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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厂卫制度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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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摘要:明朝富有特色的厂卫制度是其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结果,厂卫包括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大内行厂两大系统。本文从基本史料出发,简要廓清这一制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及其主要职能,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在当时社会产生的历史原因,并试图对这一制度对当时社会产生的影响做出客观的评价。关键词:明朝;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明朝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发展的顶峰阶段,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同时在其政治制度上产生了极具特色的厂卫制度。 明史刑法志三中载有: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设立锦衣卫,逐渐形成的厂卫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中一块独立的单元,

2、从其产生到其最终消亡历经 200 余年。不同版本的中国通史教材对于这一制度的普遍性结论一般都类似于此:“厂卫是极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产物,它的出现,也标志着君主专制统治的加强。 ”将这一制度视为明王朝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结果。一、厂卫的产生及发展消亡过程厂卫是厂和卫的合称,指的是明朝内廷侦察机构, 。卫,指锦衣卫;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因为二者关系密切,后人将这两大系统合称为厂卫制度。它们的产生渊源、发展情况、最终消亡的基本概况大致如下: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有关于锦衣卫的来源, 明史中的记载是这样的:“太祖即吴王位,其年十二月设拱卫司,领校尉,隶都督府。洪武二年改亲军都督府,统中、

3、左、右、前、后五卫军,而銮仪司隶属。六年造守卫金牌,铜涂金为之。长一尺,阔三寸。以仁、义、礼、智、信为号。二面俱纂文:一曰守卫,一曰随驾。掌于尚宝司,卫士佩以上直,下直纳之。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慰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 ”ii锦衣卫下设经历司与镇抚司,经历司主管文卷出入;镇抚司分南北,南镇抚司管理本卫的法纪、军籍,北镇抚司专理诏狱, 。锦衣卫的长官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在其组织内,锦衣卫官员有指挥使一人;佐官有同知、佥事、镇抚、千户所;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朱元

4、璋于洪武十五年(1382 年)设立锦衣卫,到其晚年的时候鉴于锦衣卫权势太重,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就下诏书“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 。iii取消锦衣卫。然而在靖难之役发生后,明成祖朱棣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于永乐元年(1403 年)重新又恢复锦衣卫的所有设置和权力。自洪武十五年(1382 年)设立,经过中间短暂取消到永乐元年(1403 年)重设,直至崇祯十七年(1644 年)明朝灭亡,锦衣卫才退出历史舞台, 前后共存在了 200 多年。 东厂:官署名。据明史中记载:“东厂之设,始于成祖。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故即位后专倚宦官,立东厂

5、于东安门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 ”iv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除此以外,东厂中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 东厂自永乐十八年(1420 年)建立后, 一直与锦衣卫并存, 存在时间前后长达 200 余年。西厂:官署名。成化年间,宫中出现“妖人”李子龙用符术与太监勾结私入大内,明宪宗借此加强特务统治,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 年)“又分别设西厂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领缇骑倍东厂。 ”5西厂的军官主要从禁卫军中选拔,这些人再自行选置部下,短短几个月内,西厂人员极度扩充,其势力

6、甚至超过了东厂。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厂事,在其后的权力角逐中汪直失败,被调出京城,西厂也于成化十七年(1482 年)随之解散。到了宪宗的孙子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西厂于正德元年(1505 年)复开,其权势超过东厂。正德五年(1510 年)刘瑾被凌迟,西厂又被撤销。西厂存在时间很短,仅十年左右。3f“C!lXu 内行厂:官署名。正德年间太监刘瑾当权,西厂与东厂虽然都受他的指挥,但两者之间不是互相合作,而是争权夺利互相拆台。为了便于控制,正德元年(1505 年) “瑾又修薪司外薪厂为办事厂,容府旧仓地为内办事厂,自领之。京师谓之内行厂。 ”6刘瑾亲自统领内行厂,比东

7、厂、西厂更为酷烈。武宗以前,厂、卫分立,更迭用事。到了此时,刘瑾当权,东厂首领丘聚,西厂首党谷大用,锦衣卫指挥史石文义,都是刘瑾的死党,以致厂、卫合势,特务遍天下,并创立重刑,令官吏军民谈虎色变,人们视宦官如虎狼。正德五年(1510 年),刘瑾以谋反罪被杀,内行厂被撤销。ZWS2q4/S 内行厂前后存在不足 5 年。明朝为了强化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朱元璋开始设立锦衣卫,最终形成了厂卫制度。 “在组织形式上,厂卫是两个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且不论他们的直接的顶头上司,都是皇帝,俨然是一个猎人,手牵两条猎狗。 ”7 这一制度对明朝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或隐或明的影响。二、主要职能

8、从明朝厂卫的产生、发展、消亡来看,它伴随了明王朝的终了,可以说厂卫对明王朝产生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从厂和卫各自的职能出发,试图分析各自职能之下对当时社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锦衣卫:明史职官五载:“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 ”8 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至于“缉捕密缉” ,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

9、理寺、都察院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即诏狱) ,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锦衣卫另一项职能是“执掌廷杖” 。 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廷杖据史料记载始于东汉光武帝刘秀杖打大司空刘据,其后各代都有过廷杖的记载,不过只是少数。但是到了明代,廷杖制度化了其次数之多,手段之狠,为历史罕见。此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有明一代,史书中关于廷杖的记录却是连绵不断的。正德十四年(1519 年) ,明武宗打算化名南巡,群臣纷纷劝谏,明武宗大怒,下令廷杖劝谏南巡的 146 位大臣,结果打死 1

10、1 人;嘉靖三年(1524 年) ,明世宗的 “大礼仪”事件,明世宗因此下令廷杖 134 人,打死 17 人;天启四年(1624 年) ,魏忠贤以皇帝名义下令廷杖工部侍郎万憬一百。太监们先到万憬家把他痛打一吨,然后再拖到朝门前,由锦衣卫行刑,万憬被打得遍体鳞伤,四天后不治身亡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尽管也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的极端专制制度充当帮凶。 “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尤美名之曰恩。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仆间的恩意也因之而荡然无存。 ”9 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

11、,更加方便了明朝的皇帝压制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随着锦衣卫的权力越来越大, “结果皇帝对他给予锦衣卫的广泛权力警惕起来,也认识到了专门依赖锦衣卫搞调查工作的危险性。他于是更转向被委派负责东厂的宦官们,他们在秘密工作中终于超过锦衣卫,有时甚至也直接调查锦衣卫。 ”10东厂: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盖迁都后事也。 ”11,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其权力甚至超过了锦衣卫,只对皇帝负责,不经过司法机关批准, ,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东厂侦缉范

12、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种边报、塘报,东厂都要派人查看;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相比锦衣卫必须采用奏章的形式进行汇报,要方便的多。到了明中后期,东厂的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连远州僻壤,也出现了 “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转相避匿。 ”12。西厂: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西厂成立,本来只是为了替皇帝刺探消息,但汪直为了升官发财,拼命的构置大案、要案,其办案数量之多、速度之快、牵扯人员之众都

13、远远超过了东厂和锦衣卫。西厂在全国布下侦缉网,主要打击对象是京内外官员,一旦怀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事先不必经由皇帝同意,之后当然就是严刑逼供,争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对一般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甚,就会被西厂以妖言罪从重处置。内行厂:内行厂职能与东西厂一样,但侦缉范围更大,甚至包括东西厂和锦衣卫。内行厂的权势极大,东西厂也在它的侦伺之中,较之东西厂,其滥施的刑狱有过之无不及。内行厂自创刑罚, “罪无轻重皆决杖,永远戍边,或枷项发谴。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数日辄死。 ”13一时间,锦衣卫、东西厂、内行厂四大特务机构平存,缇骑四处,天下骚动。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都是特务部门,专门从事保卫

14、皇帝的侦缉活动,厂卫都可以不通过司法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集保卫、侦查、控诉、审判、执行职权于一身。因此可以说二者的性质和任务是一样的。而二者同时也是存在差异的:其一,锦衣卫是军队,东厂、西厂、内行厂则不是军队性质的组织,可以说是纯粹的特务组织。其二,锦衣卫的长官一般都由外戚或功臣担任;而东厂、西厂则由太监统领的。其三,厂、卫不是并行的,卫在厂的监督之下。卫与厂结合在一起,保卫职能、警察职能、行政职能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政警合一的特务系统,适应了维护集权专制统治的需要。厂与卫的职权基本无差别,他们之间相互勾结、相互倚重,都是皇权专制集权金字塔下的一块块砖石。但由于锦衣卫属于外官,奏事需用奏疏

15、,还有勋戚及其子弟参加,不如东厂太监亲近,故厂的势力总要大于卫:锦衣卫侦伺一切官民;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西厂有时还监视东厂,内行厂则监视官民和东厂西厂和锦衣卫) ;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所有侦察机关。 名称存在时间职能头目卫锦衣卫1382-13931403-1644侍卫缉捕密缉刑狱廷杖外戚或功臣担当指挥使厂东厂1420-1644缉捕刑狱廷杖司礼监太监担当督主西厂1477-14821505-1510内行厂1506-1510然而无论厂卫权力如何消长,因二者同是特务机关,一般说来, “然厂卫未有不相结者,狱情轻重,厂能得于内。而外廷有扞格者,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北司拷问之,锻炼周内,始送法司。即东厂

16、所获,亦必移镇抚再鞫,而后刑部得拟其罪。故厂势强,则卫附之,厂势稍弱,则卫反气凌其上。陆炳缉司礼李彬、东厂马广阴事,皆至死,以炳得内阁嵩意。及后中官愈重,阁势日轻。阁臣反比厂为之下,而卫使无不竞趋厂门,甘为役隶矣。 ”14 宦官权重,场权也重,厂与卫是分不开的。三、设立原因:以上从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从建立到最终消亡的过程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的产生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有其特定的原因的:1、从制度上来看,宰相的废除使得中央政府出现了一定的权力真空。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 (1380 年) ,将丞相胡惟庸以“图谋不轨”诛杀,并乘机废除宰相制度后,并将废除宰相作为祖训,告戒子孙后代:“以后嗣君,其

17、勿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15 取消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一切大权都由皇帝一个人掌握了。然而“废除宰相制度,集大权于皇帝一人,大臣既不被信任,政务丛脞,皇帝又管不了许多,于是政权便落到宦官身上。 ”16 宰相制的废除使得既可以分担皇帝政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帝王个人心智不足的机制不复存在。因此可以说厂卫制度是明朝被废除的宰相制度的异化替代物,是中国封建王朝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 2、明朝皇帝与官员的僵持关系,使得皇帝与官员之间的信任关系不复存在。 “疏远和不信任越来越成为明代皇帝与官员的关系特点, ”17 因此皇帝选择由自己的亲兵亲自密查官民的言行。美国印第安那大

18、学司徒林教授的南明史 、黄仁宇教授的万历十五年中对于明朝皇帝与百官的疏远关系都有详细介绍,甚至将皇帝与官僚之间这种不信任的关系视为促使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皇帝不信任大臣,而自己一人又无法对整个官僚队伍实施有效的控制,只好利用身边的心腹来代行职责。3、宦官在明朝作为一个官僚阶层善于迎合皇帝的特点,使得明朝皇帝一步步倾向于他们。从广义上讲,宦官这个群体也可以算作官僚机构的一部分,同时他们具有很多士大夫阶层所不具备的特点:首先,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身处内宫,和皇帝沟通起来更加方便,也更善于揣摩皇帝的心事、迎合皇帝的意思。 其次,宦官本身是阉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他们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皇帝,所以他们在为

19、皇帝办事的时候往往更忠心,不象士大夫阶层,往往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有时会与皇帝发生冲突。 第三,宦官并非目不识丁的粗人,相当数量的宦官文化水平并不低,他们作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完全可以胜任,也不会向一般文人那样有那么多异议。 最后,宦官是后妃与外界沟通的主要途径,后妃如果想对朝政施加影响,就必须与宦官联合。 4、厂卫制度的设置与明初统治者自身的生活经历有关。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明初期的统治者特别是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对其皇权的维护有着强烈的欲望,这就使得厂卫的职能被扩大了。在帝王专制的时代,帝王个人的素质意愿往往决定了这一朝代的发展状况。而同时“独裁者不但对一切臣民都不放心,就是对他自己的特务也

20、不会完全信任的,往往另外用一批特务来监视侦察这一批特务。内行厂就是这种特务之特务的机关。 ”18 这也是明朝特务机构重重设置的一个原因。总之,由于出身的特殊性,明朝初期皇帝对于集权统治的需要分外突出,专制政权的内部需要,使得丞相作为一种制度在明朝被废除了,同时皇帝与朝廷百官的对峙关系使皇帝对官僚非常不信任甚至是充满敌意,因此皇帝就需设立一个独立于官僚机构之外的势力供自己使用,这个时候作为皇帝亲兵的锦衣卫和内臣的宦官就被授予大权。四、对当时社会产生的影响:封建社会的明王朝,皇帝依据个人目的设置了厂卫组织,运作高度秘密、手段极端残酷,使其成为恐怖政治的代名词。历代对于厂卫制度的评价都是否定的,但同

21、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一制度中存在的一定的合理因素。(一)厂卫制度一定意义上的积极意义: 1、厂卫的侦查效率极高,在其初期具有反腐败的效果。 明史循吏传中有五个是嘉靖以后的人(包括汤绍恩、徐九思、庞嵩、张淳、陈幼学) ,而明代前期的循吏占了绝大多数(包括 35 人) ,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明代前期吏治的良好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厂卫的高效的工作的效率。2、这一制度体现了的一定的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思想。厂卫内部形成了一套制衡系统:锦衣卫侦查文武百官和平民百姓,厂监察官民和锦衣卫;而在厂的内部,西厂监督东厂,内行厂监督东厂和西厂。“在永乐时期,宦官和锦衣卫对皇帝的安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只有他们能

22、被紧紧的控制住,他们才能为一位君主工作,像他们在刚强的永乐和他的父亲手下工作那样,没有这种制约,他们的广泛而不受限制的权力使得他们在后世君主手下能轻易地滥用自己的权力而损害皇帝的利益,因此为祸百官,瓦解了他们的士气。 ”19 因此厂卫的设立对当时社会的负面影响还是主要的。(二) 、厂卫制度的消极影响:1、对于国家政治而言,厂卫的设立是对司法监察系统的破坏。厂卫的活动大大越过正常的官僚机构,存在大量阴暗面,为了不可见人的政治目的,人为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嘉靖二年(1523 年) ,刑科给事中刘济上言:“国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狱,其后乃有进以为锦衣卫镇抚司专理诏狱,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

23、决于内将之旨,而三法司几于虚设矣。 ”20 由于特务活动不受法律约束,也就必然存在权利的乱用。事实证明,明朝想用厂卫来反腐败,结果厂卫却是腐败得最快最彻底的。 2、对于官僚阶层,厂卫滥施淫威压制知识分子思想,使士大夫人人自危。厂卫在国家社会上横行霸道,结果是“任何一个想建立一点事功的封建官僚,除了将心辱志、隐忍委屈去笼络甚至巴结宦官锦衣卫外,别无他途.来自江西的权臣严嵩之所以能进入内阁,在嘉靖时期舞权弄法二十余年,与他和宦官、锦衣卫的紧密勾结也是分不开的。 ”213、厂卫的特权为宦官专权提供了条件。 “这一凌驾于国家正常法律体系之外的刑罚和特务衙门一道成为他们扫除异己的一个十分有利的武器。宦官

24、专权是促成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22 明中叶以后,随着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锦衣卫依附于厂,厂权大于卫权。清初查慎行曾说:“二百年阁臣与卫皆厂之私人,卫附厂以尊,而阁又附卫以重。 ”23 万历年间暴发的十二次城镇人民反矿、税监斗争,天启年间人民支持东林党人反对魏忠贤的斗争等等,都说明人民对宦官专权的深恶痛绝。明末,李自成起义军在反明的檄文中更尖锐地指出:“宦官皆龁糠犬豚,而借其耳目”24,起义军在占领北京之后把皇宫中的太监全部赶了出去,边赶边打,以示人民对宦官的痛恨。明朝废除宰相而重用内官,虽然是为了巩固皇权,但庞大的特务网给明王朝带来的是冤狱重重、怨声遍野。终明一代,要求罢除厂卫的呼声未曾中

25、断,厂卫的横行终使得明王朝走上了自戕的道路。厂卫制度是明朝中央集权高度集中的产物,从太祖朱元璋设立锦衣卫,到最终形成厂卫制度,两大系统伴随了明朝的终亡。虽然是两大独立系统,相互之间也存在一定的排斥与竞争,但是二者的关系相当密切,相互之间的勾结还是主要的,这是因为它们作为皇帝的特务机关的性质是一致的,由此产生的职能虽略有差别,但是也是相当一致同。它的产生与明初皇帝的特经历有关,同时宰相制度的废除和皇帝对朝廷百官的不信任,亲兵和内臣迎合皇帝的需要,被赋予大权,终亡于有明一代。从厂卫制度的产生就可以看出这一制度并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政治制度的怪胎。因此在对它进行评价的时候,在肯定其在集权之下体现一定

26、的分权思想、初期有一定的反腐败作用,更应看到其作为一项政治制度的严重缺陷及由此对当时社会的消极影响。超出法律之外的权力滥施,毒化了明王朝的政治风气,整个国家的发展缺少良好的制度支撑,从而使君主专制最坏的一面得以极致发挥。压制士大夫阶层,社会活力丧失,同时为宦官专权提供了可能。 “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25,在这里看来也是有相当道理的。参考文献:翦伯赞 中国史纲要M第八章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上海市黄浦教育信息中心ii 张廷玉 明史M 卷八十九 兵志一iii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iv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5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6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

27、十五 刑法志三7 杜婉言 王春瑜明朝宦官M 紫禁城出版社 1989 年版 31 页8 张廷玉等 明史M 卷五十二 职官五9 吴晗 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一卷C 人民出版社 1984 年版 503 页10(美)牟夏礼(英)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 年版 237 页11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12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13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14 张廷玉 明史M 卷九十五 刑法志三15 张廷玉 明史M 卷七十二 职官志一16 丁易 明代特务政治M 群众出版社 1983 年版 5 页17(美)牟夏礼(英)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1992 年版 371 页18 丁易 明代特务政治M 群众出版社 1983 年版 28 页19(美)牟夏礼(英)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 年版 237 页20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M 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8 年版 567 页21 魏佐国 严嵩当权原因探析J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2004 年 4 月22 徐爽 明朝廷杖探析J 法制与社会 2007 年 9 月23 杜婉言 王春瑜明朝宦官M 紫禁城出版社 1989 年版 32 页24 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M 卷四十三 刘瑾用事 )25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M 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8 年版 5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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