收取客户承兑汇票,承兑汇票的背书章须清晰,不清晰时需背书单位提供书面证明。14.6 原则上公司不收转付支票,如有收取转付支票的要填写转付支票担保书 ,或在收据上注明转付单位名称、支票号码(按照收据内容填写) ,复印转付支票由转付方签名、盖章。未办齐手续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业务员负责承担。14.7 签收单办理时,须有签收单位注明签收内容、签收单位盖章或签名(全名) ,业务员仔细阅读其内容,核对是否注明未付款、送货金额、送货日期、是否限定转账账号后自动作
17、废。14.8 代开发票的客户,业务员首先落实代开单位付款时间,要负责收回代开发票方的款项,如果未收回下次拒开。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6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14.9 所有开发票的客户由会计先审核开票资料是否符合本公司经营范围才可开发票。15 其他注意事项15.1 业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做出有损本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可在外进行倒货、调货、炒货、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一经查实扣发提成及工资,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15.2 结算方式发生改变时,发货前做好审批,送货后不予变动。15.3 新的客户在发货前办理好一切公司规定手续,由输单人员建立客户档案。
18、15.4 订货后又无故取消合同,罚款 100 元。15.5 公司不予支付任何期间的赞助费。15.6 每个月交给公司个人工资及提成 30%的发票,发票内容:油费、日用品、工衣、办公用品等。15.7 回笼资金是按照回款日期从前到后逐笔冲减应收账款。15.8 老客户连续 60 天未与公司合作的其他业务员可联系其业务。16 销售业绩16.1 以公司当月的销售目标和营业收入指标为标准,公司并将保留修订的权利,适时会作微量调整。 16.2 以个人销售定额基数实际完成状况为标准,公司并将保留修订的权利,适时会作微量调整。 17 交通工具17.1 客户有合作意向前、与公司正式建立业务关系后,如客户到公司考察、
19、验证等相关事宜,公司可视路程等具体情况提供车辆接送等便利条件。17.2 新业务员如需使用车辆须提前预约登记,使用车辆须执行公司制订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17.3 如客户到公司考察、验证,可由营销总监酌情安排招待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18 预支现金18.1 预支原则18.1.1 为了激励业务员积极拓展业务、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可预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为业务员前期开拓市场提供资金上的支持。18.1 当月预支现金的最大累计额度为本人基础薪资的 50%。18.2 新入职业务员预支现金,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之日止出勤天数基础薪资总额的 50%。18.3 业务员已经产生业务薪资、提成、奖励
20、等薪资,但还未发放时,最高预支额度单项合同/订单一次性提前预支不得超过 1500 元。18.4 工资发放以后,原则上十天以内不得预支现金。18.5 预支现金必须经业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审核/批准。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编号:业务部 页次:7 / 1业务部薪酬提成管理制度 版次:A118.6 预支的现金由公司财务在本人基础薪资或业务收入中扣还。四、考核管理1.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的执行情况,如有异常按本规定及时上报积分系统;2.如遇到本人权限内无法处理的问题须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否则扣减 B 分 20 分/次;3.每月完成工作无误的,奖励责任人 B 分 100 分/月,奖励部门负责人 B 分 30 分/月;4.违反上述任何一条的扣减责任人 B 分 10 分/条,扣减部门负责人 B 分 2 分/条;5.相同的错误当月违反第二次的,双倍扣分,以此类推;6.如造成经济损失,第一次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 50%扣减当事人相应 A 分与 B 分,第二次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 100%扣减当事人相应 A 分与 B 分,部门负责人承担 5%责任。七.分发部门:总经办、行政人资部、业务、财务部、八.附则本规定由业务部编制、解释及修订,并负责监督、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