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后评估制度框架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等;第二章:评估组织:包括分级评估的原则、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要求等;第三章:评估程序:是否开展事故后评估的标准、成立评估小组、调阅事故调查处理档案、询问涉案人员及事故调查人员、召开事故后评估会、出具事故后评估报告。(滁州局)增加对事故的前期预判、中间评价内容。第四章:评估内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搜救,事故调查主体、权限、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科学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相关性,事故原因分析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全面性,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和逻辑性,安全管理建议书的针对性等。 (淮南局)第五章:附则
2、:其它要求和解释主体等。安徽省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调查后评估报告格式一、名称:事故名称(与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名称相同)+调查处理后评估报告。二、事故的简要情况。三、事故调查开展前对事故的预判情况及预判与调查结果的一致性。 (池州局)四、事故调查组织(评价调查组织的组成、权限、程序等是否合法、合理)(铜陵局)五、事故调查情况(评价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开展是否合法、全面,原因分析是否合理,以及中间评价是否有效等)(马鞍山局)六、事故处理情况(评价事故责任认定及后续处理情况)(六安局)七、安全管理建议(评价建议的合理性和针对性等)八、综合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价事故调查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提出今后开展事故调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