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资助字201210 号关于评审 20122013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各学院: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 号), 现就我校具体 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一、评审原则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
2、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的工山 西 财 经 大 学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管 理 中 心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二、评审程序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
3、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一)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 10%;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 15%;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二)申请人须提交材料1、学生本人申请;2、个人事迹材料(打印文档、电子版各一
4、份);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4、本人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5、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须提交本人取得成绩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三)各学院须提交材料1、个人事迹材料;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A4 纸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excel表);4、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其他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四)评审金额为每生每学年 8000 元,按学年发放。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程序(一)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 20%;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 30%。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8、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二)申请人须提交材料1、学生本人申请;2、须提交本人家庭情况及乡、镇以上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当年使用);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4、本人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5、为
6、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须提交本人取得成绩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三)各学院须提交材料1、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A4 纸打印、一式一份);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A4 纸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excel 表);3、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4、其他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四)评审金额每生每年 5000 元,按学年发放。五、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程序(一)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
7、进,学习成绩良好;5、一年级学生评审须高考成绩良好,在校表现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7、申请国家助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其中一项。(二)申请人须提交材料1、学生本人申请;2、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本人家庭情况及乡、镇以上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当年使用);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4、本人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或高考成绩。(三)各学院须提交材料1、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学金申请表(A4 纸打印一式一份);2、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A4 纸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excel表)3、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
8、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4、其他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四)评审金额每生每年分三档,第一档 4000 元,第二档 3000元,第三档 2000 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评定金额的 50%。六、评审要求1、要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和评审公示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做到各类报表数据的准确、详实,加强工作的严谨性。2、所要填报的各类表格均在学生资助中心网页下载,网址http:/218.26.164.161:96/sxcj/。3、各学院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评定,务必并于 2012 年 10月 10 日前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版可通过电子政务报
9、送。4、各类报表须本人签字的不得代签。七、监督管理1、所评定各类奖助学金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财务处,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日常行为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者,或任意挥霍资助款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有权追回当年全额奖助学金。3、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7666695。附件:1、20122013 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4、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学金申请表5、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6、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7、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