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重要信息汇报规定 根据公司 QES 体系管理信息管理制度(WG-01)要求,为建立项目部与相关上级主管单位、分公司工程科及公司工程管理部之间适当的交流与沟通渠道,使工程项目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工程管理部门,特制定本规定。一、工程项目重要信息范围:1、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检查(出具整改单) ;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质监站)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3、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安监站)对工程安全检查、验收; 4、工程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如建管处)对工程文明施工检查、验收;5、工程执法检查部门(监察支队)对工程的合法性检查、施工许可证检查、分包合法性检查等等;6、消防管理部门对工程消防
2、安全的检查;7、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如文明城市检查、环保城市检查、夏季防暑降温检查、淡化海砂专项检查、限制淘汰材料使用情况检查、钢筋质量专项检查等等;二、检查前信息沟通要点:1、项目部在接到上级部门(除监理单位)的检查通知后,十分钟内通知分公司工程科长、主管副经理、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分公司工程科长、主管副经理沟通后,确定分公司参加迎检人员,若分公司因故未能够安排人员参加,则要指导项目部安排好迎检工作。3、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参加迎检,如安排人员参加,则立即落实并告知分公司或项目部参加迎检人员。4、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将重要情况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三、检查后信息汇
3、报要求:1、项目部在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结束后,10 分钟内告知分公司工程科长、主管副经理、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并将收到的整改单内容详细汇报。2、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填写项目部重要信息汇报表 ,将项目部重要信息汇报表和整改单复印件报分公司工程科,分公司职能部门签字盖章后将项目部重要信息汇报表和整改单复印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3、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上报的信息,及时了解分公司对项目部整改情况的督查情况,并决定是否会同分公司工程科进行现场复查。 4、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四、重要信息汇总:1、分公司工程科,每月将所属项目部发生的重要信息,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月报表中进行汇总。2、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将全公司项目部的重要信息汇总,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2012 年 7 月 24 日附表: 项目部重要信息汇报表工程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七号工程 所属分公司 三分公司工程地址 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东、滨海一路南 所属区域 杭州湾新区项目经理 蔡伟国 现场负责人 潘智南 工程规模 18190检查部门 检查人员整改单内容需要补充说明情况:项目部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检查时间分公司参与检查情况和整改工作布置情况: 分公司签章 分公司签章 签章时间工程部参与检查情况和整改工作跟踪情况:工程部签章 工程部签章 签章时间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