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十六.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本规范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2.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机构职责3.1 企业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负责全厂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质计安科是常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3.2 各单位是各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单位,负责本单位消防日常管理工作。3.3 其它部门单位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4
2、.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4.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4.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符合设施安全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基本情况。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4.1.3 督促各单位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4.1.4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4.1.5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4.2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单位消防安
3、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2.2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 -4.2.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4.2.4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4.2.5 确定本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4.2.6 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4.2.7 完成
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2.8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4.2.8.1 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4.2.8.2 消防安全制度;4.2.8.3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4.2.8.4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情况;4.2.8.5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4.2.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4.2.9 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2.10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
5、问题。4.3 岗位防火责任4.3.1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主操作)是本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消防工作负全责。4.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在禁火区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4.3.4 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4.3.5 消防管理员负责对存放在岗位的消防器
6、材进行清洁打扫。4.3.6 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单位办公室正确报警。- 3 -4.3.7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5.防火安全检查5.1 安全部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5.2 单位、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进行整改。5.3 班组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5.4 质计安科及各单位、班组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5.5 防火检查的内容5.5.1 用火、用
7、电有无违章情况;5.5.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5.5.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完好;5.5.4 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5.5.5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5.5.6 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6.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6.1.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 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 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 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 2m,甲、乙类危险品应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
8、、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6.1.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6.1.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 ,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6.1.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 0.5m 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6.1.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6.1.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6.1.7 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 4 -6.2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6.2.1 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
9、,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6.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 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6.2.3 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6.2.4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6.2.5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充装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规范要求。6.2.6 对怕潮(如电石)、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6.2.7 搬运和操
10、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6.3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6.3.1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6.3.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6.3.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6.3.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6.3.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6.3.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6.3.7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
11、必须符合防爆要求。6.3.8 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7.消防教育规范7.1 新员工入厂教育7.1.1 新员工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7.1.2 企业厂级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由办公室组织,质计安科具体负责。- 5 -7.1.3 单位级消防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具体负责,主要是讲解本单位基本生产特点、重点危害因素、部位、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单位内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7.1.5 班组级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
12、流程、物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7.1.6 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学习。实习期满前不得独立操作。7.1.7 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7.2 特殊工种防火教育7.2.1 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7.2.2 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8.消防器材管理规范8.1 消防器材由质计安科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做到临警好用。8.2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科室、车间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8.3 消防器材箱周围不得堆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
13、材箱内外保持清洁。每箱以四只消防器材为标准。8.4 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8.5 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8.6 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 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8.7 办公区、仓库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质计安科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配备。8.8 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8.9 任何单位和个人
14、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10 消防水带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不得任意挪用。- 6 -8.11 消防器材箱、消防水带箱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企业规定予以处罚。8.12 凡是过期的、用过的、损坏的消防器材经质计安科认可后,由质计安科进行调换。8.13 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9.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9.1 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 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
15、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9.2 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9.3 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9.4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县、市公安消防队。10.消防奖惩制度10.1 处罚:对下列情况给予处罚。10.1.1 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单位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0.1.2 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10.1.3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10.1.4 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10.2 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10.2.1 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10.2.2 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发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10.2.3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