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机 动 车 业 务 授 权 委 托 书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兹委托代理人 代理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的机动车申请 (代理业务范围)业务。机动车所有人确认:委托代理人在公安机关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资料,均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机动车所有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 日内有效。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车号或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人保证已取得机动车所有人授权,此委托书真实、有效。代理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以下为提示信息:注:1、上述仅为填写样式,仅供参考。2、填写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的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时请注意隔开填写,建议使用截止标记“*”。3、填写委托书时应字迹清晰,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