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工作条例总则为规范董事会工作行为和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公司董事会由 5 位(奇数)成员组成。 (有限公司应为 313 人)董事人选由股东会选举、委任产生。董事每届任职为 3 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其 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兼备董事会、董事 长的身份)。董事的资格规定董事人选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 业 技术经验、并且具 备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优
2、良素质。董事的年龄限制为 30-70 岁。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 未逾 5 年。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业的董事或者厂 长、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
3、的董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但自动辞职者除外。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 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堤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条例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4、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 应当进行赔偿。董事长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任期与董事相同,可 连选连任。董事长人选应具有高素质要求, 须众望所归 、德才兼 备、公正无私、博采众 议。董事长的职权如下:1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2 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3 要
5、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 对执 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4 签署公司出资证明、股 权证或股票;5 经董事会授权对外代表公司处理有关问题,对内代表董事会 签署有关文件;6 在发生战争、自然灾害、重大经济案件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 时报告;7 管理董事会内设机构;8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行董事会的 职权。董事长的责任:1 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 报告;2 指导但不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3 以各种方式保持与董事们的联系,听取意 见和建议 ;4 做好董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 议;5 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 业对外处理事
6、务时,如因其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承担法律责任。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 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 资方案。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收购、 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终止等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聘任、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职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 听取和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12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
7、其他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实行会议制每年定期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在 7 月和 1 月。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 载明会议事由、 时间、地点、议程的通知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 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和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指定 专人妥善保存。必要 时整理出会
8、议纪要分发各董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 严重损失的,参与决 议的董事 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持有异议记录的,可以免除 责任。董事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出席者须包括有关各方的代表。董事会决议有效原则:1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 6、7 等重大问题,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 2/3 以上董事通过方能有效;2 其他表决事项采取简单多数法则通过,即出席人数的过半数同意即为有效;3 董事会不同意见对等时,董事 长有一票决定权。董事会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长办公室或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为董事长办理日常事务
9、(不设常设机构的,可由公司 总经办设 兼职秘书)。规模较大的企业董事会可以设立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指示,从事某些专门事项 的调查、研究,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方案。董事会费用和董事报酬董事会的费用包括会议费、 办公费、调研费 、差旅 费等。董事会费用列入公司的管理费用。本公司董事会费用按(第四十条)实施, 总额 为上年销售收入的 2% 。 方案 1每年定额 万元;方案实报实销;方案从年经营额中提取 。董事报酬。在本公司担任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其工 资待遇按( )实施。方案 1从属公司正常工 资制度;方案实行年薪制。附则本条例未尽事宜,依照有关 规章制度和补充文件 办理。本条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本条例经股东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