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瑞斯福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D-RL01-201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度(试行)版本/修订状态 A/0签字 日期 标记 更改单号 修改人/日期编制审核批准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关于劳动保护用品供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现实工作环境需要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范围根据公司现有工作条件及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制定各类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劳动保护用品按在公司工作的工种和需要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发物不发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凡上岗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权限
2、3.1、人力资源部是劳动保护用品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各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种类、发放期限、定额等,并负责每月审定劳动保护用品计划。3.2、采购部是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统一采购和入库工作。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编制辅助人员劳保采购计划,生产调度部计划员负责编制生产人员劳保计划,低值库库管员建立发放、回收记录,以及大件劳动保护的领用台帐。 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4.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劳资人员、生产调度部计划员根据各岗位工种的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确定,一般每半年调整一次。4.2、劳保用品发放按照工种分发,兼职人员按照实际需要发放。 5、劳动
3、保护用品发放方法5.1、生产人员:由生产调度部计划员,制定劳保计划,列明发放人员名单和发放用品,经人力资源部劳资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辅助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劳资人员,制定劳保计划,列明发放人员名单和发放用品,并进行汇总,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5.2、审批后交采购部统一购买,并分发到库房。5.3、低值库库管员负责出库、发放和回收。5.4、短期或临时参加生产工作的员工,由车间主管批准,一次性发放劳动保护用品。Q/ZD-RL01-2011 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度 第 2 页 签字 日期 标记 更改单号 修改人/日期编制审核批准5.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必须将所有使用期限内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6、罚则望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本项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可根据情节对其责任人每次处以100 元300 元的罚款。7、附则1.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1.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