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评审范围:聘用在教师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教育事业,遵 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有发展潜力。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各项教学、科研以及其他与教师工作相关的任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第二章 教授晋升条件第三条 基本要求(一)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在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招生
2、满 5 届),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满 5 年。(二)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职称外语水平认定合格。(四)履职期间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合格。(五)有连续 6 个月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学习的经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教师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2 次视为符合要求。(六)独立指导过研究生,所在学科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应独立指导过 2 名青年教师。第四条 评审基本条件(一)教学型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1.主讲过 2 门课程,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科生
3、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28 计划学时;2.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230%;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 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建设项目;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3 篇及与本人教学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2 篇。以第一主编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总字数 1/2 的规划教材可 视为 1 篇核心期刊教学论文(仅限 1 篇)。(二)教学科研型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1.主讲过 2 门课程,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
4、4 计划学时;2.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50%;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2 项;5.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4 篇及与本人教学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1 篇。(三)科研型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1.每年讲授 1 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 计划学时,且教学效果良好;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
5、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3 项;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6 篇。其中,被 SCI一区收录 1 篇或二区收录 2 篇或三区收录 3 篇。第三章 副教授晋升条件第五条 基本要求(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 5 年;3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 2 年。(二)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职称外语水平认定合格。(四)履职期间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合格。(五)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教师参加国内
6、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视为符合要求。(六)协助指导过研究生,所在学科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应协助指导过 2 名青年教师。第六条 评审基本条件(一)教学型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1.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计划学时;2.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 30%;或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励;3.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主持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2 篇及与本人教学工作相关的教学论文 2 篇。其中,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1 篇。(二)教学科研
7、型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1.每年至少讲授 1 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4 计划学时;2.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 50%;或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励;3.主持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4.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1 项;5.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3 篇及与本人教学4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1 篇。(三)科研型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1.每年讲授 1 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
8、少于 16 计划学时,且教学效果良好;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2 项;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4 篇。其中,被 SCI一区或二区收录 1 篇或三区收录 2 篇。第四章 讲师晋升条件第七条 基本要求(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后,担任助教职务满 4 年;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满 2 年。(二) 取得省 级 教育主管部 门颁发 的高等学校教 师岗 前培 训 合格 证书 。(三)职称外语水平认定合格。(四)履职期间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合格。第八条 评审基本条件(一)完成
9、院(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讲授或辅导 1 门本科生课程,熟悉教学环节,工作业绩突出。(二)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1 篇;或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或专著 1 部;或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1项。第五章 破格晋升条件第九条 破格晋升教授条件(一)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下列业绩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教授。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 、Nature等国际期刊发表论文。(二)未达到正常晋升年限,在符合晋升教授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任现职以来,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下列业绩之一的,可申报破格晋5升教授。1.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一
10、等奖前 5 名、二等奖前 2 名);或政府类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第 1 名;或以第一作者编写的教材获国家级精品教材奖;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2 项,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并被 SCI 一区收录的论文 2 篇或二区收录的论文 4 篇;4.独立主讲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第十条 破格晋升副教授条件(一)特别优秀的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获得博士学位两年内,首次申报晋升副
11、教授时,主要考察其在本领域公认的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质量,其他条件可参照执行。(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当年新招聘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未达到正常晋升年限或奖励要求,在符合晋升副教授的其他基本要求和相应类型评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再以第一作者发表本领域公认的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 篇的,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获得者或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教学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第六章 其他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工作业绩的认定工作业绩的第一作者单位应署“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 方视为有效。下列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人员,在申报晋升
12、副教授时,提供攻读博士学位以来近五年取得的业绩。(二)新进人员来校工作后取得的业绩第一作者单位应署“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三)在校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在培养单位规定的基准学制内取得的业绩,第一作者单位可不作要求。第十二条 学时、评教结果的认定6(一)学时的认定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二)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的排名认定由教务处、研究生院、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第十三条 论文、教材的认定(一)论文、教材的认定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二)论文应在正刊公开发表;教材应公开出版并有明确的工作量(字数)记载方视为有效。(三)晋升教学型教授、副
13、教授所要求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是指在国外有正式刊号的刊物(SCI、 EI 刊源)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中所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四)晋升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和科研型教授、副教授所要求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是指被 SCI、EI、CSSCI、SSCI、A&HCI 全文收录的论文,不包含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五)晋升教授、副教授所要求发表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是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中所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六)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正刊上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核心期刊论文(仅限 1 篇)。(七)以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其指导的
14、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有效篇数(仅限 1 篇)。(八)文科类专业被新华文摘摘要或转载篇目,或在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 版” 刊载的论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 复印报 刊资料” 全文 转载的论文可视为 被 CSSCI 收录的论文。第十四条 项目、成果奖励的认定(一)项目和成果奖励的级别和排名认定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二)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成果在不同级别、不同部门获得奖励时,以奖励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同一项成果奖励、 项目在申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时只计算一次。(四)教学项目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通知或拨付的资金到校,
15、且认定时间为项目的起止时间。科研项目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到校,且认定时间为项目的起止时间。7第十五条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达到科研成果奖励要求,在符合晋升基本要求和其他相应类型评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晋升教授的应增加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且被 SCI 一区收录的论文 1 篇或二区收录的论文 2 篇;晋升副教授的应增加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且被 SCI 二区收录的 论文 1 篇。第十六条 专职科研岗位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照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条件执行,教学工作量可不作要求,但应增加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且被 SCI、EI、CSSCI、
16、SSCI、A&HCI 收录的论文2 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1 项或晋升科研型教授、副教授评审基本条件中要求的项目或奖励 1 项。第十七条 对任现职期间具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1 年且考核合格者,或在实验室等基层实践岗位工作半年者,或具有 1 年现场工程实践经历的专任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对具有连续 6 个月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学习经历的,申报晋升副教授时,对参加学术会议不作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第十八条 经学校审定被取消导师资格的,或经查实有虚报工作业绩以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当年不能申报且申报年限要求增加 3 年;被停止招生资格的,
17、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当年不能申报且申报年限要求增加 2 年;所指导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论文评审或答辩中不通过且经审查属于导师责任的,或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当年不能申报且申报年限要求增加 1 年。第十九条 在评审工作中,若学术方面有争议的,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第二十条 本评审条件中关于国(境)外经历和参加学术会议的要求自2014 年开始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评审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二条 本评审条件由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8附件: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要求晋升教授、副教授评审条件中未列出具体名次的,奖励人员的位次按下列要求执行。一、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成果类成果类别 级别 等级 晋升教授 晋升副教授特等奖 有证书 有证书一等奖 前 8 名 有证书国家级二等奖 前 5 名 有证书一等奖 前 3 名 前 4 名二等奖 前 2 名 前 3 名省部级三等奖 第 1 名 前 2 名一等奖 前 2 名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成果奖厅局级二等奖 第 1 名9二、科研型成果类成果类别 级别 等级 晋升教授 晋升副教授特等奖 有证书 有证书一等奖 前 6 名 有证书国家级二等奖 前 3 名 有证书一等奖 前 2 名 前 3 名二等奖 第 1 名 前 2 名科研型省部级三等奖 第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