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停车库设计规定地下停车库设计规定 (小型车、坡道式)整理依据: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BJ08-7-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停车库设计要点停车库设计要点停车库设计要点停车库设计要点设计范围仅限于居住区或公共建筑之地下停车库,车型为小型车(小轿车) 。(一) 、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GB50067-97.3.0.1;3.0.3) (二) 、设计车型外廓尺寸()(三)防火分隔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2000
2、.00。注: 1.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 1/3 且不超过净高 1/2 的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500。 2.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规定值减少 35%。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定增加一倍。 防火墙上如需设门、通道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卷帘。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与停车区隔开,但汽车库与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受此限。 (四) 、汽车与汽车、柱、墙或护栏之间的最净距 (五)、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
3、宽度(垂直式)(六)通车道的最大坡度(斜坡道)h 为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地坪之高差+0.08m(七) 、库内汽车最小转弯半径(八) 、坡道最小宽度注:1.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2.停放其他特殊车型的停车库,净高按车的外廓高度再增加0.20m。(十) 、单位小轿车车库(十一) 、安全疏散 1. 汽车疏散出口 1-1 GB50067-97 要求: (1)汽车疏散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但停车数小于 100 辆的地下车库,可设一个。 (2)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不宜小于 7m。 (3)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10m,两个坡道毗邻设
4、置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4)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即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要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车库) 。 (5)坡道的通过能力一般按每小时通过约 300 台小轿车设计。1-2 JGJ100-98 要求:(1)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 15m (2)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 7m 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 5m (3)当需设置办理车辆出入口手续的出入口时应设候车道。候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m,长度按每辆车 5m 计,不应少于 2 辆的长度。 (4)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 7.5m,并在距出入口区域内 2m 处作视点的 120范围内至区域外 7.5m 以上不应有
5、遮挡视线障碍物。1-3 上海 DBJ08-7-2006 要求: (1)出入口应设在内部道路上。 (2)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坡道终点面向城市道路时,其与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7.5m,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角度小于 75时,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不小于 5m。 (3)出入口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设置规定: (4)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5m。 (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出入口应分开设置,且净距不宜小于 5m。 (6)停车库内部通道和坡道的宽度双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5.5m, 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 3.0m,弯道处当转弯半径(内径)小于 15m 时, 双向的应不小于 7
6、m,单向的应不小于 4m。 2. 人员安全出口 (1) 人员安全出口应与汽车疏散出口分开设置。 (2) 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小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 25 人 IV 类汽车库 (3) 地下汽车库其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开向疏散方向。疏散楼梯的宽 度不应小于 1.10m。 (4) 汽车库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 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 60m。 (十二)其他 (1) 汽车库内当采用天然采光时,其停车空间天然采光系数不宜小于 0.5%,或其他窗地面积比宜大于 1:15。封闭或汽车库的坡道墙上不得开窗
7、,并应采用漫射光照明。 (2) 当出入口处于建筑物下部时,宜于出入口上方设防坠落物措施。 (3) 二层以下的地下车车库,应设置供载人电梯。 (4) 汽车库内可按管理方式和停车位数量,设置相应的管理、控制、休息用房或厕所等辅助房间。 (5) 停车位的楼地面上应设车轮挡,车轮挡宜设于距停车位端线为汽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减 0.20m 处,其高度宜为 0.150.20m,车轮挡不得阻碍楼地面排水。 (6) 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小于 1%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 (7) 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墙阳角及凸出构件等部位设防撞措施。 (8) 设置明显之各类标志。 (9) 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流水沟和耐轮亚的金属沟盖及闭合的挡水槛。 (10)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并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 2.5m,并应作消声处理。 (11)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12)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储藏室。 (13)汽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和加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