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 德 师 风 考 核 细 则为 了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 规 范 学 校 内 部 管 理 ,树 立 良 好 的 教 师 形 象 , 全 面 、 客 观 、 公 正 地 评 价 每 位 教 师 的 师 德 师风 , 激 励 教 师 在 竞 争 的 社 会 环 境 中 , 不 断 进 取 , 尽 职 尽 责 , 培 养 教 师“校 兴 我 荣 , 校 衰 我 耻 ”的 思 想 观 和 社 会 主 义 荣 辱 观 , 促 进 学 校 各 项工 作 开 展 , 特 制 订 本 考 核 细 则 。一 、 依 法 执 教 ( 10 分 )1、 认 真 贯 彻 党
2、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 政 策 , 积 极 参 加 政 治 学 习 ,引 导 学 生 逐 步 树 立 正 确 的 世 界 观 、 人 生 观 、 价 值 观 。 全 学 期 无 违 法乱 纪 行 为 记 满 分 , 参 与 赌 博 或 有 其 它 违 法 乱 纪 行 为 的 , 根 据 情 节 扣1 5 分 。2、 教 师 有 违 纪 行 为 者 , 以 抓 获 或 通 知 学 校 为 准 , 违 纪 一 次 扣 2分 。二 、 严 谨 治 学 ( 30 分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政 策
3、, 教 书 育 人 , 工 作 态 度 端 正 , 讲 政 治 , 比 奉 献 , 能 吃 苦 , 不 讲有 损 于 工 作 和 同 志 团 结 的 话 , 作 风 正 派 , 若 工 作 态 度 不 端 正 , 根 据情 节 酌 情 扣 1 3 分 。2、 教 师 上 课 期 间 接 打 电 话 、 上 班 时 间 上 网 聊 天 打 游 戏 者 一 次 扣2 分 。3、 教 师 不 能 向 学 生 传 播 不 健 康 的 思 想 , 不 宣 扬 封 建 迷 信 和 歪 理邪 说 , 发 现 一 次 扣 2 分 。4、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 有 强 烈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4、, 有 积 极 改 革 和 进取 精 神 , 关 心 学 校 、 荐 言 献 策 ; 对 工 作 责 任 心 不 强 , 不 负 责 任 , 分配 的 任 务 做 的 马 马 虎 虎 、 敷 衍 了 事 者 减 1 分 。5、 爱 护 学 生 , 无 讥 讽 、 歧 视 、 侮 辱 、 体 罚 或 变 相 体 罚 学 生 的 记满 分 , 有 讥 讽 、 歧 视 、 侮 辱 、 体 罚 及 变 相 体 罚 学 生 行 为 的 根 据 情 节 轻重 酌 情 扣 1 5 分 。6、 教 师 不 能 因 为 主 观 原 因 出 现 流 失 学 生 现 象 。 流 失 一 名 学 生 扣考 核 分 1
5、 分 。7、 教 师 在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中 不 能 弄 虚 作 假 , 发 现 一 次 扣 2 分 。三 、 团 结 协 作 ( 10 分 )1、 与 人 为 善 , 宽 以 待 人 , 团 结 同 志 , 乐 于 助 人 , 顾 全 大 局 , 协作 精 神 好 , 主 动 帮 助 和 支 持 他 人 搞 好 工 作 。 不 挑 拔 是 非 , 不 与 同 事 争吵 , 不 搞 粗 野 行 为 , 同 事 之 间 要 尊 重 他 人 人 格 , 发 生 矛 盾 多 做 自 我批 评 。 惹 是 生 非 、 制 造 矛 盾 并 上 交 矛 盾 的 每 次 扣 2 分 。2、 顾 全
6、大 局 , 主 动 为 学 校 排 忧 解 难 , 对 于 领 导 分 配 的 工 作 不 能按 时 完 成 的 一 次 扣 2 分 。四 、 尊 重 家 长 ( 10 分 )1、 任 课 教 师 要 参 加 每 学 期 召 开 的 家 长 会 , 无 故 缺 席 一 次 扣 1 分 。2、 对 来 访 的 家 长 态 度 要 诚 恳 , 语 言 要 文 明 , 不 得 用 过 激 的 语 言与 家 长 交 谈 , 发 现 或 家 长 反 映 一 次 扣 2 分 。五 、 廉 洁 从 教 ( 10 分 )1、 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擅自调课,擅离职守,不乱办班,乱补课。违者师德不合格。2、 教
7、 师 不 能 向 学 生 乱 收 费 , 不 擅 自 征 订 复 习 资 料 或 推 销 、 变 相推 销 学 习 资 料 及 学 习 用 品 等 。 违 者 师 德 不 合 格 。3、 不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为 自 己 谋 取 私 利 , 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发现一次师 德 不 合 格 。4、在学生和家长中,能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声誉好。无投诉现象。有一次扣 2 分。5、在座位安排、学生干部培养、评先评优工作中明显不公,循私舞弊的每例扣 2 分。6、 教 师 要 爱 护 学 校 公 共 财 产 , 不 得 损 坏 或 具 为 已 有 , 违 反 一 次扣 2 分 。六 、 为 人 师 表
8、 ( 30 分 )1、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组 织 的 各 类 集 体 学 习 , 一 学 期 全 勤 得 满 分 , 迟到 、 早 退 一 次 扣 1 分 , 旷 工 一 次 扣 2 分 。2、 学 习 过 程 中 有 学 习 笔 记 , 能 按 规 定 要 求 记 录 。 每 学 期 有 1 次心 得 体 会 ( 或 案 例 ) ( 字 数 不 少 于 2000 字 ) , 学 习 笔 记 不 少 于 5000字 。 笔 记 不 够 标 准 的 扣 2 分 , 无 笔 记 的 各 扣 5 分 , 心 得 体 会 ( 案 例 )不 认 真 扣 2 分 , 缺 一 份 扣 2 分 。3、
9、穿 奇 装 异 服 、 浓 妆 艳 抹 上 班 者 扣 2 分 。4、 教 师 在 上 班 期 间 不 能 喝 酒 , 不 能 酒 后 上 班 , 若 发 现 一 次 扣 2分 。6、 上 班 期 间 , 教 师 不 得 在 走 廊 、 教 室 、 校 园 内 吸 烟 , 发 现 一 次扣 2 分 。7、 教 学 期 间 , 在 课 堂 上 由 于 课 任 教 师 旷 课 或 迟 到 、 早 退 , 以 及不 严 格 按 有 关 规 程 操 作 而 发 生 事 故 的 一 次 , 扣 除 相 关 责 任 人 2 分 。8、 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布置的捐款、捐物等捐助活动 。有一次不参
10、加不得分扣 5 分。奖 励 机 制 :1、 凡 交 上 来 的 案 例 、 心 得 被 教 文 体 局 选 中 入 册 者 加 5 分 , 被 学校 选 中 者 加 2 分 。2、 在 师 生 安 全 及 学 校 财 产 受 到 损 害 时 , 能 挺 身 而 出 , 护 校 救 人有 功 的 加 5 分 。3、 积 极 参 加 “师 德 师 风 建 设 ”的 各 类 活 动 , 每 次 加 2 分 。 获 得一 、 二 、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加 5 分 、 3 分 、 2 分 。说 明 :本 制 度 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制 度 若 有 不 相 付 , 以 法 律 法
11、 规 和学 校 考 核 制 度 为 准 则 。乌尔科中心校2015 年 9 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增强师德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全校教职工。二、考评方式与原则考评工作由学校工会、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或家长评议、学校考评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评价等次。综合评价等次须向全体教师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具体可采取座谈、个别访
12、谈、问卷等方式进行。考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各方面意见) ;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公开公正) ;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努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考评等次评定师德师风考评采用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90 分以上为优秀,60-89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四、加强师德表彰1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校内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2学校将通过网络、教职工例会等途径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给予一定奖励。五、考评方法期间获国家、省、市
13、、校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在考评总分中按 10、8、6、4 分计入总分;获得国家、省、市、校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按 6、5、4、3 分计入总分。六、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师德“不合格” ,实行一票否决制。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公开散布政治谣言、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的;2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4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5.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7参与赌博、色情或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8.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9.因违法违纪行
14、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七、考评结果与效能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不合格的教师,期间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或触犯法律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撤销教师任职资格并予以解聘。八、组织领导开展教师师德考评工作,是我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评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一是要把师德建设及考评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成立师德
15、师风考评小组,制订考评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使师德考评工作实现经常化和规范化。二是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师德档案,将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师德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强化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注重教学常规的检查督促,加强学校资料建设和数据统计工作,为学校师德考评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数据资料。四是要高度重视师德考评工作,按照本办法认真操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保证师德考评工作公正、顺利进行。九、师德师风考评小组组 长:杜彦纯副组长:孟庆海 许文良 邱明福成 员:温向前 敖 莹 陈艳丽 洪殿才 董丽梅 李红岩 朱振军 赵文燕 纪晓峰 陈垣兴2015 年 9 月师 德 师 风 考 核 细 则乌尔科中心校201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