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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借阅制度.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389559 上传时间:2018-12-26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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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借阅制度一、教师凭借书证借书。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应及时归还。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1教师实行开放式借阅。周一至周五都可以借阅。2借(还)书时应出示本人借书证,并按规定办理借(还)书手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如借书证遗失,应及时申报并办理补证手续。借书证遗失后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3进入图书馆内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准吃零食,不准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准高声谈笑。4借书实行限量,教师每人每次可借 2 册书,若装订的期刊杂志每人每次限借 1 本。5借书实行限期,教师每人每次借期不得超过 30 天。6到期未看完者,可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天数 30 天。未办理续借手续,过期不归还者一律按遗失处理。过期归还者按每天 0.50 元缴纳罚款(罚款在当月的全勤奖中扣除)。7工具书、历史资料、百科全书、年鉴等贵重、特殊书籍一律不外借。8外借书登记后,仔细核对种、册是否与登记相符,查看有无破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按损坏赔偿。9学期结束时,教师所借图书必须全部归还。超期不还者作罚款处理并取消其借阅资格。教师在退休、调动前,需还清所借图书,持证明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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