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车安全操作规程目的是为了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它的内容有、行车工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钢丝绳等是否完好,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等出现异常,严禁吊运;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严禁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等。行 车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一 、 目 的 : 规 定 行 车 操 作 安 全 方 面 的 要 求 , 保 证 人 员 的 人 身 安 全 及 设 备安 全 运 转 ; 二 、 范 围 : 行 车 作 业 ; 三 、 职 责 : 行 车 操 作 工 负 责 具
2、 体 执 行 本 规 程 ; ( 一 ) 、 行 车 操 作 人 员 守 则 : 1、 行 车 操 作 人 员 严 禁 湿 手 或 带 湿 手 套 操 作 , 在 操 作 前 应 将 手 上 的 油 或水 擦 拭 干 净 , 以 防 油 或 水 进 入 操 作 按 钮 盒 造 成 漏 电 伤 人 事 故 ; 2.、 行 车 有 故 障 进 行 维 修 时 , 应 停 靠 在 安 全 地 点 , 切 断 电 源 , 并 挂 上“禁 止 合 闸 ”的 警 示 牌 ; 3、 工 作 完 毕 , 行 车 应 停 在 规 定 位 置 ; 4、 行 车 工 须 经 训 练 考 试 , 并 持 有 操 作
3、证 者 方 能 独 立 操 作 , 未 经 专 门 训练 和 考 试 不 得 单 独 操 作 。 5、 开 车 前 应 认 真 检 查 设 备 机 械 、 电 气 部 分 和 防 护 保 险 装 置 是 否 完 好 、可 靠 。 如 果 控 制 器 制 动 器 、 限 位 器 、 电 铃 、 紧 急 开 关 等 主 要 附 件 失 灵 , 严禁 吊 运 。 6、 必 须 听 从 挂 钩 起 重 人 员 指 挥 , 但 对 任 何 人 发 动 的 紧 急 停 车 信 号 , 都应 立 即 停 车 。 8、 当 接 近 卷 扬 限 位 器 、 大 小 车 临 近 终 端 或 与 邻 近 行 车 相
4、 遇 时 , 速 度 要缓 慢 。 不 准 用 反 车 代 替 制 动 , 限 位 代 停 车 , 紧 急 开 关 代 普 通 开 关 。 9、 工 作 停 歇 时 , 不 得 将 起 重 物 悬 在 空 中 停 留 。 运 行 中 , 地 面 有 人 或 落放 吊 件 时 应 鸣 铃 警 告 。 严 禁 吊 物 在 人 头 上 越 过 。 吊 运 物 件 离 地 不 得 过 高 。 10、 两 台 行 车 同 时 起 吊 一 物 件 时 , 要 听 从 指 挥 , 步 调 一 致 。 11、 运 行 时 , 行 车 与 行 车 之 间 要 保 持 一 定 的 距 离 , 严 禁 撞 车 。
5、12、 检 修 行 车 应 停 靠 在 安 全 地 点 , 切 断 电 源 挂 上 “禁 止 合 闸 ”的 警 告牌 。 地 面 要 设 围 栏 , 并 挂 “禁 止 通 行 ”的 标 志 。 13、 重 吨 位 物 件 起 吊 时 , 应 先 稍 离 地 试 吊 , 确 认 吊 挂 平 稳 , 制 动 良 好 ,然 后 升 高 , 缓 慢 运 行 。 不 准 同 时 操 作 控 制 三 个 按 钮 。 14、 行 车 运 行 时 , 严 禁 有 人 上 下 , 也 不 准 在 运 行 时 进 行 检 修 和 调 整 机 件 。15、 运 动 中 发 生 突 然 停 电 , 必 须 将 开 关
6、 关 闭 。16、 运 行 时 由 于 突 然 故 障 而 引 起 吊 件 下 滑 时 , 必 须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向 无 人处 降 落 。 17、 夜 间 作 业 应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 ( 二 ) 、 行 车 工 必 须 做 到 “十 不 吊 ” 1、 超 过 额 定 负 荷 不 吊 ; 2、 工 作 场 地 昏 暗 , 无 法 看 清 场 地 , 初 吊 物 或 指 挥 不 明 不 吊 ; 3、 吊 绳 和 附 件 捆 缚 不 牢 ,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不 吊 ; 4、 行 车 吊 挂 重 物 直 接 进 行 加 工 的 不 吊 ; 5、 歪 拉 斜 挂 不 吊 ; 6、 工 件 上 站 人 或 放 有 活 动 物 品 的 不 吊 ; 7、 氧 气 瓶 、 乙 炔 瓶 等 具 有 爆 炸 性 危 险 的 物 品 不 吊 ; 8、 带 棱 角 、 快 口 未 垫 好 的 不 吊 ; 9、 重 量 不 明 不 吊 , 埋 在 地 下 的 物 件 不 吊 ; 10、 管 理 人 员 违 章 指 挥 不 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