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财政局文件通财企200667 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实施名牌战略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区发改委( 经贸局),市工贸控股公司、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实施名牌,提升质量竞争优势,依据南通市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 年)(通政办发2006 69 号)的精神,市名推委办与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 南通市实施名牌战略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使用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附: 南通市实施名牌战略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使用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南通市实施名牌战略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使用办法依据市政府南通市名牌战略实
2、施纲要(20062010 年)(通政办发200669 号) 的精神,为增强我市名牌产品竞争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激活创牌主体,表彰奖励先进,形成争创名牌、宣传名牌、发展名牌、保护名牌的创新机制,特制订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使用办法。一、实施名牌战略的奖励范围1、对获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南通名牌产品的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重点知名商标的企业;获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省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2、对大企业集团在争创中国名牌中获国家、省质量管理奖、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开展品牌形象策划的;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三合一体系认证的;在全国同行业中综合排名列前五位
3、的省级名牌产品(未列入中国名牌产品目录) 的企业给予专项经费补助;3、经市政府领导批准的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名推委办公室)组织的名牌产品宣传广告、开拓市场的新闻发布会、展销会、名牌论证及表彰奖励等专项费用。二、实施名牌战略的奖励标准1、对首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各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重报企业再获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各给予 20 万元奖励。2、对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列入省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3、对首次荣获江苏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不计重复奖励;重报企业连续
4、三次获上述荣誉的给予 5 万元奖励。4、首次获南通名牌产品、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 4 万元的奖励,不计重复奖励;重报企业连续三次获上述荣誉的给予 2 万元奖励。5、对大企业集团在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荣获国家、省质量奖、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开展品牌形象策划;通过 IS09001、IS014001 和 OHSASl8001 三合一体系认证的;大企业集团在全国同行业中销售总额、缴税额、实现利润、出口创汇等综合指标名列前五位的省级名牌产品企业(未列入中国名牌产品目录) 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6、对县( 市)、区政府实施名牌战略目标进行考核奖励,对成绩显著的市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由市政府授予实施名牌战略
5、先进标兵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7、市名推委办公室组织的名牌产品宣传广告、开拓市场的新闻发布会、展销会,名牌论证及表彰奖励等,根据活动方案,申请专项活动经费。三、实施名牌战略的经费来源实施名牌战略专项经费每年列入市财政预算(其中含大企业集团实施名牌战略专项经费)。各县(市 )要配套设立实施名牌战略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财政分担的原则:1、对获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及获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县(市)的企业其奖励资金市级财政承担30、有关县(市)财政承担 70。2、对获市级名牌产品、知名商标的企业,其
6、奖励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各自承担。3、市区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商标等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对市区大企业集团在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获国家、省质量奖,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品牌形象策划推介;三合一认证企业;全国同行业中综合排名名列前五位的省级名牌产品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四、实施名牌战略的奖励申报1、市名推委办公室对当年获得相关名牌荣誉的企业进行核查,确定申报奖励的企业名单,有关企业如实填报实施名牌战略奖励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总结等),报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2、实施名牌战略的专项经费和其他费用,由市名牌战略推进
7、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共同商定,提出申请,报市政府领导批准。 五、实施名牌战略奖励审批、拨付程序1、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和市名推委的相关部门对申请专项奖励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专项奖励的企业和奖金,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专项奖励通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市财政局根据实施名牌战略专项奖励通知拨付:市区企业凭奖励通知和已审核批准的申请表到市财政局办理奖励拨款手续;县(市) 企业在县(市)配套专项奖励到位后,凭拨款复印件、奖励通知和经审核批准的申请表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拨款手续。2、对实施名牌战略专项经费和其他费用,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市财
8、政局根据相关方案,分批拨给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实行专款专用。本使用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原南通市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和南通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南通市实施名牌战略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通财企200317 号) 和南通市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关于争创中国名牌产品达标激励的考核办法(通名推委发2004 3 号)文件废止。(页面浏览次数: 13)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发布单位:南通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1-04-22索 引 号:FA200-B0000-2011-019 文件编号:通政发201141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
9、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争当江苏“两个率先”的排头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大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截止到 2010 年底,六县(市)区 100%通过质量兴县(市、区)验收,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拥有中国名牌 27 个,驰名商标 9 件,江苏名牌 187 个,著名商标 157 件,列全省前三甲;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10、14 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871 项,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 32%,专利授权量突破 1.8 万件,居全省第三,省级企业研究院数量全省第一,实现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零的突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 90.2%,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达 99.8%,2000 家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26 家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拥有省服务业质量奖 10个,用户满意指数全面提升;获“鲁班奖”27 项,年均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50 项;创建国家生态县(市)3 个,获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称号。质量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促进南通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市
11、质量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在全国全省的地位相比,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质量工作的机制和配套措施还不够健全;具有竞争优势的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企业还不多;一些企业的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还相对滞后;质量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质量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在质量、品牌、科技、人才等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当江苏“两个率先”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基本现代化的的迫切需要
12、;是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实现全市“十二五”确定的“加快现化代、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为重点,全力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品牌、科技、质量、生态、和谐创新,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我市实现“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二)工作目标。到 2015 年,6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市考核验收;产品质量、
13、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全省领先。到 2020 年,10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市考核验收,争创全国先进,整体质量状况全国领先。1产品质量目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2015 年达 89%,2020 年达91%,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全省领先,检测公共平台 2015 年建成国家级12 个,省级 57 个,2020 年检测公共平台数全省领先。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 2015 年达 91%,2020 年达 9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全省前三甲。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2015 年为 38%,2020 年达45%,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保持全省前三,省级企业研究院数量全省第一,国家级
14、企业技术中心 2015 年 5-10 个,2020 年达 10-15 个。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 2015 年达 3000 个,2020年达 4000 个。中国名牌、江苏名牌保持全省前三甲,江苏名牌产品 2015 年达 250 个,2020 年达 300 个,中国驰名商标 2015 年达 20 件,2020 年达30 件,品牌经济对规模以上工业的贡献份额 2015 年达 35%,2020 年达40%。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100%,力争年均创建国优工程或 “鲁班奖”3 个,省级优质工程160 个,在全国地级市
15、保持领先。高速公路、桥梁项目优良率 2015 年达到100%,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优良率 2015 年达到 97%、2020 年达到 98%,农村公路项目合格率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合格率 2015 年达到 100%。水利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 2015 年达到 100%,单元工程优良率 2015 年达到70%、2020 年达到 85%。3服务质量目标。制定地方服务标准 2015 年达到 20 项、2020 年达到30 项,在全省保持领先。省服务名牌企业 2015 年达到 15 家、2020 年达到25 家,省服务质量奖企业 2015 年达到 12 家、2020 年达到 15 家。商贸、旅游、居民服务等生
16、活性服务业及医疗、教育、体育等社会服务业的用户满意度逐年上升,2015 年达到 91%、2020 年达到 93%。4环境质量目标。创建全国生态县,到 2015 年达到 100%,全面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趋势,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全省领先。到 2015 年建成10 个国家级农业科技标准化示范区,2020 年示范区达到 20 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2015 年、2020年分别按五年计划削减目标考核。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2015 年达到90%、2020 年达到 95%,城市大气质量指数处于清洁至轻污染等级(I1)的天数占全年比例 2015 年达到 90
17、%、2020 年达到 95%。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形成大质量工作推进机制。1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提高质量强县(市、区)活动的组织力和推动力,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推进平台,夯实质量强市的基础。将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镇(乡、街道)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2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商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创建“质量先导区”活动,调优产品结构,调精技术装备,调强质量管理基础,着力培育发展产业“地标”品牌,提高产业整体竞争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3深入开展质量
18、强企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计量检测体系建设。鼓励和促进企业将产品研发、专利转化为产品技术标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扶持和带动企业创名牌、建标准、超标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二)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工程,夯实质量强市基石。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工程。以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为载体,在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通过建立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力争到2015 年拥有一批具有国内、省内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企业,一批“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一批精益管理的质量团队。实施“
19、11551 工程”,即:创省质量奖 1015 个、市长质量奖 1015 个;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 500 个;质量工程师 500 人;精益管理知识培训人数 10000 人次。2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到 2015 年名牌企业、许可产品企业、体系认证企业授信评价,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授信评价。3大力推进质量体系认证。积极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
20、业健康安全体系等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等产品认证,深入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积极推进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消除产品进出口贸易壁垒,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质量管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领域的认证工作,力争年新增认证证书 200 张。(三)积极实施品牌、标准和技术服务战略,促进质量强市大提升。1积极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名牌,在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着力培育服务业名牌;加大著名品牌带动的力度,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提升名牌的
21、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开展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支持企业创国际化品牌,培育出口名牌,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把南通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品牌之都”。积极争创国优工程、“鲁班奖”和“扬子杯”优质工程。围绕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全国、全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 3-5 个,打造区域产业质量品牌。鼓励走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态发展之路,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城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和江苏省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意见(20102020 年)。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发展,以自主创新、节能降耗
22、、环境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为重点,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重大工程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建立一批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250 个;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到 2015 年,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 20 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00 项以上;建
23、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3积极实施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战略。鼓励大企业在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中勇担重任,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积极争取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在南通设立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积极推动服务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发展的船舶制造与钢结构、电机风机等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建设心,加快省级大容量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省级检测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集聚园区或开发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产业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供标准技
24、术支撑。积极构建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计量检测等提供能力提升支撑。到 2015 年,在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 2 个以上,在产业集聚园区建立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5 个以上。(四)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质量强市新跨越。1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对重要产品监督管理,加大监督
25、抽查力度,提高重点产品合格率,加大各级政府,提升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2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 100%、工
26、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达 100%,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100%。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等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3切实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强江河、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加大水、空气、声音、生物、海洋、辐射等环境质量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质量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加强重大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排气
27、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减排。4切实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制定和完善旅游、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等服务行业质量标准和体系;建立用户调查、满意度分析、调查结果应用等制度,引导各个行业和广大企业运用用户满意度调查的方法,开展质量分析、评估和改进活动;鼓励和支持著名服务企业以名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加盟、连锁、兼并、重组,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大型企业(集团);推进先进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法,积极争创省、市质量奖,发挥示范标杆效应,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
28、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检查考核等工作。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活动。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牵头部门(处科室),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总责,要将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质量强县(市、区)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各相关部门、开发区(产业园区)要各司其职,牵头制定行业(产业)质量振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量强镇、质量强业活动。企业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
29、力。(三)强化质量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质量强市建设中来。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新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每年组织质量强市专题活动,广泛开展“315”、安全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质量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质量强市工作的良好环境。(四)强化人才建设。积极开展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合力培养紧缺的质量人才。推进企业与质量研究机构、高校建立质量技术课题合作,聘请质量专家为企业首席顾问。
30、加大质量研究经费的投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质量工程师、环境检测师、工程监理师、首席质量官等培训,不断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五)加强政策扶持。运用财政、金融、技术改造、科技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质量强市的政策扶持和支撑体系。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名牌品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科技等专项经费投入。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对获得国、省、市质量奖,市级及以上名牌品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及采标、参与标准制修订等的企业,由各级财政给予扶持。制定实施名牌品牌产品生产企业扶持措施,在政府采购招标中给予优先政策,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质量管理、企业年检、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出口方面优先开辟“绿色通道”。(六)建立考评体系。加快制定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将“质量强市”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组织实施考核,并定期向全市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确保质量强市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