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务、校务公开制度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2、。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教代会、董事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