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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7592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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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际贸易实务主讲 穆明辉肇庆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目 录,绪论 第一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二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三章 商品的价格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七章 商品的检验 第八章 争议与索赔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十章 涉外仲裁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定 第十二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章 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章 贸易方式,绪论,1、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研究的对象 2、国际贸易的特点(与国内贸易的区别) 案例分析;东芝事件 3、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研究的内容及学时分配(见教学大纲) 4、教学安排: (1)课内教学42学时(其中:课堂讨

2、论、案例分析6学时) (2)上机9学时(网上调研、模拟谈判、单证软件学习各3学时) (3) 国际贸易实务综合性课程设计 2周(短学期) 5、学习方法 (1)课堂学习(听课、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 (2)课外学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主要参考资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UCP500,第一章 国际贸易术语,1.1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2 六种常用国际贸易术语 1.3 其它贸易术语,1.1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一、贸易术语的概念和作用 1、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费用和风

3、险的划分。例如:国际贸易中价格表示为:US$100/M/T FOB DALIAN,它有四部分组成。即计价货币、单价金额、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与国内贸易不同, 。 2、贸易术语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产生、发展,反过来,他的出现又推动了贸易的发展。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可以简化交易磋商的过程和买卖合同内容,节省磋商的时间和费用。 使用贸易术语,有利于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的解决: (1) 交货地点在那一国的哪一个地点? (2) 风险划分的界限在哪里? (3) 买卖双方中谁办理运输、支付运费? (4) 买卖双方中谁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5) 适合何种运输方式? (6) 进出口通关手续和关税由谁办理

4、、负担?,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1) 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2)国际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的区别 2、国际贸易惯例的的性质和作用 (1)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为基础,不同于法律,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2)对贸易实践有指导作用。-使用国际贸易惯例-未注明使用还是不使用国际贸易惯例 -使用国际贸易惯例但对其中条款进行修改 案例1分析: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5、3、三种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上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些贸易界普遍承认并采纳的国际惯例。其中有影响的是: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定制的,主要说明CIF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对买卖双方责任的划分解释得比较详细。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此定义是美国商会等商业团体制定的,包括Ex Point of Origin、FOB、FAS、C&F、CIF、Ex Dock六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这六种贸易术语,除Ex Point of Origin和Ex Dock分别与2000通则中的Ex Works和DEQ大体相近

6、外,其他四种与2000规则相应的贸易术语的解释有很大不同。该定义多被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采用。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该通则由国际商会制定,最早产生于1936年,经过五次修改,现行的2000年通则共包括13贸易术语。2000年通则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包括术语最多,适用范围最广,因而也最具影响力。根据国际电码首位字母的不同,该通则分为E、F、C、D四组。,- E组术语(1) E组为启运术语,只有EXW一种,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 F组术语(3) F组为主运费未付术语,共有FCA、FAS和FOB三种。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均由买方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并

7、指定承运人,卖方须桨货物交给由买方制定的承运人。 -C组术语(4) C组为主运费已付术语,共有CFR、CPT、CIF和CIP四种。他们的共同点是,卖方在出口国的约定交货地点完成交货义务并转移风险后,还要负责订立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港)的运输合同,支付运费;在CIF和CIP下,卖方还需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C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装运合同”,合同中只能规定装运期或交货期,而不能规定到达目的地的期限,否则即改变了C组术语的性质。C组术语有一个与其他组术语明显不同的特点,即买卖双方的费用(指运费和保险费)划分点与风险划分点相分离。 -D组术语(5) D组为到达术语,共有DAF、DES、DEQ

8、、DDU和DDP五种。按这种术语,卖方须将货物送达约定目的地(港)并负担货抵目的地(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按D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到达合同”,合同中需规定货物到达的期限。 2000通则所解释的13种术语中,有7种可适用于包括国际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它们是EXW、FCA、CPT、CIP、DAF、DDU、DDP;有6种仅能适用于海上运输和内河运输,它们是FAS、FOB、CFR、CIF、DES、DEQ。,1.2 六种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根据2000通则,意为装

9、运港船上交货,FOB后应注明装运港名称,如FOB上海。按该术语,货物的风险转移界限为装运港船舷;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离岸价;英文含义;FOB的由来。 1、买卖双方具体义务:卖方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险别。(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出口手续。(4)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合同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货物

10、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和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进口手续。,2、使用FOB要注意的问题有:,1)风险界限划分装运港船舷 (1) 如何理解装运港船舷 (2)从FOB定义理解装到船上 (3)从FOB中卖方的责任理解越过船舷前 (4)装船过程的连续性与风险界限划分 2)船货衔接问题 (1)一方交货,一方租船 (2)速谴费、滞期费 (3)宣载和溢短装 3)装船费用和 FOB术语变形 (1)装船过程的连续性装船费用难以确定 (2)理舱费和平舱费的含义 (3)FOB贸易术语的变形 FOB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如使用班轮装运货物,则装船

11、费用包括在班轮运费中,由买方负担。如使用租船装运货物,则可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即以FOB变形来明确由谁负担装船费用。见下表:,FOB的上述变形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界限。 4) 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 (1)交货地点。2000通则下,卖方在装运港完成交货;美国定义将FO概括为六种,只有在第五种FOB后加缀“Vessel”字样,才表示装运港船上交货。 (2)风险划分界限。2000年通则规定在船舷;美国定义则解释为在船上。 (3)办理出口手续。根据2000通则,由卖方负担费用和风险办理;美国定义规定卖方只是协助买方办理,并由买方自付费用。,(二)CIF Cost Insu

12、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意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在CIF术语后要注明目的港名称,如CIF纽约。按该术语,货物的风险转移界限为装运港船舷;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俗称“到岸价”。 1、买卖双方具体义务: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 (2)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 (3)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4)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出口手续。 (6)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通

13、常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及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一切费用。 (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进口手续。,2、使用要注意的问题有:,1)风险界限划分装运港船舷 (1) 如何理解装运港船舷 (2)从定义理解装到船上 (3)从中卖方的责任理解越过船舷前 (4)装船过程的连续性与风险界限划分 2)租船订舱问题 (1)一方租船,一方承担风险 (2)适航性的问题 3)保险险别和金额问题 (1) 卖方投保,由买方负担风险。 (2)保险险别,双方协商 (3)保

14、险金额,价的基础上加成,)象征性交货与实际交货 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这也是CIF交易的一大特点。 ()象征性交货:所谓“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因此采用CIF成交时,装运单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卖方只要如期向买方提交合格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即使在付款时货物已损坏或灭失,买方也不得拒付货款。当然,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可提出索赔。 ()实际交货:实际交货是和象征性交货相对的,卖方要把货物实际交给买方。 ()象征性交货、实际交货下风险与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 -一般情况下实际交货时风险与货物所有权同时转移 -象征性交货下

15、风险与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比较复杂,取决于提单抬头的填写; -同时转移-风险先于货物所有权转移-风险后于货物所有权转移 (4)案例分析 : (见前面案例1),)卸货费用和 术语变形 (1)卸船过程的连续性卸货费用难以确定 (2)贸易术语的变形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如使用班轮装运货物,则卸货费用包括在班轮运费中,由卖方负担。如使用租船装运货物,则可在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即以变形来明确由谁负担卸货费用。见下表:CIF的变形并不改变CIF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三)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意为成本加

16、运费,CFR后注明目的港。CFR是介于FOB与CIF之间的一种贸易术语。 1、买卖双方具体义务: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 (2)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出口手续。 (5)提供商业发票和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及除运费以外的一切费用。 (3)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17、。 (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进口手续。,2、使用CFR要注意的问题有: 1)风险界限划分装运港船舷 (1) 如何理解装运港船舷 (2)从CFR定义理解装到船上 (3)从CFR中卖方的责任理解越过船舷前 (4)装船过程的连续性与风险界限划分 2)租船订舱问题 (1)一方租船,一方承担风险 (2)适航性的问题 3)装船通知 (1) 卖方投保,由买方负担风险。 (2)装船通知与买方投保 (3)案例2分析:我某公司以CFR价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后即以电报形式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对方没有收到此通知,因而未及时投保,结果船在运输途中沉没,货物全部损失,买方向我方提出索赔,

18、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此事系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引起的,又该如何处理?,)象征性交货与实际交货 从交货方式来看, CFR 也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这也是CFR 交易的一大特点。()象征性交货:所谓“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因此采用CIF成交时,装运单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卖方只要如期向买方提交合格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即使在付款时货物已损坏或灭失,买方也不得拒付货款。当然,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可提出索赔。 ()实际交货:实际交货是和象征性交货相对的,卖方要把货物实际交给买方。 ()象征性交货、实际交货下风险与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 -一般情

19、况下实际交货时风险与货物所有权同时转移 -象征性交货下风险与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比较复杂,取决于提单抬头的填写: -同时转移 -风险先于货物所有权转移 -风险后于货物所有权转移 (4)案例分析 : (见前面案例1),)卸船费用和 CFR术语变形 (1)卸船过程的连续性卸货费用难以确定 (2) CFR贸易术语的变形CFR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如使用班轮装运货物,则卸货费用包括在班轮运费中,由卖方负担。如使用租船装运货物,则可在CFR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即以CFR变形来明确由谁负担卸船费用。见下表:CFR的变形并不改变CIF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与FOB的不同之处在于,C

20、FR术语下由卖方办理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与CIF比较,唯一的区别在于CFR术语下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除此之外,其他责任划分基本一致,包括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即CFR的变形与CIF变形相同。 按CFR术语达成的合同,需要特别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按CFR术语成交,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就无法及时投保,由此发生的损失、风险由卖方承担。 综上所述,FOB、CIF、CFR三种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适用的运输方式上是一致的,主要区别是买卖双方办理的手续和支付的费用不同。,二、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随着国际货物运输技术的发展和运输单据形式的变化,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日益扩大使

21、用,在原来仅适用于海运的FOB、CIF、CFR的基础上分别形成FCA、CIP、CPT三种术语。因此,前后两种术语对应比较,其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也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IF、CFR仅适用水上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IP、CPT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联运经营人等。 (2)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界限不同。FOB、CIF、CFR的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风险转移以船舷为界。而FCA、CIP、CPT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风险转移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以上两点是最根本的区别,在此基础

22、上还可进一步分析,比如由于运输方式不同,可以导致运输单据,货运保险险别的不同;又如交货地点、风险界限不同,则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也有了差别。,1.3 其它贸易术语,除了上述六种常用的贸易术语外,2000通则还规定了以下七种贸易术语的解释。 一、EXW Ex Works (named place) 意为出口地工厂交货。卖方在其所在地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就此转移,买方则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一种,它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它需要买方办理出口和进口通关手续,所以买方在不能办理出口手续的情况下,不应使用该术语。 二、FAS Free A

23、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意为装运港船边交货。卖方将货物交到装运港买方指派的船只的船边,在此完成交货后,有关货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转移给买方。此术语仅适合水上运输。按FAS成交,要求买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在由买方负担风险的费用的前提下,卖方可协助办理。此外,要注意2000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对FAS解释为货物交到运输工具的旁边,只有在FAS后加“Vessel”字样,才表示“船边交货”。,三、D组目的地交货的贸易术语 1990通则中的D组术语包括DAF、DES、DEQ、DDU、DDP五种贸易术语,它们都是在目的地完成交货,与前面所讲过的术语

24、有明显区别。 1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意为边境交货。卖方将货物运至边境指定地点,并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后,完成交货义务。风险转移以货交买方处置为界。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DES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意为目的港船上交货。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完成交货,风险也就此转移。买方自行卸货,办理进口手续。DES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3DEQ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

25、ation) 意为目的港码头交货。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将货物卸至码头,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买方处置货物后,风险转移。DEQ是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4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意为未完税交货。卖方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货物进口关税、捐税和其他官费)。卖方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交买方处置之后,完成交货,风险转移。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并支付关税。这一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5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26、 of destination) 意为完税后交货。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运到进口国指定地点,把货物实际交到买方手中,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其中包括货物出口和进口通关的手续和费用。这是卖方承担责任、风险最大的贸易术语。它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复习重点:,1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2有关贸易术语的三种国际贸易惯例的名称及主要内容、适用范围。 3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FOB、CIF、CFR的含义、买卖双方义务划分及适用的运输方式。 4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对FOB、FAS的不同解释。 5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CIP、CPT的含义、买卖双方义务划分、适用的运输方式及其在国

27、际贸易实践中的使用。 6其他七种贸易术语的基本含义,买卖双方义务划分,尤其是进出口清关问题。 7基本概念:FOB的5种变形 象征性交货 CIF与CFR的3种变形,第二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商品的品质(Quality),或称质量,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总和,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指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进行买卖。通常在卖方所在地进行,由买方或其代理人验看货物,只要他认为品质合格,则可成交。 2凭样品买卖。有两种形式:一是参考样品(Referen

28、ce Sample),起宣传、介绍的作用,仅供对方参考,不作为交货时的品质依据;二是标准样品(Standard Sample),又称成交样品,它是双方成交的货物品质的最后依据,卖方须保证其所交的货物与样品完全一致。若一件样品若没有标明参考样品与标准样品,一律视为标准样品。 凭样品买卖根据提供样品方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以下几种。 (1)凭卖方/买方样品买卖。即凭卖方/买方提供的样品进行磋商和订立合同,并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2)凭对等样买卖。对等样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为对等样品,也称“回样”、“确认样”。 采用凭样品买卖须满足以下几

29、个基本要求: (1)样品是作为所交货物品质的唯一依据; (2)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 (3)买方应有合理机会对货物与样品进行比较; (4)卖方所交货物不得含有对样品进行合理检验时所不易发现和不适合商销的缺陷。,(二)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国际贸易中大部分商品采用以文字说明的方法来表示商品品质。具体有: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商品的规格是指用来反映货物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粗细等。凭规格买卖,就是以规格来确定商品的品质。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种商品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同的级

30、别和档次,用数码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若干等级。凭等级买卖,只需说明商品的级别,就可以明确买卖货物的品质。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商品的标准是指经政府机关或工商业团体统一制定和公布的规格或等级。在国际市场上,有一种常见的标准FAQ (Fair Average Quality),它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产品的“良好平均品质”。在国际市场上买卖农副产品时,经常使用FAQ来表示品质。对它大体上有两种解释方法:一是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二是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在我国出口的农副产品中,也有用FAQ来说明品质的。但我们所

31、说得FAQ一般是指“大路货”,与“精选货”相对而言,在使用这种标准表示商品品质时,最好订明具体规格。 4凭说明书买卖(Sale by Illustration) 这种方式主要是用于技术密集型产品。洽商合同时以说明书或图样来具体表示该商品的品质。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对某些品质较稳定并且在市场上已树立了良好信誉的商品,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品质。 6凭产地买卖。,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1品质条款的重要性 品质条款是进出口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它既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是对货物品质进行评定的主要依据。按合同规定的质

32、量交货是卖方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因此,订好品质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2品质条款的内容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在凭样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明确规定商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标准、牌名、商标或产地等内容。 3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1)应根据不同的商品特点,确定表示商品的方法。凡是能够用一种方法表示商品的,就不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表示;还应防止将指标定得过于繁琐,影响日后履约。 (2)从国内的实际出发,防止订得过高或过低。 (3)要注意条款内容的科学性与灵活性,不要订得过于笼统,也不能定得太

33、死。 (4)订立品质机动幅度时,最好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商品的数量(Quality),是指一定的计量单位表示的商品重量、个数、长度、面积等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之一。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 商品计量单位的采用,应视商品的性质而定。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种。 1按重量(Weight)计量。其常用单位有:公吨、长吨、短吨、千克、盎司、克拉等。重量单位常用于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以及工业

34、制成品. 2按数量(Number)计算。如件、双、套、打、罗、令、袋、桶、包、卷等。数量单位多应用于工业制成品和部分土特产品及杂货等。 3按长度(Length)计算。如米、英尺、码等。长度单位多用于纺织品、金属绳索等。 4按面积(Area)计算。如平方米、平方英尺等。面积单位多用于玻璃、皮革等。 5按体积(Volume)计算。如立方米、立方英尺等。按体积计量的商品不多,主要是木材、化学气体等。 6按容积(Capacity)计算。如公升、加仑、蒲式耳等。容积单位多用于酒类、石油等。,(二)重量的计算方法 国际贸易中按重量计算的商品很多,其计算方法主要有: 1按毛重(Gross Weight)计算

35、。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上包装物的重量。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的交易。 2按净重(Net Weight)计算。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不包括包装的重量(皮重),即净重=毛重皮重。在国际贸易中,按净重计价是最常见的计量方法。如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用毛重还是净重计,按惯例应以净重计。但有些价值不高的商品常以毛重作为计价的基础,习惯上称为“以毛作净”。 3按公量(Conditioned Weight)计算。 公量是指用科学方法除去商品所含水分,在另加标准水分求得的重量。这种计算重量的方法适用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和棉花等。 4按理论重量(Theoretical

36、Weight)计算。 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固定尺寸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每件重量是大体相同的,所以一般可以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 5按法定重量(Legal Weight)计算。 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的重量。此方法大多用于海关征税。,三、关于数量机动幅度的规定 数量机动幅度是指在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中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并明确溢短装部分由谁选择及如何作价。这种条款即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1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 (1)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即具体规定一个百分比,如35%。 (2)规定“约”量。对于“约”数,国际

37、上无统一解释,一般不宜采用。否则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3)不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原则上交货数量应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但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交货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其前提有三:1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2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总金额;3货物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 2机动幅度的选择权 在合同规定了数量机动幅度的条件下,由谁来行使多交或少交的选择权,也有必要作出规定。一般多有履行交货的卖方来行使。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对多交或少交部分的计价有两种方法:一是按合同价格计算;另一种是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此外还可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部分

38、按合同计,部分按市价计。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既是主要交易条件之一,也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处理数量争议的根据。条款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交货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计的商品,还需确定计算重量的方法;对于大宗散装货物,还需订立溢短装条款,包括溢短装幅度、选择权及作价方法。,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包装(Package)是指按一定的技术方法,采用一定的包装容器、材料及辅料包裹或捆扎货物。 一、包装的种类 1运输包装(Shipping Package) 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或大包装,其主要功能是保护商品,便于运输,减少运费;便于储存,节省仓租;便于计数等。运输包装又可分为: (1)单件运输包装

39、。按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2)集合运输包装。指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如集装包、集装袋等。 2销售包装(Sale Package) 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或小包装,是指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网点与消费者见面的包装。这类包装除保护功能外,主要作用在于促销。良好的销售包装。 3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中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产地和厂商标记的包装。中性包装有两种,一种是无牌中性包装,这种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也无商标牌号;另一种是定牌中性包装,这种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但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4定牌生产 定

40、牌是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二、包装标志包装标志主要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等。现分述如下: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是指书写、压印或印制在外包装上的图形、文字和数字,其作用在于使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有关人员容易识别,以方错发错运,又称为识别标志(唛头)。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的标准运输标志包括以下内容:(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缩写或代号;(2)参考号,如订单号,合同号等,(3)目的地;(4)件号。2指示性标志。旨在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3警告性标志。又称危

41、险货物包装标志。凡是装有危险货物,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打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除了上述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外,在销售包装上也有一些标志,如条形码标志。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组成的标记,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三、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国际贸易中,凡买卖需要包装的商品,交易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包装条款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中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有时也包括包装费用等内容。 包装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之一。根据公约及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了所约定的包装条件,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42、甚至可以拒收货物。因此,对合同中的包装条款的订立应慎重,须注意以下几点: (1)对包装的要求应明确具体,不宜采用“惯常方式包装”、“海洋运输包装”或“习惯包装”等含糊术语。 (2)应订立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3)明确有何方提供运输标志。 (4)明确包装不良应付的责任。,复习重点:,1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哪些? 2.采用凭样买卖的基本要求。 3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及订立时应注意的问题。 4公约对卖方多交或少交货物的规定。 5常用计量单位、度量衡制度及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6数量机动幅度的规定方法。 7包装的种类及其不同作用。 8包装标志有哪些? 9基本概念:样品 参考样品 标准样品 买方样 卖

43、方样 对等样 F.A.Q. 品质公差 品质增减价条款 毛重 净重 以毛作净 公量 理论重量 法定重量 溢短装条款 中性包装 定牌生产 运输标志 条形码,第三章 商品的价格,一、价格的掌握 (一)正确贯彻作价原则: 1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 2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 3按购销意图(或经营意图)作价。 (二)考虑影响价格的因素: 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以体现按质论价。 2运输距离的远近,以体现地区差价。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把有关从属费用计入货价。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以体现季节性差价。 5成交数量,以体现数量差价。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把利息负担和汇率变动的风险计入货价。 7国际市

44、场价格的走势,把价格变动的因素考虑进去。此外,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和消费者的好恶等因素,对确定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必须通盘考虑,正确掌握。,(三)掌握价格换算方法国际贸易中,不同的贸易术语表示其价格构成因素不同,即包括不同的从属费用。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掌握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及换算。现将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介绍如下: 1FOB、CIF、CFR三种价格的换算方法及公式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 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保险费 = ( 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CIF价=C

45、FR价+保险费= 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CIF价保险费国外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FR价=CIF价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注: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参见第五章,2FCA、CPT和CIP三种价格的计算 (1)FCA价换算为其他价 CPT价=FCA价+国外运费 CIP价= FCA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PT价换算为其他价 FCA价=CPT价国外运费 CIP价= CPT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P及换算为其他价 FCA价=CIP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PT价=CIP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

46、率),二、确定价格的方法 即买卖合同的定价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固定价格 即交易双方在磋商时就把价格确定下来,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出来。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这种定价方法便于核算和执行, 但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时价格变动的风险。 2非固定价格 即一般业务上所说的“活价”,大体分为以下几种: (1)后定价格,在合同中不明确规定价格,具体价格待以后确定。 (2)暂定价格,只规定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待双方确定最后价格后再进行最后清算,多退少补。 (3)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 (4)待定价格。国际贸易中比较少见,特殊情况下采

47、用。 3滑动价格 在规定合同价格的同时,还规定价格调整条款,即以约定的价格作为基础,待交货前一定时期或交货时,再根据工资、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指数予以调整,以确定最后的价格。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买卖双方都可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三、佣金与折扣 (一)佣金(Commission) 1佣金的含义。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而收取的报酬。在货物买卖中,佣金常表现为交易一方支付给中间商的报酬。佣金有明佣、暗佣之分。 2合理使用佣金的意义 正确运用佣金,可以调动中间商推销和经营我国商品的积极性,增强有关商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3佣金的计算方法 最常见的方法是以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

48、计算佣金。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 净价/(1佣金率),(二)折扣(Discount) 1折扣的含义及意义 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一定的价格减让。使用折扣主要是为了照顾老客户,确保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等目的。 2折扣的计算方法 折扣通常以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 单位货物折扣额=含折扣价折扣率 卖方实际净收入=含折扣价(1折扣率)=含折扣价折扣额 四、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件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之一。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和总值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部分构成: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是单价同成交

49、货物数量的乘积,即一笔交易的总金额。,复习重点:,1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应遵循的原则。 2影响价格的因素。 3FOB、CIF、CFR三种价格的构成及换算。 4确定价格的方法。 5佣金的含义及计算方法、支付方法。 6折扣的含义及计算方法、支付方法。 7单价的构成。,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第一节 运输方式 第二节 装运条款 第三节 装运单据,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 海洋运输是最常用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具有运量大、运费低、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的优点;其缺点是受自然条件和气候影响,风险较大航速慢。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按船舶的营运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50、(一)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指在一定航线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 1班轮运输的特点 班轮运输具有“四固定一负责”的特点:航线、停靠港口、船期均固定,运费率也相对固定;货物装卸由承运人负责,运费内已包括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2班轮运费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 (1)按“W”。即按货物的毛重计收。(2)按“M”。即按货物的体积或尺码计收。(3)按“W/M”。即按货物毛重或体积从高级收。(4)按“A.V.”,从价运费。即按货物的FOB总值计收。(5)按“W/M or ad val.”。即按三者中最高的计收。(6)按货物件数计收。(7)临时议定价格。 班轮运费中附加费名目繁多,包括燃油附加费、超重附加费等。 计算班轮运费的公式:F=Fb(1+s)Q 其中,F为运费;Fb为基本运费率;s为附加费率之和;Q为货运量。基本费率及附加费率均可在航线费率表中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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