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级部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为加强学校学风、校风建设,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美全 面发展,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以达到教育全体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的目的。第一条 处分形式: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司法机关依法论处。第二条 违纪学生处分程序处分一般由班主任或年级组提出,政教处对拟处分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根据错误的情节轻
2、重、认识的态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政教处提出具体意见,并填好“学生违纪登记表”,书面报送校长室、校行政会议。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由年级组讨论决定,政教处备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由政教处讨论,校长室审批、备案。政教处编制统一的处分布告,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处分结果,需记入学生档案;处分如撤消则不记入学生档案。第三条 处分撤消学生受到处分,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六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消处分。警告处分撤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严重警告处分撤消期限一般为 8 个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撤消期限一般为 3 年。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
3、班委组织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德育老师、年级组签署意见交政教处备案,政教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是否降等或撤消处分。对于毕业时未撤消处分的学生不准毕业。第四条 学生违纪的相应处分一、对课堂违纪学生的处分1学习不认真,作业马虎,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不交作业累计达五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2扰乱课堂秩序,破坏课堂纪律者予以通报批评;3不听从学校教职工的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课堂上顶撞教师、扰乱课堂秩序情节较严重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5严重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和教育秩序者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二、对旷课学生的处分1无故不参加早读、升旗
4、仪式、跑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一次按旷课一节处理。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作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以上由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组、政教处找学生谈话。3(1)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 5 节,予以通报批评;(2)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 10 节,予以警告处分;(3)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 20 节,予以严重警告处分;(4)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 40 节,予以记过处分;(5)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 50 节,予以留校察看;(6)迟到、早退、旷操累计 10 次,予以通报批评。迟到、早退每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未经请假又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内未办理入
5、学注册手续的新生和不注册报到上课的老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累计四周)不按时到学校上课者、休学两次(不含)以上者,无法完成学业者、离家或离校出走者、自愿要求退学者,学校可令其转学或准其退学。三、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床、桌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比照第六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四、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1经证实,带烟进学校,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
6、过以上处分。5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条执行。五、对在学校期中、期末及竞赛中作弊学生的处分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给予警告处分。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互相讨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 凡是考试违纪违规的学生,其他处理方式见校园网XX 中学考试纪律。六、对打架学生的处分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在教室内打或拉出来在校内打、在校外打)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策划或煽动他
7、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移交派出所处理。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运用器械,未造成伤害;运用器械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移交派出所处理。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七、对偷盗、
8、勒索实物或现金学生的处分1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小偷小摸、开箱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2对有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勒索、结伙勒索、伙同外校学生勒索,伙同外面犯罪分子勒索,以武力运用凶器进行勒索,通过绑架人质向家长勒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对后果特别严重者送交公安局追究其刑事责任。3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给予较轻处分或不处分。4对偷盗、勒索行为折合金额如下者,给予以下处分:(1)偷盗、勒索未遂,给予通报批评;(2)价值在 50 元以内给予警告处分;(3)价值在 50 元以上(含 5
9、0 元,以下同)500 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4)价值在 500 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八、对赌博学生的处分1参与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4对经常进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或利用电脑、电子游戏机、打台球进行赌博都比照以上条款给予处分。九、其它处分1带手机进学校,一经发现予以没收暂时保管,到学期结束时归还。经教育无效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2凡在仪容仪表上有下列情形者: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的;烫发染发、男同学剔光头或留长发、女同学留过短的头发的;在公共场所男同学穿背心女同学穿太露太
10、透的衣服的;穿拖鞋到宿舍区以外区域活动的,上述情形出现一次,批评教育的同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后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同时给予警告处分;3对学校安全管理造成影响,经教育无效的,如不服从门卫管理、翻爬建筑物、攀爬树木、未经班主任同意夜不归宿、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外出、假冒老师签名、未经允许动用他人财物等,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不服从教育,不尊重教师,辱骂或殴打教师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5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有碍校风校纪或给他人学习生活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者,经教育无效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6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
11、人不准进入的录像厅、卡拉 OK 厅、营业性舞厅、游戏房、网吧等,参与不该学生参与的一些活动,致使道德品质变坏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7对在校内、教室内传看黄色出版物、非法录音录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备注:1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读学生,在学生读书期间均有效。2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指的是从警告开始,直至学生退学。被处分学生可以对处分向政教处提出申诉。3凡同时犯有上列两次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个处分等级实施。受过处分,再次违纪要加重处分。对妨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又不思悔改者,将劝其离校转学。4学生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操行等级为不及格,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
12、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撤销前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原则上不得享受奖学金和学校一切困难补助等。5受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须写出书面检查,检查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学生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年级组备案。公开点名批评处分不进学生个人档案,也不予撤消。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除须写出书面检查(一式三份)外,还须填写问题学生跟踪管理手册。学生本人须每 1 个月在手册上填写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汇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德育助理安排的学校公益劳动,由德育助理别签具意见存档。政教处德育助理每一个月对学生进行一次谈话。年级学生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经撤消的,记入本人档案,不予毕业,并建议高一级学校取消正常录取资格。6对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年级部学生管理条例二 0 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