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学课程教学管理制度一、主讲教师职责光学实行主讲教师责任制,主讲教师的职责如下:1、主讲教师是本门课程教学的组织者和负责人。2、一般情况下每一教学班安排一名主讲教师。3、配有专职辅导教师的班级,主讲教师除担任该课的讲授外,还应组织和指导辅导教师完成习题课讲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等全部教学过程,并对本课的教学质量负责。4、主讲教师必须全面深入地掌握光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并能科学地组织教学。5、主讲教师应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努力做到因材施教。6、主讲教师应定期参加辅导答疑并按规定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以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使
2、教学更切合实际。主讲教师辅导答疑,一般每两周不得少于 2 学时;批改作业每次不得少于 5 本。没有安排辅导教师的,主讲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辅导答疑、批改作业。7、主讲教师有责任收集、积累和保存相关的原始教学资料,并按学年交系办公室存档。8、主讲教师要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同学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9、每学期结束时,主讲教师都要对本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向教研室汇报。二、新开课教师审批办法为了保证光学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凡是第一次担任本课主讲的教师,都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1、第一次担任本课主讲的教师,必须全面、系统、深入地掌
3、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如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应经过本课程除主讲以外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实际锻炼一遍以上,且效果优良,方可担任本课的主讲教师。2、教研室对拟新开设本课的教师,应提前做出安排,并就该课的个别章节进行试讲。试讲前,教研室要把试讲教案交由担任过本课主讲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审阅,试讲教案通过后,方可进行试讲。3、试讲应组织试讲小组。试讲小组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一般由光学精品课程组和聘请担任过本课主讲两遍以上的教师参加,试讲后要进行讨论,并提出可否开课的初步意见。教研室主任根据试讲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教学情况,提出开课的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担任该课的主讲任务。4、经试讲通过的教
4、师,在开课前,教研室应提前通知其准备担任该课的主讲任务。新开课教师在接受任务后,应立即着手备课,并于开课前二周写出教案,送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委托的有关专业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正式担任该课的主讲任务。三、师资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光学课教学质量的关键,重点要做好管理、稳定、提高等方面的工作。1、严格把好进入关,作好师资补充工作。2、对选留的青年教师,安排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传、帮、带,使其尽快熟悉光学课的各个教学环节,为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创造条件。3、抓好在职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对承担和准备担任光学课的青年教师,要提出在职进修的要求,要指定专业书籍进行研读,并通过读书报告、笔记等形式,检查其学习效果。4、关心青年教师的学习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5、对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外出学习的机会,以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光学精品课程教学管理制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光学课程组2006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