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 报 日 期 : 年 月 日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 税 款 所 属 期 限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金 额 单 位 : 元 至 角 分联 系 方 式减 免 额7=56 9 10 11=7-9-10税 务 机 关 填 写 以 下 内 容 :受 理 人 :受 理 税 务 机 关 ( 盖 章 ) :受 理 日 期 : 年 月 日3、 减 免 性 质 代 码 : 减 免 性 质 代 码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制 定 下 发 的 最 新 减 免 性 质 及 分 类 表 中 的 最 细 项 减 免 性 质 代 码 填 报 。城 建 税
2、、 教 育 费 附 加 、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税 ( 费 ) 申 报 表纳 税 人 ( 签 章 ) : 年 月 日纳 税 人 声 明 :我 ( 单 位 ) 已 知 悉 本 事 项 相 关 政 策 和 管 理 要 求 。 此 表 填 写 的 内 容 是 真 实 、 完 整 、 可 靠 的 , 提 交 的 资 料 真 实 、 合 法 、 有 效 。 如 有 虚 假 内 容 , 愿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单 位 个 人税 ( 费 ) 种计 税 ( 费 ) 依 据 税 率 ( 征收 率 )纳 税 人 信 息名 称登 记 注 册 类 型身 份 证 件 号 码所 属 行 业 身 份 证 件 类
3、 型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合 计一 般 增 值 税 免 抵 税 额1 2 3本 期 应 补 ( 退 ) 税 ( 费 ) 额减 免 性 质代 码本 期 应 纳税 ( 费 )额本 期 减 免 税 ( 费 ) 额 本 期 已 缴税 ( 费 )额6 8消 费 税4 5=1+2+3+4教 育 费 附 加城 建 税地 方 教 育 附 加-合 计 注 : 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的 规 定 , 纳 税 人 、 扣 税 义 务 人 若 不 如 实 申 报 , 将 承 担 虚 假 申 报 、 偷 ( 逃 ) 税 的 法 律 责 任 。2、 本 表 一 式 两 份 , 一 份 纳 税 人 留 存 , 一 份 税 务 机 关 留 存 。授 权 人 ( 盖 章 ) : 年 月 日代 理 人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 兹 授 权 为 我 ( 单 位 ) 税 务 代理 人 , 代 为 办 理 我 ( 单 位 ) 此 项 税 务 事 宜 。 任 何与 本 报 表 有 关 的 来 往 文 件 都 可 寄 与 此 代 理 人 。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 系 电 话 :如 代 理 人 填 报 , 填 写 以 下 内 容 :经 办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