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的通知 粤科函规财字2018 418 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 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粤科规范字20181 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现组织开展 2018 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要求(一) 补助范围。2017 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
2、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 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二) 申报流程。1.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材料要求。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2.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及到账证明材料;3.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二、运营评价后补助申报要求(一) 补助范围。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 2016
3、 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1 号)(附件 1)的评价结果进行补助。评价结果中珠三角地区为 A 等级,粤东西北地区为 A、B 等级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补助,A 等级补助 30 万元,B 等级补助 20 万元。(二) 申报流程。1.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材料要求。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2.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三、时间安排(一)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18 年 3 月 18 日4 月 17 日 17
4、:00;(二)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2018 年 4 月 18 日25 日 17:00;(三)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请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各地市科技局将汇总表(附件 2、3 )及本市所有材料(一式 2 份)送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 171 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四、联系方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左 洋,020-83163285张 影,020-83163286省科技厅规财处:司圣奇,020-83163838高新处:文晓芸,020-83163877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工作时间:8:30-17:30)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1 号)2申报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面积补助汇总表3申报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后补助汇总表省科技厅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