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评标办法本次比选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二、评审程序(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 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
2、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一)“投标文件文件应包含下列资料”的要求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五条规定 企业信誉 符合第五条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五条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六、(二)条规定 3、响应性评审: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投标服务范围 符合第四条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六、(三)条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六、(九)条规定
3、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三)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四)详细评审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4、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5 家,不再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果4.1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下浮百分率大者)至大(下浮百分率小者)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 1 至 3 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