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责任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实习及检修人员。2 职责2.1 环保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2.2 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有保护环境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各自主管领导负责。2.3 集团公司的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3 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职责3.1 集团公司领导环保职责3.1.1 总经理环保职责3.1.1.1 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第一环保责任人,对集团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1.1.2 审查和批
2、准大中型环保治理项目。3.1.1.3 组织制定、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3.1.1.4 监督、检查集团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将环保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中。3.1.1.5 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1.1.6 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3.1.2 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3.1.2.1 协助总经理做好环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1.2.2 直接领导环保与安全部的工作,及时组织并研究解决环保方面存在问题。3.1.2.3 重视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3.1.2.4
3、 审批环保设施停运申请,审批工业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统计表,审批排污申报等外送材料。3.1.2.4 组织评审开停车方案及维修计划中的环保措施。3.1.2.5 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3.1.2.6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1.3 总工程师的环保职责3.1.3.1 组织评审并批准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环保技术长远规划。3.1.3.2 协助总经理组织环保治理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环保治理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和环保治理设施。3.1.3.3 负责审查新产品开发及新建项目中环保方面的技术问题。3.1.4 其他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
4、3.1.4.1 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1.4.2 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3.1.4.3 参加涉及本工作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3.1.5 职能部门、子公司、附属系统领导环保职责3.1.5.1 职能部门、附属系统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单位)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环保负全责,认真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3.1.5.2 组织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考核。3.1.5.3 组织或主持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3.1.5.4 组织建立本单位环保管理有关台帐及档案。3.1.6 车间负责人的环保职责3.1.6.
5、1 负责车间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3.1.6.2 负责组织严格执行车间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3.1.6.3 负责车间环境保护管理和考核工作,搞好日常生产、设备开停、检修前后的环境管理,严防因执行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不严及停机清洗、排放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3.1.6.4 负责车间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的管理,组织开展以小型环保治理和综合利用为课题活动。3.1.6.5 掌握车间环保工作情况,负责建立和填报有关报表。3.1.7 班组(科)长的环保职责3.1.7.1 组织本班(科)人员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章。3.1.7.2 对员工进行环保教
6、育和培训。3.1.7.3 按要求指定人员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3.1.7.4 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1.7.5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1.7.6 负责本班(科)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3.1.8 检修项目负责人环保职责3.1.8.1 对项目检修过程的环保工作负全责,检修过程若有“三废”排放,必须按公司环保规章制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达标排放。3.1.8.2 负责对检修人员作业前的环保教育。3.1.9 兼职环保联络员的环保职责3.1.9.1 协助本部门(单位)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具体
7、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9.2 负责编制本部门(单位)环措计划,检查并统计计划的落实情况。3.1.9.3 坚持生产现场的日常环保检查,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作记录。3.1.9.4 参与本部门(单位)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3.1.9.5 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的环保工作,每月将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环保与安全部。3.1.9.6 负责本部门(单位)环保事务与环保与安全部的联络工作。3.1.10 员工的环保职责3.1.10.1 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熟练本岗位(工种)生产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
8、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3.1.10.2 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3.1.10.3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3.1.10.4 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3.1.11 环保与安全部职能人员的环保职责3.1.11.1 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环保规章制度。3.1.11.2 坚持日常环保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参加集团公司环保大检查,对环保隐患整改结果及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有记录。3.1.11.3 负责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台帐及记录的建立
9、和保存。3.1.11.4 负责制定和修改年度环境监测计划。3.1.11.5 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环措计划。3.1.11.6 负责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污染物排放的季报、年报与申报等环保方面的填报工作。3.1.11.7 参与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参与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负责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3.1.11.8 经常向部门领导汇报所分管的区域或单位环保状况,掌握其环保管理动态。3.1.12 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3.1.12.1 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3.1.12.2 工作中力戒违章,将清洁生产思路融入生产、设备管理之中。3.1.12.3 参与本部门
10、(单位)或相关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3.1.12.4 协助有关人员开展环保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4 各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4.1 集团公司办公室4.1.1 协助集团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4.1.2 积极协助集团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4.1.3 负责集团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集团公司环保与安全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4.2 党委工作部4.2.1 负责环境保护的工作宣传。4.2.2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4.3 工会办公室4.3.1 负责收集员工对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的
11、建议与意见。4.3.2 负责收集在职代会召开期间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并提交职代会讨论。4.4 人事与企管部4.4.1 负责各单位“三废”治理装置人员的调配工作。4.4.2 负责安排组织新入厂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和环保装置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4.4.3 配合环保与安全部执行环境保护的奖励和处罚。4.5 计划财务部4.5.1 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4.5.2 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4.6 法律审计室4.6.1 负责对安全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4.7 技术开发部4.7.1 负责新建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案
12、委托工作。4.7.2 负责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在公司的推广。4.7.3 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论证。4.7.4 负责环境保护项目的方案设计。4.7.5 负责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4.8 行政保卫部4.8.1 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管理。4.8.2 负责厂区生活、办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及外运。4.8.3 参与实施危险化学品、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4.9 物资采供部4.9.1 负责各单位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4.9.2 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4.9.3 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
13、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4.10 市场与运销部4.10.1 负责锅炉、气化灰渣的运输及管理工作。4.10.2 负责渣场的日常管理工作。4.11 生产调度中心4.11.1 本着“管生产管污染”的原则,在检查生产时,同时检查“三废”排放情况,在调度生产时,一并考虑保护环境。4.11.2 在组织调度生产的同时,要组织调度好环境保护装置的运行,搞好综合利用,做到生产、环保一起抓。4.11.3 负责监督管理能源利用,降低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4.12 生产部4.12.1 安排技改项目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尽最大限度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或不产生新的污染。4.12.2 负责列入
14、固定资产的环保设施的管理,建立环保设施台帐和档案。安排“三废”治理装置非定型设备的制造和备品备件加工。4.12.3 在编制大、中设备检修计划时,同时编制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4.13 环保与安全部4.13.1 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协助集团领导进行环保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化环保管理技术。4.13.2 协同人事与企管部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培训,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对外宣传。4.13.3 负责集团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报批工作;参加新建项目“三同时”审核及环保竣工验收工作。4.13.4
15、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助生产部搞好清洁生产的实施工作,参与公司循环经济发展的策划。4.13.5 负责组织编写和修订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制定公司污染排放控制指标。4.13.6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有关环保规章制度情况。4.13.7 负责组织落实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并上报环保治理措施计划,监督实施。4.13.8 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和污染物流失总量的调查、测算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环保管理台帐。4.13.9 负责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计划任务书、方案、设计的审查、
16、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成果鉴定、引进装置环保技术方案的确定、新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4.13.10 负责对环保装置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的综合检查考核,对基层单位环保联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4.13.11 负责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环保例会。4.13.12 负责公司环保工作日常管理业务及其与外部的联络工作。4.14 质量监督检验部4.14.1 负责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为生产运行和环保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监测方法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4.14.2 负责分析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的管理和处理工作。4.14.3 负责本部门环境监测仪器的管理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使用和储存。4.15 子公司、附属系统 4.15.1 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4.15.2 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环保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环保管理规定。4.15.3 负责本单位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4.15.4 组织本单位环保检查,参加集团公司环保检查工作,及时整改环境隐患。4.15.5 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污口达标排放。5 检查考核本制度由环保与安全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本责任制度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