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管理部野外工作就餐管理规定根据部门职工工作地点不固定、经常流动分散,或地处野外、偏僻地区、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艰苦,工作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等情况经研究对野外工作就餐做出如下规定;1、野外施工人员在外就餐需事先向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一律自费;2、管网抢修时在任务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施工人员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场地。就餐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向部门领导反映后,统一安排快餐(标准:早餐 5 元/人,中、晚餐不超过 15 元/人) ;3、野外工程施工离厂较近(5km)之内,中午回厂不得在外就餐;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经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先向部门领导反映后,统一安排快餐(标准不超过 15 元/人) ;4、夜间抢修或工程施工就餐津贴补助标准 15 元/人,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统一进行安排;5、在外施工加班时间不超过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1 小时,原则上不在外就餐;6、野外施工人员就餐津贴报销时,班长必须写清费用项目、金额,经副部长审批,报部长同意签字后报销。管网管理部2010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