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县二中午晚休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学生的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在午、晚休期间有一个安静、和谐、安全的环境,提高学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1、 午休时间:12:4013:40(夏季) ,12:4014:40(冬季) 。晚休:22:405:50。中午 12:40、晚上 22:40 宿舍准时锁门,上课前 20 分钟开门,此期任何学生不准随意出入。2、上午第四节下课后和晚上教室熄灯后,学生应按时离开教室,关灯、关窗、锁门。走读生回家,住校生去食堂就餐或者回宿舍休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返回教室。3午晚休和上课时间,学生不得接待来访者。4、午晚休期间,不得在教室、教学区、校园内逗留闲逛、交谈。违者每人次
2、扣班级 5 分。4、午晚休铃响后,学生应立即上床就寝休息,不得在宿舍内吃饭、洗衣、点蜡烛、闲聊、打扑克、下象棋、玩手机等,严禁学生以任何借口串宿舍。违者每人次扣班级 3 分。5、午晚休铃响后,宿舍内出现大喊大叫、唱歌、打口哨等现象,经值班教师劝阻仍不改正的,以宿舍为单位,扣相应班级积分 20 分。6、午晚休期间,学生未请假不归宿者,按七种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7、宿舍锁门后,学生从非正常通道出入宿舍的,一经发现,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扣班级积分每人次 20 分。8、午不归宿操场打篮球者,一经发现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回家反省 3 天,扣除班级积分每人次 5 分。9、以上各种违纪行为一律通报。涉县二中政教处2011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