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2013 年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资助申请表姓名 张伯伦 性别 男 学历 硕士学院 法学院 专业 国际法学号 2120070104 宿舍 创华 7-201 宿舍电话项目负责人情况 移动电话 13751007118电子邮箱 姓 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学号 联系电话王法彬 男 法学院 国际法 2120070103 13751007296项目合作者情况类别 社科论文和调查报告 自然科学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用标注选项,下同)名称论新民诉法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及制裁措施阶段 构思 初期 中期 后期 (其他): 初步成果理论资料收集工作完成;调研法院初步选定。姓名 黄亚英 单位 深圳大学法学
2、院 单位电话 0755-26538009项目基本情况指导老师情况移动电话 13823100021 电子邮箱 本项目是否为指导老师的科研项目或导师项目的子项目?是 否指导老师签名:申报立项理由本项目的研究意义:通过理论结合实践探求虚假诉讼的甄别,进而明确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为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识别虚假诉讼提供参考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目标:完善民事诉讼法虚假诉诉讼的识别标准,使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参考、指导作用。研究内容:新民事诉讼法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明确虚假诉讼的存在,着重探析虚假诉讼的识别方式。本项目的创新之处(与现有技术或理论观点比较):以法官
3、实践经验为基础,从既有案例入手,系统梳理,总结归纳出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着重强调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预期研究成果(具体描述):从理论上明确虚假诉讼所具有的特点与识别方式,并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着重从实践角度探究虚假诉讼的识别,进一步整合使之成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指导方法。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调查地区、范围、对象;):研究整合国内关于虚假诉讼的认定并借鉴国外制度;对既有案例归纳、整合,进行比较分析;以深圳市为主,调研深圳市基层法院法官识别虚假诉讼的经验;走访律师,了解虚假诉讼可能存在的情形;访问学者,深入交流获得理论指导。月度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理论材料收集工作完
4、成,调研法院目标选取及联系工作完成。2012 年 11 月:完成虚假诉讼识别理论知识的整合,并对虚假诉讼的识别进行理论分析及理论创新;研究国外就此制度的规定。2012 年 12 月:收集虚假诉讼案例,分析研究案例。2013 年 1 月:请教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教授就虚假诉讼识别的意见;在北京开展实践调研。2013 年 3 月:调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民庭法官就此问题沟通以获得实践经验。向学术研究者咨询,获得学者就此问题的见解主张。2013 年 4 月:调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南山区人民法院,与民庭法官就此问题沟通获取实践经验;走访律所,与相关律师沟通,获取信息。2013 年 5 月:
5、整合实践走访获得的信息,提出初步的识别方案,并回访法院听取意见,总结,改进,得出方案。2013 年 6 月:将方案呈递给法官,不做依据性指导,只做实验性指导,验证方案。2013 年 7、8 月:总结不足,完善方案。2013 年 9 月:论文写作,初步完成项目内容。申报项目预算 甲类 乙类内 容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理 由 备注资料费 300 打印网上信息资料,复印书籍相关内容 包括国外实践(书籍费) (200) 购买书籍只是在图书馆没有相关书籍时才存在走访法院 100 5 500 深入法院调研分别在深圳和北京接触律师 100 3 300 咨询律师请教学者 100 4 400 请教学者其他 100 留作备用总计(四舍五入至元):壹仟捌佰零拾零元整(¥1800 元)项目负责人申明本人代表项目组全体成员申明:以上填报的内容是真实完整、实事求是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张伯伦 2012 年 11 月 14 日所在学院(研究生部)的基层团委审核意见基层团委书记: (基层团委盖章)2012 年 月 日审批意见说明1、本表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至本学院团委;2、本表的书面版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签章后连同电子版统一交至组委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 A315,校团委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3、组委会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