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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先导专项实施管理细则 -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736059 上传时间:2019-01-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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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以下简称“先导专项” )的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任务书签订第一条 先导专项通过院长办公会审批立项后,相关各级责任人须签订专项(项目)任务书,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专项和项目任务书按照 5 年期限,由计划财务局会同各专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课题和子课题任务书可根据任务的需要自行设定执行期限,由专业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并报计划财务局备案。各级任务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条 专项任务书由专项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总指

2、挥)、专项依托单位法人代表、主管专业局、计划财务局和相关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共同签署。 专项任务书正式文本,留存计划财务局和主管专业局各两份,专项依托单位两份,有关单位各一份,专项负责人一份。第三条 项目任务书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专项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总指挥)、主管专业局及计划财务局共同签署。项目任务书正式文本,留存计划财务局和主管专业局各两份,项目承担单位两份,有关单位各一份,专项负责人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第四条 课题(子课题)任务书由课题(子课题)负责人、课题(子课题)承担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课题)负责人及主管专业局共同签署。课题(子课题)任务书正式文本,留存计划财务局和主

3、管专业局各两份,课题(子课题)承担单位两份,有关单位各一份,项目(课题)负责人一份。第二章 年度计划管理2第五条 先导专项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每年 9 月 15 日前完成下一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年底对年度计划内容及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经费决算、工作总结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是拨付后续经费的重要依据。第六条 专项总体组(部)负责编制年度计划及预算,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专项 各级负责人按照专项、项目、 课题 、子课题分别向上一级提交年度进展情况(含经费决算)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第七条 各专业局负责将专项领导小组审议后的专项下年度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于每年 9 月 20 日

4、前提交计划财务局。计划财务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各专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并于9 月底前报财政部,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各专业局组织承担单位根据财政部最终批准的预算确定或调整年度工作计划。第八条 各专业局负责组织专项年度工作总结,依据年度计划任务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形成专项年度工作报告(含经费决算),经专项领导小组审议后于次年 1 月底前提交计划财务局。次年 2 月底前,各专业局会同计划财务局组织召开专项年度工作总结会,请专家咨询评议各专项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第九条 每年 3 月左右,计划财务局会同各专业局将各专项上年度工作进展(含年度经费决算)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经费预算)报院长办

5、公会审议。第三章 调整与变更第十条 专项应根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执行年度计划,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实施方案、技术路线、各级负责人等事项,实 行分级变更调整制度。3第十一条 专项总体目标及考核指标、专项负责人、专项主要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调整,由专项总体组(部)提出调整方案,报专项领导小组审定后, 报计划财务局提请院长办公会审批。第十二条 专项(项目)年度考核指标、项目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 (子课题)承担单位等调整和变更,由专业局报专项领导小组审批后, 报计划财务局备案。第十三条 各专项内课题及子课题执行过程中的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实行分级变更调整制度。确需中止

6、的课题/子课题,由总体组(部)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计划财务局备案。第四章 验收及后评估第十四条 专业局负责组织课题(子课题)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报专项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专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各课题(子课题)的验收情况提出专项验收申请。计划财务局负责组织专项(项目)验收。第十五条 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在专项/项目执行期终止后及时向专业局和计划财务局提交专项(项目)验收申请和全套验收资料。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验收的专项(项目),应提前向专业局和计划财务局提出延迟验收的申请。第十六条 验收结束满 3 年,由计划财务局组织后评估。第五章 专项编号与成果标注第十七条 各专项应遵循统一

7、编号原则:XDA01020304(先导专项 A 类)、XDB01020304(先导专项 B 类),其中第一至第三位代表先导专项 A(或先导专项 B),第四、五位 为专项编 号,第六、七位为项目编号,第八、九位为课题编 号,第十、十一位 为 子课题编号。各专业局需在签订各级任务书之后将相关信息统一汇总报计划财务局备案。4第十八条 先导专项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和论文等,均应用中英文标注“中国科学院 战 略性先导科技专项资 助” 和任务编号(Supported by the “Strategic Priority Research Program“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Grant No. XDA01020304)。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计划财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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