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牧羊犬国际聪明训练考试章程及对抗赛规章1 一般规章A考试等级及犬龄规定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SchHI) 14 月龄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SchIIH) 16 月龄护卫犬考试第 III 阶段(SchIIIH) 20 月龄追踪(搜索)犬考试 (SuchH) 20 月龄B考试资格规定每位评审员考试当日最多评审 810 头犬,如果犬多可延长考试时间半天或 1 天,或者由另一位评审数额少的评审员评审。每头犬在同一考试日期内,只能参加一个阶段的考试,获得训练资格后,必须经过 1.5 个月方可参加高阶段的考试。已达第 3 阶段考试资格的犬,训练员可带犬自由参加其他考试。降级的犬不必拘于一定的时间
2、内重复未通过的考试。参加训练考试必须是健康的犬。所有报名参加护卫犬第 I 阶段至第 II 阶段及追踪考试的犬,批准参加考试之前,要进行“懔性测试” ,合格合准予参加上述的考试。C评分标准 各项以 100 分计算,总计最高分为 300 分。要获得训练资格必须在A、B 项各获 70 分,C 项获 80 分以上。评分表示如下:0109 不及格(U) 110219 有缺点(M)220239 及格(B) 240269 良(G)270285 特良(SG) 286300 优秀(V)如多头犬总分相同,优秀取决于 C 项分数,如果 C 项分数相同,以 B 项分数决定。D训导员须知考试开始,训导员以牵引式带犬入场
3、,然后令犬左侧坐,向评审员报告自己的姓名及犬名。并把犬的血统书、注册证、或评审计分表、耐力证明书等交给考场主任。参加 FP考试必须附缴 SchH I 考试成绩证明,如果只有举办单位所属会员才有资格参加考试时,应出示会员证。训导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员的指令,必须认真引导犬,故意违规,评审员有权取消考试资格,并不许申诉。比赛时不准使用铁制犬链,训导员可在每个项目结束时奖励犬。禁止训导员使用辅助指令或暗示犬。E考场主任的任务考场主任在考试前须将考试日期证明表及与考试有关的评审簿交给评审员填写好。考场主任负责安排考场及考试用具。场地要空旷,便于服从能力及警戒作业的考试。同时安排 2 位受过训练的助训员,至
4、少 4 人组成 1 个小组待命。考试主任要保证按规章主考,在整个考试过程中随时为评审员解疑,准备充足的计分表及计分证明表。2 护卫犬第 I 阶段考试A追踪(100 分)口令:“Such”或“踪”主人迹线 400500 米,有两个直角转弯,放置 2 个小于钱夹的主人物品,1 个放于两次转弯之间,另 1 个放在终点,20 分钟后犬系 10m 长的追踪绳追踪。起点要明确并有代表性,迹线布设时不要拖拉,绕道返程。实施规则如下:训导员放置物品(日用品之类)前请评审员检验,物品为日用品之类,皮夹子大小、物品颜色与考试场地相差不大,不准使用搜索包,放置物品时要避开犬的视线,尽可能不改变迹线气味,训导员不许故
5、意擦地或站立不动,物品应放在迹线上。训导员听到口令后带犬各评审员报告,一并申明犬对物品的反应形式。按照评审员的指示,犬应缓慢而沉着地被引导至起点坐下。犬充分嗅闻嗅源后,不能有催犬向前冲的举动。犬感受嗅源后开始追踪,训导员拿着 10m 长的追踪绳的末端随犬移动,当犬发现物品时,训导员应举手向评审员报告,犬对物品衔取或有表示。犬衔取物品后可原地不动或坐下或走到训导员前,对衔取物有其他任何举动均为缺点。此时训导员放下追踪绳确认物品后继续作业,追踪结束后所有物品提交评审员确认。如果犬因年龄被降级到第 I 阶段,而且在降级前习惯于自由追踪,也可不必牵引。评分:基本姿势不规范,乱吠不已,不停地打转,衔取不
6、利落等扣 4 分;大声乱吠,鼻子抬得太高,追踪过快、排泄、捕捉异物等举动各扣 8 分;不正确衔取物品扣 4 分;没发现物品扣 10 分。B服从作业(100 分) 各项均以基本姿势(犬左侧坐)开始至结束(1)牵引随行及活泼性(15 分)口令:“Fuss”或“靠” 。犬兴奋地服从训导员的口令“Fuss” “跟着” ,作业开始时训导员和犬向前直走 40m,不转弯不停步,犬肩胛与训导员膝盖相近,不能向前、滞后或偏离,以慢步、常步及跑步进行,在常步及慢步作业时应 1 次向左、向右、向后转。口令只能在起步和转弯时使用。如果犬停住不动或向后乱窜,向旁走或在转变时对训导员的指挥反应不灵敏均为缺点。如果训导员停
7、下来,犬应自动左侧坐。追踪强应始终放松握在手中。然后,按评审员的指示,带犬走入至少 4 人组成的人群中,训导员可在人群中停住 1 次,人群应不停地移动。(2)自由随行及对枪声的反应(15 分)口令:“Fuss”或“靠” 。作业过程同 1,只是以经过人群开始。在训导员及犬作业过程中放两枪,两声枪声应相距 15m 远,间隔 15 秒左右,犬要对枪声毫无反应。否则应立即退出考场。如因枪声而引起攻击意念,只要还在训导员的控制下表示有缺点。若评审员认为犬对枪声敏感,可再发几枪试之。(3)随行中坐(10 分)口令:“Sitz”或“坐” 。从基本姿势开始,训导员和犬自由随行 10m 左右,犬听到“坐”的口令
8、应立即坐下,训导员不要停止行走,再继续走 30m 后稍停片刻,然后转身面对犬。按照评审员的指示,训导员步行到犬的右侧保持基本姿势。如果犬不是坐下而是卧或是站立扣 5 分。(4)随行中卧与前来(10 分)口令:“Platz”或“卧” 、 “Hicr”或“来” “Fuss”或“靠” 。从基本姿势开始,训导员和犬自由向前随行 10m,犬听到“Platz”的口令马上卧下,训导员继续向前走 30m,然后转身面向犬不动,在评审员的指令下,训导员令犬前来,犬应迅速兴奋地来到训导员面前正面坐,然后在训导员的口令下左侧坐。如果犬站立不动或坐下扣 5 分。(5)衔取(10 分)口令:“Bring”或“衔” , “
9、Auss”或“吐” 。自由坐在训导员身边的犬听到“Bring ”的口令,应很快地向投掷 8m 远的物品跑去,并衔回正面坐。片刻,训导员发出“Auss”的口令并取下物品,令犬左侧坐。犬掉落物品或玩或咬扣 4 分,训导员改变基本姿势扣 3 分,犬没有衔回物品得 0 分。(6)跳跃障碍及衔取(20 分)口令:“Hop”或“跳” , “Bring”或“衔” 。训导员站在 1m 高的障碍前,犬左侧坐。训导员将物品抛过障碍,然后发出“Hop”及“Bring”的口令,犬闻令后自由跳过障碍衔取物品,再返跳回训导员面前坐下,咬住物品片刻,训导员发出“Auss”的口令后取下物品,令犬左侧坐。犬跳越时若稍微碰到障碍
10、扣2 分;过分碰到或轻坐扣 3 分;明显地坐下或掉落物品或玩弄或咬扣 4 分;拒绝回跳而衔回物品扣 10 分;没有前跳而衔回物品和回跳扣 10 分;前跳及回跳顺利,但没有衔回物品扣 10 分;衔回物品但没有前跳和回跳得 0 分。在抛物品时,若物品着落点不佳,经评审员同意,可重投 1 次,不影响计分。跳障碍过程中,训导员给犬任何引导及帮助均扣分,训导员必须保持基本姿势,至犬衔回物品左侧坐。(7)前进与卧下(10 分)口令:“Voraus ”或“前进 ”、 “Platz”或“卧” 。从基本姿势开始,训导员与自由随行犬向前走几步,然后举起手臂同时发出“Voraus”口令,犬立即向所指方向至少跑 25
11、m,听到“Platz”口令后马上卧下,训导员的手势至犬卧下为止。训导员接到评审员指令,带回犬并站在犬右侧。犬作业时,训导员手势只限 1次,犬应以直线方向前进,如果过分偏离或距离太近,迟疑或过早卧下,或训导员走向犬时过早立起,均应扣分。(8)诱惑下卧延缓(10 分)口令:“Platz”或“卧” 。在另一头犬开始服从作业时,训导员将犬置于约 40m 远处后,离开犬走 40m,背对犬停止不动,犬必须卧延缓至另一头犬完成 16 项服从作业后,由训导员带回结束卧延缓。训导员乱动不安或是暗中相助或是犬起身太早均为缺点。犬在应卧延缓的地点站立或坐起将被扣分;在第 3 项作业结束之前犬离开扣 10 分。C警戒
12、(100 分)口令:“Voraus ”或“搜” 、 “Revier”或“袭” 。评分标准:禁足及吠叫 3/2 5 分捕 咬 30 分追捕(胆量测试) 55 分斗争本能(勇气及韧性) 10 分助训员躲在场地内,训导员牵犬到距隐藏处 40m 远的位置,助训员躲藏时避开训导员和犬的视线。按照评审员的指令,训导员以“Voraus”或 “Revier”或“Hier”的口令,令犬来回左右搜索。当犬找到助训员时应吠叫报警,但不扑咬。训导员距犬 25m 远,若犬停止吠叫,经过一段时间后,评审员指示训导员带回犬离开考场。助训员重新隐藏距离训导员 50m 的地方,按照评审员的指令,训导员牵犬向躲藏的方向前进约 2
13、0m 取下牵引带,带犬随行剩下的一段距离。助训员突然从隐藏处出来袭击训导员,此时,犬必须立即扑向助训员咬住不放,助训员两次棍打犬,训导员可给予奖励。按评审员指令,助训员停止攻击,犬听到“Auss”的命令放开助训员,训导员抓紧犬的脖圈,助训员以恐慌吓动作向前跑 50m,训导员令犬追捕,自己原地不动。在犬距助训员 30m 时,评审员要求助训员转身,以恐吓动作及煽动的口气跑向犬,如果犬咬住助训员,助训员必须放下木棍,犬听到“Auss”的口令放下助训员。训导员停止片刻,按照评审员的指令,取下犬口中的木棍,牵犬押助训员到评审员处,训导员离开考场。评审员仔细观察犬在警戒作业中的斗争勇气,如果犬穷追助训员,
14、且咬紧不放或是躲避棍打,但不放弃攻击是好斗的表现,犬走向助训员藏身处左侧随行,向前跳或急行不认真搜索扣 3 分;一声口令不放口扣 5 分;根本不放口扣 3 分。备注犬在考试前通过懔性测验,而在考试过程中缺乏懔性,评审员可令犬退场。3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A追踪(100 分)他人迹线为 600700m,迹线有两个直角转弯,延迟 30 分钟后追踪。放置 2 个物品,追踪程序及要求均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B部分服从(100 分)每项作业均以基本姿势开始及结束。(1)牵引随行(10 分)犬兴奋地服从训导员“Fuss”的口令。作业开始时训导员带犬向前来回直走 50m,然后演示慢步、常步和跑步中的随
15、行能力,在常步及慢步作业时应 1 次向左、向右及向后转,其程序、要求、得分均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2)自由随行(15 分)考核内容、方式、要求、评分等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只是以经过人群开始。(3)随行中坐考核要求等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如犬不执行坐扣 3 分。(4)随行中卧及前来(10 分)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只是物品重 1kg,抛出 10m 远。(5)衔取(10 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只是物品重 1kg,抛出 10m 远。(6)跨越障碍衔取(15 分)考试程序、要求均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只是物品重量 0.65kg。作业时若稍碰障碍板扣 2 分;过分碰障
16、碍板或稍坐扣 3 分;明显地坐下或掉落物品或咬物品扣 4 分;一次没有跳障碍其他均顺利扣 7 分;前跳及回跳顺利但没有衔回物品扣 7 分;来回没有跳障碍但衔回物品扣 15 分。犬作业时训导员在不改变姿势的前提下,敲打障碍或离开位置等给犬帮助,犬的前跳和回跳不计分。(7)攀登跳跃 1.8m 高板墙及衔取( 15 分)训导员以基本姿势站在攀登墙前,犬自由坐其身边,训导员将物品抛过墙并发出“Hop”及“Bring”的口令。犬应跳过攀登墙衔物跳回,在训导员面前坐下咬住物品片刻,至训导员发出“Auss”的口令,犬放下物品,听到“Fuss”的口令快速地坐在训导员左侧,“Bring”口令须在犬到达物品之前发
17、出。作业时掉落物品或玩或咬物品扣 4 分;执行前跳而拒绝回跳衔回物品,或没有前跳而回跳顺利衔回物品扣 7 分;没有跳跃但衔回物品不得分。前跳衔回物品但没有回跳也不得分。犬攀登跳墙时训导员离开位置,帮犬攀跳则扣减前跳或回跳的分数,敲打攀登墙同时离开位置,犬的前跳或回跳不计分。(8)前进与卧下(10 分)作业及评分标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只是犬前进时必须在 30m 以上。(9)诱惑下的卧延缓(10 分)作业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只是犬必须在另一头犬完成 17 项科目后再结束卧延缓,在第 4 项科目结束之前,犬离开伏卧位置不得分。C护卫(100 分)(1)搜索(15 分)助训员躲于
18、场地的掩体内,训导员带犬站在掩体的中线位置,对犬发出“Voraus”或“Revier”及手势,犬快速离开训导员奔向掩体深入搜索。当犬搜索一个掩体后,训导员可发出“Hier ”口令叫犬回来,然后重新以“Voraus”或“Revier”的口令指示另一个掩体,如此左右搜索 56 次,训导员不可过于偏离中线。(2)监视及吠叫(10 分)犬搜索到助训员,训导员应停住不动,犬不停地向助训员吠叫。然后,按评审员指令,训导员走到离隐藏处 4m 位置,把犬叫回身边,再令助训员走出掩体,其犬卧于离助训员34m 远处影视之,训导员搜查助训员及掩体处。犬不吠叫报警扣 5 分;叫声不凶猛扣3 分;若犬监视助训员但不吠叫
19、不扑咬扣 5 分;稍碰到助训员扣 4 分;扑咬不放扣 5 分。(3)制止逃跑与防御(30 分)在犬监视助训员时,依评审员指令,助训员以最快的速度逃跑,犬应追咬助训员制止逃跑,当犬咬住后,助训员应停住不反抗,犬则放口。再依评审员指令,助训员向犬进攻(可使用柔软的鞭子,但开始不要打犬的身体) ,此时犬应表现反攻击,想法咬住助训员,若犬紧紧咬住助训员,若犬紧紧咬住,助训员可鞭击犬的腿部或肩胛部,犬勇敢地搏斗而不退缩。这时,评审员下令,训导员走近犬,叫犬到身边来。至科目 5 完成前助训员手中的鞭子不要再让犬看到。助训员应该用大衣、助训服、护袖等作为防护工具。制止逃跑 10分;防御、反击 20 分。(4
20、)押送(5 分)训导员令助训员走到前面,训导员及犬跟在后面押解约 40m 远。(5)护卫、勇气及搏斗能力(40 分)押送中助训员突然反身向训导员袭击,犬应很快地咬住助训员阻止袭击,训导员抓犬的脖圈,助训员继续向前走 50m 回头威胁犬,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跑。此时,训导员放开犬令其追捕,防止再逃,犬追击时,助训员转身用树枝或鞭子等倦装攻击犬,并大专叫嚷向犬跑来,但不能打到犬。若犬咬住助训员,助训员停止攻击,训导员发出“Auss”口令,犬应放开助训员示以监视,1.5 分钟后训导员走近助训员,并缴械,侧面押解 40m 后交给评审员,训导员和犬退场。作业中,犬冲向助训员紧咬不放或虽躲避挨打,但不放弃战
21、斗,镱攻击,是斗争能力好的表现。犬主动地保护主人,勇敢搏斗得 30 分;具有强烈战斗意识的犬才能得满分;犬一声口令不能放口扣 5 分;犬根本不放口扣 10 分。在整个警戒作业中,助训员与犬对抗后,应注视着犬,不必施以恐吓和抵抗的举动,若犬在其之前持等待态度,助训员必须用护袖护身体且站立不动。4护卫犬考试第 III 阶段A追踪(100 分)他人迹线为 12001400m,含 4 次直角右转弯,放置 3 个物品,30 分钟后开始追踪。物品旋转不要等距,也不要放在转弯处。起点标示要明确且有代表性,使犬能够充分嗅闻嗅源,助训员持物品站在起点停留片刻走向评审员所指的路线,约距起点 100m 处旋转第1
22、个物品,在第二或第三个转弯线路中间旋转第 2 个物品,终点放置第 3 个物品。再继续向前走几步绕道返程。实施规则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犬作业时蹲坐、乱吠不已、时而转圈、兴奋不安、拾物不利落或掉落物品扣 4 分,重复蹲坐、大声乱吠或追踪时鼻子抬得太高、前冲或排泄等其他类似行为扣 8 分,丢失一个物品扣 7 分。B服从(100 分) 每个作业以基本姿势开始及结束。(1)自由随行(10 分)训导员和随行犬向评审员报到后,向前来回直行 50m 不停步。犬应兴奋随行。然后,以常步、慢步及跑步随行。在常步和慢步演示时应 1 次向左、向右及向后走。只有在开始或改变行走方式时,才可使用“Fuss”口令
23、,若训导员停止不动,犬应不受训导员影响面左侧坐,接着,按照评审员的指令,训导员带犬走进 4 人以上组成的人群中,并在移动的人群中停住 2 次。而人群应不停地移动。在随行作业中放 2 声枪,犬对枪声毫无反应为满分。若犬表示害怕,要立即退出考场。如因枪声而引起攻击意念,但仍在训导员的控制下为缺点。实施规则同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2)随行中坐(5 分)均按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3)随行中卧及前来(10 分)从基本突然姿势开始,训导员带犬自由随行向前走 10 步,然后再跑 10 步,犬听到“Platz”口令马上卧下。训导员不停地向前跑,并躲藏起来,1 分钟后在评审员的指令下出来,令犬前来。
24、犬听到口令快速地走近快速地走近训导员并正面坐。听到“Fuss”口令,再左侧坐。若犬不执行卧扣 5 分。(4)随行中立(5 分)从基本姿势开始,训导员带犬自由随行 10m,犬听到“Steh ”口令马上立于原地,而训导员不中断行走或张望,再走 30 步后停下转身面对犬,训导员接到评审员指示后,走回犬的右侧,犬自动坐下,该作业结束。(5)跑步中立(10 分)程序及要求同 4,只是在跑步中进行。犬听到“Steh ”,口令坐下或躺下扣 5 分,犬退后或训导员张望或犬慢慢走过来均为缺点。(6)衔取(10 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7)跳越障碍及衔取(15 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8
25、)攀登跳越 1.8m 高板墙及衔取物品( 15 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9)前进卧下(10 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10)诱惑下的卧延缓(10 分)基本同护卫犬考试第 I 阶段,但犬必须在另一头犬第 5 项科目完成后结束卧延缓,否则不得分。C护卫(100 分)(1)搜索(5 分)(2)影视及吠叫(10 分)(3)制止逃跑与防御(30 分)(4)押送(5 分)以上 14 项程序、内容、要求均与护卫犬考试第 II 阶段相同。(5)护卫、追捕及搏斗(50 分)押送时,助训员突然向训导员袭击,犬应很快扑咬助训员阻止其袭击,训导员缴下助训员的械具,侧面押送给评审员,训导员和犬离
26、开场地。随后对犬进行追捕考核,助训员隐藏在 100m 远处,训导员带犬到指定位置,助训员出来呼叫威吓犬后逃跑,训导员下令追捕,犬抄最近路追捕助训员,当犬离助训员 40m 远时,助训员转身向着犬跑来,以强烈的恐吓行为和叫嚷声威胁犬,犬不应受任何影响凶狠扑咬不放。然后,训导员走到相距 40m 远处,助训员停止逃跑浍此时犬应自动放口。最后,评审员指令助训员向犬攻击。若犬紧咬不放,助训员可鞭击犬,然后停止对搞,犬应马上放口,训导员静候 30 秒后,在评审员的指令下缴下械具。若犬咬住不放口,训导员应很快到助训员面前令犬放口,并押解助训员 40m 远,交给评审员,结束随行犬离开场地。整个作业护卫 10 分
27、,追捕 10 分,搏斗 20 分,犬的勇敢和攻击能力 10 分。备注 考试前犬虽然通过懔性测试,但在考试中表现缺乏懔性,审查员有权令犬退出比赛。(5)追踪(搜索)犬考试口令:“Such”或“踪” 。(1)追踪(搜索)作业的一般状况首先区分犬对此项作业的强度和分辨力,分辨力强的犬,可沿迹玫嗅闻追踪搜索,而不是向角隅搜索。犬在新鲜迹线上的搜索过程,并不经常同气味发展过程相互配合,往往受风向影响以不定的步伐追踪,尤其在踪迹转弯时会越出,但这并不算缺点,因为踪迹的气味受风向和风力的影响在转弯处飘过转角,若犬急速越过转角,必须注意它是否重新追踪踪迹所叶,还是开始向角隅搜索。追踪能力强的犬会转到另一条踪迹
28、上,特别是新鲜的踪迹上继续追踪,对气味分辨力强的犬会固定在一踪迹上,而不被新鲜踪迹所误引。即使新旧踪迹时差只有 35 分钟,也不会受到干扰。(2)考试资格规定参试犬必须已通过“SchHI”的考试,经由此项考试后,不必参加服从及护卫的考试。(3)迹线条件他人迹线至少 1500m,延时 3 小时,有 6 个转弯,3 条诱惑线,以不同距离放置 4 个物品。犬应找到物品并衔回或是有表示。作业开始前训导中应向评审员报告,他的犬对物品的表示形式及追踪形式。在起点评审员验证助训员所带的 4 个物品,物品大小类同于钱包,颜色与场地差不多。助训员首先在起点站 1 分钟,然后以正常步伐走上追踪线,起点用数字板标明
29、。并画出迹线示意图。第 1 个物品旋转在距起点约 240m 处,第 4 个物品要放在终点,4 个物品都不能放在转弯或其附近处,物品要放在迹线上。30 分钟后,另一助训员受评审员委托,3 次通过迹线。(4)追踪作业的实施犬应在起点充分嗅闻气味,训导员不可用手指示追踪方向,或强迫犬向前冲,若犬没有走上正确追踪线,追出未超过 15m,训导员可把犬带回起点重新嗅闻,但要扣 45 分。犬追踪作业应安静地进行,训导员慢步跟进,评审员及助训员在后,保持约 50m 的距离。犬发现物品后要果断表示(坐、卧或衔取) ,此时此刻,训导员马上走近犬举起物品向评审员示意,同时奖励犬继续追踪,若犬上了诱惑线 25m 远时
30、,将要停止比赛。犬把握迹线沉稳,不受转弯和诱惑迹线的影响并正确表示 4 个物品,可得 100 分。1 个物品找不到扣 7分,错误表示扣 4 分,获得 70 分以上发给追踪犬(FH)证书。评分表示法如下:0035 分 不合格 Ungenugend366H 分 有缺陷 Magefaft707H 分 及 格 Befriendigend808H 分 良 好 Gut9095 分 特 良 Sehrgute96100 分 优 秀 Vorzugllsh(六)德国牧羊犬的工作犬国际比赛规章1概述德国牧羊犬工作犬比赛由德国牧羊犬协会和工作犬馒头管理部门联合举办,参赛人员必须是各国的工作犬训导员。裁判委员会由 12
31、 名卓有成绩的裁判员组成,每个科目由 4 名裁判评分。计分地,所有科目都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两个得分数就是比赛分数。团体分是从 5 名选手中选 3 名分数高的选手分相加即得。在分数相同时,护卫科目优于服从科目,服从科目优于追踪科目。若均相同则为并列。通过考试需服从、追踪科目各达到 70 分,护卫科目达到 80 分。部分评价:优秀 270300 分优良 240269 分良好 220239 分及格 180219 分不及格 180 分以下2参赛者须知(1)参赛者按抽签顺序随时准备进入比赛。如没有掌握好时间、违反规定或其他原因未能准进入场,则取消参赛资格。(2)参赛者必须着好参赛服装和号码
32、。(3)参赛者在比赛中,牵引带应从左户下垂至右腰间扣好。(4)参赛者必须带铁链脖圈。(5)允许使用规定的口令或手势,但在服从性训练中不得呼犬名、暗示等。口令只许 1 次,如得利则扣分,不得重新表演科目。随行步辐为 80cm。3考核程序、要求及评分A追踪科目(100 分)他人求知迹线 600m,三个直角,四个质地不同的物品。迹线延时 1 小时,物品分别放在第一、二、三段迹线的中间和迹线终点。物品须附有大量人体气味,颜色不醒目,大小、重量适宜。起点设在标旗右侧,助训员在起点停留 1 分钟,不得用劲践踏。作业开始,训导员带犬向评审员报告(犬左侧坐):训导员携犬前来请求足迹追踪,犬的表示方式是卧(或坐
33、或衔) 。根据评审员命令训导员带到起点,犬充分感受嗅源后听到“踪”的口令带绳追踪或自由追踪,训导员须距犬 10m 远,不得以任何方式引导。犬发现物品后按自报表示方式来表示,否则为错误,犬正确地表示后,训导员应向评审员示意物品,然后犬继续追踪至终点。如犬偏离迹线 10m 则中止比赛。追踪结束后,训导员带犬向评审员报告,并将物品交给评审员。每段迹线 20 分,计 80 分;每个物品 5分,计 20 分。犬出现一次脱线或转弯不顺利扣 12 分;发现物品不表示酌情扣分;追踪总印象(顺利、兴奋)5 分。B 服从科目(100 分)每个科目均以基本姿势开始和结束(1)集体卧延缓(5 分)训导员按评审员批示带
34、犬来到延缓地点,排成一行并向看齐,然后各自对犬发出延缓的口令,并跑步离开犬前往指定的隐藏处,犬必须在原地延缓 5 分钟后,训导员令犬前来并左侧坐。结束表演。所有的犬均带口笼。犬移动超过 2.7m 以 0 分计算。(2)不同步下的随行与坐、立、卧(20 分)训导员带自由随行犬自起点以基本姿势开始,对犬发出“靠”的口令,犬以常步或慢步向前行进约 20m,然后对犬发出 “坐”的口令,令犬坐下,训导员继续向前走 15 步,并向后转面向站立 3 秒钟,再走回犬的右侧令犬随行,再向前走 15 步训导员向右转并以快步带犬随行,约 5 步后对犬发出“立”的口令,令犬立于原地,训导员快步向前走约 10 步后,向
35、后转面向犬站立约 3 秒钟,再快步走回犬的右侧,继续带犬随行约 10 步,再向左转并以常步行走约 5 步,令犬卧下。训导员继续向前走约 10 步后到疑点面向犬,站立 3 秒钟后再返回犬的右侧。带犬继续随行到终点,与犬一同向后转,以跑步的速度返回,并表演随行中的坐、立、卧(图 21) 。评分标准为每种步速 4 分,共 8 分;每种步速中的坐、立、卧各 2 分,共 12 分;总计 20 分。(3)对人群和枪声的反应(5 分)训导员带犬自由随行走向人群,人群由 4 名着便衣服助训员组成,每个人不停地走动,训导员带犬 2 次曲线式通过人群。然后,训导员随意在某一人身边停下来,人群也停下来,使犬坐在该人
36、和训导员之间,稍候训导员带犬离开人群,距犬约 15m 处发出 2 声枪响,要求犬对人群表现自如,不受枪声惊吓,否则退出比赛。(4)随行中“立”与距离指挥“卧” 、 “坐” (20 分)训导员带犬以基本姿势开始,向前行进约 20 步后,对犬发出“立”的口令,令犬立于原地,训导员不停地向前走约 20 步停下来面向犬。然后对犬发出“卧”的口令和手势,犬必须在 3 秒钟内完成卧的动作。片刻训导员令犬坐起并前来。评分标准为立 6 分,卧 4分,坐 8 分,前来 2 分,共计 20 分。作业中犬的动作要敏捷迅速。(5)跑步中坐延缓与前来(10 分)训导员带犬自基本姿势开始向前跑约 20 步,随即发出“坐”
37、的口令,令犬坐下,训导员不停地向前再跑约 20 步停下来,转向犬发出“来”的口令,犬闻令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来到训导员面前正面坐,按训导员口令再左侧坐。评分标准为坐 3 分,前来 7 分。(6)跳跃铁丝网架与立、前来(10 分)训导员以基本姿势位于铁丝网架(高 1m)前,犬必须按训导员口令自由跳跃,并按口令“立”于网架另一边至少 3 秒钟。然后,训导对犬发出“来”的口令,前来后带犬走出约 5 步结束。评分标准为跳跃 4 分,立 3 分,前来 3 分。(7)跳跃栅栏架并衔取(15 分)训导员以基本姿势位于 1m 高栅栏架前,将重 0.65kg 的木哑铃抛到栅栏架的另一边。12 秒钟后令犬跳跃栅栏去
38、衔取物品,并重新跃进栅栏正面坐于训导员前,12 秒钟后训导员发出“吐”的口令,接下物品,令犬左侧坐,犬必须迅速跃过障碍,果断衔取物品。如抛出的物品位置不好,征得评审员同意后重抛 1 次。评分标准为两次跳跃各 4 分,共 8 分;衔取主其他 7 分;总计 15 分。(8)攀登“人”字板墙与“立” (15 分)训导员带犬以基本姿势位于“人”字板墙(1.8m 高、1.5m 宽)前,随即训导员发出“跳”的口令,犬必须迅速攀登板墙,在犬刚着地时,发出“立”的口令,犬至少立 3秒钟,训导员发出来的口令,犬必须攀登回到训导员身边正面坐,然后左侧坐。评分标准为每次攀登各 5 分,共 10 分;立 5 分,总计
39、 15 分。服从科目完成后,训导员带犬向评审员报告,待公布成绩。C护卫科目(100 分)(1)搜索助训员(10 分)搜索范围约 100m2,场内设置两列掩体(每列 3 个) 。训导员带犬来到两列掩体的中线一端,然后对犬发出“搜”的口令和手势,犬表现良好的服从性和兴奋性。训导员在掩体的中线指挥,向左右偏离不能超过 3m。犬应按指挥对掩体左右来回一个接一个搜索(图22) 。在犬发现助员时,训导员应停止指挥和走动,待犬吠叫报警。(2)监视、吠叫、搜查与押送(10 分)犬发现助训员应监视并吠叫报警。吠叫约 10 秒钟后,训导员到距助训员约 10m 的指定地点,令犬前来并卧下。然后训导员命令助训员举起手
40、从掩体出来,站在特定位置不动,此时训导员对助训员和掩体进行搜查,犬应敏锐地盯着助训员,最后训导员和犬一起押送助训员。(3)追捕、制止逃跑、吠叫、搜查与押送(25 分)训导员带犬到指定位置,半跪在犬的右侧,一只手指向掩体,另一只手牵住犬的脖圈。约 10 秒钟后,一名助训员在相距 8090m 处出现,犬应迅速发现,训导员 2 次令其“站住” ,助训员不从,训导员令犬追捕。犬追上后阻止其逃跑,此时助训员要恐吓攻击犬,而犬应紧追不放。如助训员欲逃跑,犬应以扑咬阻止之。若助训员停止活动,犬自动解除扑咬,并不停吠叫报警至少 10 秒钟。这时,训导员到距助训员 10m 的地方,令犬前来并卧下。然后令助训员举
41、起手走到适当位置,训导员走近对其搜查并逮捕。这时训导员令助训员走到前面,自己和犬在助训中后约 5m 处实施押解。评分标准为发现 3 分,追捕、扑咬、吠叫 15 分,自动解除扑咬、搜查、押解 7 分。(4)防卫、中止和逮捕(30 分)在押送过程中,另一名助训员从隐蔽处出现,并向训导员和犬攻击,犬应不顾一切地防卫和追捕,同时,助训员要在犬不敏感部位打两下,犬应顽强搏斗。如助训员停止活动,犬要解除或中止扑咬,如助训员挣扎抵抗,犬要重新扑咬,如此 2 次之后,训导员对助训员缴械,将其逮捕并押送。在该科目中,如犬不能保护自己和训导员,则应退出比赛。评分标准为防卫、扑咬、中止 25 分,缴械 25 分。(
42、5)押送、追捕、捕获、中止(25 分)押送过程中,第一个被捕助训员转过身来,袭击犬并准备逃跑。犬必须迅速追捕逃犯并捕咬。捕获后训导员令犬侧面押送逃犯,押送约 10m 时,训导员令另一名助训员直在前面约 5m 处远,进行背后押送,一同交给评审员,并报告 “罪犯已经抓到,武装已解除,护卫任务结束” 。然后,训导员牵犬离开,待公布分数。(七)德国牧羊犬协会(SV)培养青年评审员规则(已故 SV 会长:W奋克博士)随着评审员队伍的老龄化,缺少繁殖与训练方面的评审员接班人,因此,我拟修改并重新制定评审守则。首先申明,地方分会(OG)和州分会( LG)推荐的候选人不一定都能当选。因为他们的表达能力和实践经
43、验不足,所在在推荐青年评审员时,不但要考察其自身素质更要重视实践经验和表达能力。同时也希望青年评审员无论当选与否,均应实事求是,工作认真,秉公办事。凡自立于从事评审员工作的人,必须向 OG 或 LG 申请登记。本项规则是根据 1904 年、1906 年、1909 年、1910 年、1912 年及 1914 年的决议,于1920 年 10 月 22 日在卢莱斯 1920 年度第 2 次 SV 会议上制定的。后经 1921 年 9 月 16 日在杜尔都蒙召开的审查会议修定,1952 年 4 月 5 日举行的理事会再次审定修改,于 1955 年10 月 8 日卡尔斯尔举行的理事会议定同意其修改意见。
44、第一条 总则评审员以提高德国牧羊犬繁殖和训练质量为己任,兼责任与义务的双重职务,从 SV繁殖评审员中选出。被聘评审员必须具有 5 年以上 SV 会员身份,并不间断地从事繁殖与训练等工作,明确 SV 的方针和宗旨,具有良好的工作素质,深受人们的信赖,经考试合格,方有资格担任。第二条 评审员条件繁殖评审员要具备多年丰富的繁殖经验,而且受过培训教育,熟练掌握犬的标准和繁殖上的基本结构及其相互关系、主要血统等,并具备有关 SV 繁殖目的的专业知识。训练评审员要求实际从事过训练工作,具有指导经验的才能。第三条 评审员候选人的选举与推荐OG 理事会将全面审查候选人的职业、自身素质、专业知识以及会员期间的表
45、现,但不在公开的会议上讨论。然后,考察该人对犬的外貌评介及其对训练评审的实践经验(作为繁殖者或饲养管理者或技术指导者多年来的活动情况,出席繁殖与训练评审会情况,尤其对犬的体态、作业、血统以及繁殖价值)的评价能力等,经 OG 理事会认可后将在会议上公布。如有异议,限于 1 周内提出书面理由,如果 OG 维持原决定,应经 LG 报协会总部。除 OG 理事会外,协会总部理事会员及 SV 资格评审员也可推荐适于评审员条件者,被推荐者必须指定能裁定的繁殖评审员 3 人或训练评审员 2 人。再经协会所指定的评审员组织候选人考试,考试成绩及其他资料经协会繁殖监察员或训练监督员及评审员名誉理事长等审阅,评审员
46、录取经协会总部理事长批准。第四条 推荐书戳穿与公布候选人推荐书由协会总部事务局受理,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住址、是否参加 SV 及其下属组织、有何职务、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等。注明是否接受过繁殖评审(展览会)员或训练评审(考试及训练监察)员的培训。参照第二、三条规定是否适任,同时候选人应提供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内容及研究成果的书面材料,另外还要附上已签名的 SV 志愿者。被推荐者应接受评审员教育或评审员候选人教育以及担任评审员时期的活动等各种规定。候选人须经呈有关部门的道德品质证明。SV 评审员的义务是献身精神,应该是犬界模范的教育者,担负着神圣的艰巨工作和义务。一旦选定这一职务就应热心地去工作,自
47、修初级培训教程,认真参观各种展览会和考试等,阅读专业书刊,研究探讨疑难问题,善于总结,撰写论文,藉以不断增深学识,提高和丰富视野。第五条 候选人与记录卡候选人姓名由理事长签署在 SV 会志上,协会总部事务局将每个候选人的详细评审情未老先衰记录表。评审员候选人如果 1 年内无 1 次以上活动或没有遵守其他规定,由理事长裁决撤职,候选人有 2 次被推荐资格,被推荐后 2 年内受训不合格,将被除名。第六条 一般教育课程评审员候选人要经 4 位评审员训练 5 项候选人必修课,还得通过繁殖或训练委员会的一位评审员的结业考试。训练方面由协会总部事务局指定(必要时与所辖 LG 协议) 。为考虑到候选人意见,
48、事务局会通知评审员有关候选人应受训的项目,参加评审会的费用候选人自理。该培训限于 SV 评审员。候选人如有意见,应于评审会 2 周前向协会总部事务局报告,培训期间每位评审员不能担任 2 人以上候选人的培训工作。候选人训练工作尽量避免在全国警犬展时举行。不准候选人带自己的犬出场或参加比赛。第七条 繁殖评审员培训SV 承认的评审员培训至少参加 6 次 OG(地方分会)或 LG(州分会)的专项展览会,并从事候补评审员的活动。SV 培训评审员由理事会选定,记于评审员登记表中。候选人须经 5 位评审员对其进行有关知识、经验、品德等训练,获得认可后为助理评审员。助理评审员有资格评审申请犬的血统书及未成年犬
49、的评审等。在小规模展览会(OG 展)上也可独立担任评审,事后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告给事务局,至少有 3 份报告书经会长审定合格,才能成为 SV 评审员而具独立评审资格。展览会上候补评审员要随从在场,携带评审薄,负责点名、评审犬的血统,比较每个繁殖犬的特征及其仔犬的遗传特征等。参加展览会评审不仅获得丰富的经验而且还能提高对犬的鉴赏能力。初学者往往注意各部分的缺点而忽略整体观察效果。检查犬体局部时应随步太检,结果记录于评审表中,并做适当评价。候选人不可阻碍或影响评审员的工作或过分强调自己的观点。候选人应于犬展 1 周内,将对参展犬的评价写成书面材料 2 份提交培训评审员,由其审定后,以此评价候选人。资深的繁殖评审员想担任审定员,应在 3 位审定员指导下接受 3 个候选人的训练。根据成绩再经繁殖监察员及评审名誉参事会议长意见,由协会总部理事长决定任命。第八条 训练评审员的培训适应于上述规则。在候选人活动工作中获 6 次以上理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