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辽源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四月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I目 录一、总则 1(一)调整完善目的 2(二)调整完善依据 3(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5二、调整完善背景 7(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7(二)规划实施情况 8(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2(四)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13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的调整 16(一)土地利用战略调整 16(二)规划目标调整 17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2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3五、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6(一)土地利用功能区 26(二)
2、“三线 ”划定情况 28(三)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33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一)建设用地管制边界调整 35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II(二)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36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8(一)中心城区用地情况 38(二)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38(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整 39(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39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41(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41(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2九、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45(一)土地整治安排情况 45(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46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9(一)
3、加强规划协调衔接 49(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49(三)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9(四)落实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50(五)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50(六)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51十一、附表 52附表 1 辽源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52附表 2 辽源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3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III附表 3 辽源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54附表 4 辽源市“三线 ”划定表 .55附表 5 辽源市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表 .56附表 6 辽源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58附表 7 辽源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59十二、附件: 76附件 1:吉林省人民政
4、府关于辽源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76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78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一、总则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会议及颁布的政策文件,都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治理力度、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辽源市作为吉林省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的重要支点城市和吉林省向南开放的重要门户,拥有国家级转型城市优势、
5、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优势、生态资源优势和众多试点政策优势,具备打造改革创新先行区、高端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优势条件。新时期国家推动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东北亚区域合作等重大战略机遇叠加,给辽源市提供了难得发展机遇。土地资源作为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空间载体,土地规划管理作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必须顺应发展形势,进一步调整规划指标管控方案,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和布局,重构国土资源空间管控格局,满足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为保障辽源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好支撑。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一
6、)调整完善目的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以下简称“二调” )数据,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障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倒逼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 时期用地需求,围绕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倒逼节约集约用地。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转型发展绿色经济进一步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思路
7、,以创新转型发展为主线,结合生态建设目标,合理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3(二)调整完善依据1、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1 年) ;(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 年) (国务院令第 257 号) ;(6) 土地复垦
8、条例 (2011 年) ;(7)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2015 年修订) ;(8) 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5 年修订) 。2、相关政策文件(1)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8 号) ;(3)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4) (国土部令第 61 号) ;(4)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14119 号) ;(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辽
9、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4(6)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28 号)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67 号) ;(8)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10 号) ;(9)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636 号) ;(10)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1) 吉林省国
10、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国土资规发201597 号) ;(12) 关于印发吉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56 号) ;(13)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吉国土资发 2016132 号) ;(14)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吉国土资规发2016189 号) 。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53、技术规程(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1020-2009) ;(2)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3-2010) ;
11、(3)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6-2010) ;(4)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TD/T1032-2011) ;(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4、相关规划和专项规划成果(1) 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 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3) 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4) 吉林省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总体规划 ;(5)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 吉林省政府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7) 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12、划纲要 ;(8) 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9) 辽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10) 辽源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1)其他相关规划。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6(三)规划范围和期限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一致,包括 2 个区、2 个县(分别为龙山区、西安区、东丰县、东辽县) ,土地总面积 514044.93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期限与规划期限一致,规划期限为 2006-2020年,基期年为 2005 年,调整年为 2014 年,目标年为
13、 2020 年。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7二、调整完善背景(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辽源市土地总面积 514044.93 公顷,其中:农用地 460004.7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9.49%;建设用地 43340.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43%;其他土地 10699.5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8%。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258384.62 公顷,占农用地的 56.17%,主要分布东丰县、东辽县;园地面积 2198.22 公顷,占农用地的0.48%,主要分布在东丰县、东辽县的安恕镇、泉太镇、凌云乡和小四平镇;林地面积 190464.81 公顷,占
14、农用地的 41.40%,主要分布在东丰县、东辽县低山丘陵顶部;牧草地 0.24 公顷,主要分布在东辽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8956.85 公顷,占农用地的 1.95%。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33267.89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6.76%,其中,城镇用地 7404.58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24580.35公顷,采矿用地 1282.96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 9711.3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22.41%;其他建设用地 361.4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83%。其他土地中,水域 7845.51 公顷,自然保留地 2854.00 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 73.33%和 26.67%。辽
15、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8(二)规划实施情况1、 规划指标执行情况(1)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耕地保护任务规划安排至 2020 年,辽源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07002.00公顷以上。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258384.62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 51382.62 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规划安排全市补充耕地义务量为 2870.00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根据辽源市土地整治项目台账,完成验收项目补充耕地3496.09 公顷,完成规划安排的 121.81%。同时,规划实施期间辽源市严格按照“ 先补后占 ”、 “占一补一”、 “占优补优”的要求
16、,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确保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完成占补平衡任务。(2)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辽源市以农村土地整治为抓手,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 23042.46 公顷,在建高标准农田 10373.39 公顷。2014 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 185141.62 公顷,比规划目标多 1331.62公顷,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规划安排至 2020 年,辽源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5660.00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
17、地规模控制在 34581.00 公顷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9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0540.00 公顷以内。根据辽源市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规划实施至 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43340.6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3267.89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8687.54 公顷,均控制在规划目标内,规划指标剩余分别为 2319.32 公顷、1313.11 公顷和 1852.46公顷。(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安排至 2020 年,辽源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05 平方米。截止到 2014 年,辽源市人均城镇工矿用
18、地 156 平方米,2006-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 106 平方米增加到 156 平方米,主要是因为辽源市人口逐年减少,而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导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减反增,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土地利用结构和管制分区执行情况分析(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规划实施期间,吉林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强化对农用地保护和其他土地的合理利用。辽源市不断调整土地结构,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三大类比例来看,规划实施至 2014 年,三大类比例为 89.49:8.43:2.08。(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辽源市划分为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别为允许建设区34581.00 公顷,
19、占土地总面积 6.73%;有条件建设区 9541.82 公顷,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0占土地总面积 1.86%;限制建设区 466266.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70%;禁止建设区 3655.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0.71%。规划实施期间,辽源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要求,严格执行各分区管制规则,2014 年末,允许建设区已使用面积33267.89 公顷,使用率为 96.20%。规划实施期间,未对有条件建设区进行过调整。3、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531 个,截止 2014 年,辽源市实际执行重点建设项目 173 个,完
20、成比例为 32.58%,其中电力、能源交通项目落地较慢。 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4740.0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870.00 公顷,规划至 2014 年项目实施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903.48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319.88 公顷,现行规划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占用耕地指标分别剩余 1836.52 公顷和550.12 公顷。4、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辽源市严格保护了基础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洪水淹没区周围 50 米范围、鴜鹭湖国家湿地公园、四梅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地、煤矿塌陷区等划为禁止建设区域,禁止一切与主体功能无关的建设行为。规划实施期间,辽源
21、市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服务城市建设、服务产业发展、服务群众生活的重大基础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1性工作。针对矿区居民进行了生态移民,又利用矿区特殊的地理风貌,在原址基础上建成地质公园,并在全市范围内施行“碧水蓝天工程”,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实现了辽源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5、规划实施结论规划自审批以来已经实施过半,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较好,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管制执行情况符合规划引导方向,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土地生态环境日益改善。规划实施期间,辽源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各项民生事业也取得较大进展。 “
22、十三五” 时期,是辽源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产业发展格局需不断调整优化,为更好适应“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现行规划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等方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现势性。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2(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现状耕地中不稳定耕地规模较大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辽源市耕地总面积258384.62 公顷,虽然全市耕地面积满足规划要求,但辽源市存在大量不稳定耕地,实际适宜种植的优质耕地不多。不稳定耕地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民过度开垦林地、荒草地、荒山荒坡、滩涂、坑塘等
2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造成毁林开荒、蚕食林地的现象比较严重;二是为改善耕地开发利用条件,在区域内部将部分坑塘、沟渠和滩涂地开发为耕地,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较差。2、建设用地增速较快,粗放利用方式尚未明显转变根据全市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对比分析全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年均实际增量大于规划年均增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不够,2014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56 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70 平方米,高于规划目标,土地粗放利用方式尚未明显转变。3、工矿废弃地未及时复垦,浪费土地资源随着矿产资源的逐步枯竭,遗留的大量工矿废弃土地不仅占用了宝贵的空间资源,还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给矿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
24、不便。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采矿用地分布“小散乱”和各部门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3信息系统各自为政现象存在,增加了工矿用地复垦难度。4、现行规划土地利用布局与经济发展趋势不协调规划实施至 2014 年,辽源市各项建设用地分布不均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剩余指标主要分布在东丰县和东辽县,而城乡建设用地剩余指标主要分布在城区。 “十三五”期间,辽源市调整产业布局结构,建立和完善“一核三区、两轴一带”的产业空间体系,为加快形成功能合理、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产业布局,现行规划土地利用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匹
25、配问题亟需解决。(四)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1、国家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政策扶持2008 年 3 月,国家将辽源确定为全国首批 12 个资源枯竭城市之一,面临前所未有的国家政策扶持和发展机遇。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38 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对资源濒临枯竭的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指出到 2020 年东北地区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
26、出建设生态文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4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国土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辽源市兼有低山、丘陵台地和河谷平原,生态环境类型多样,气候温和湿润;土地肥沃、林地分布广泛,生物资源种类繁多、河网密布,沟溪纵横,水面星罗棋布。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构成了建设生态辽源的重要基础条件。3、推进结构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辽源市抢抓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机遇,对接“中国制造 2025”和 “互联网+”,拉长加粗产业链条,加快把辽源打造成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的产业发展高地。借助融入
27、哈长城市群、长吉图(珲)旅游带的机遇,完善“码上游”的智慧服务体系,打造区域性休闲旅游目的地,同时重点打造辽源至长春、四平、梅河口、西丰物流带,努力将辽源建设成连接长春、沈阳两大经济圈的重要物流节点城市,从而推动服务业提速提质。围绕争当现代农业排头兵,积极打造“粮食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畜牧业循环产业集群” 、 “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等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4、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布局的诉求规划实施至 2014 年,辽源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由 137.08亿元增长到 700.30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16.91%;固定资产投资由60.63 亿元增长到 501.62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28、17.69%,辽源市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园区迅速壮大。 “十三五”时期,按照区域联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5动、产业集聚的发展要求,对辽源中心城区、两县县城和重点镇进行科学定位,建立和完善“一核三区、两轴一带” 的产业空间体系,为加快形成功能合理、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产业布局,对建设用地布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6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的调整(一)土地利用战略调整1、坚持耕地数质并重,保障实有耕地面积稳定质量不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把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按照“ 少占、多补、提质”
29、的要求,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和执法监管,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加强土地整治,规范落实耕地“ 提质改造 ”和“补改结合”等制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建设,完善耕地保护约束激励机制。2、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把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 长效机制,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3、强化建
30、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快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开展违法用地、闲置用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7地专项整治,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机制,对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有效评估,注重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拓展用地空间。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立足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升级改造。围绕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市” ,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提速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
31、境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全面开展采煤沉陷区、露天矿坑、矸石山等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辽源市国家矿山湿地公园项目,促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把辽源市打造成吉林省中南部的绿色保障区,设立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抓好林地资源管护,重点实施“三北”防护林、森林抚育等工程,大力开展封山禁牧活动,巩固林地清收还林成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突出鴜鹭湖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矿山湿地公园等建设,开展重点流域湿地建设与修复,提升湿地的生态功能。加强东辽河流域生态保护,积极开展东辽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申
32、报工作,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二)规划目标调整1、上级下达指标调整(1)耕地保有量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8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并与“二调” 数据充分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本次规划调整确定到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26700.00 公顷,与调整前耕地保有量目标 207002.00 公顷相比,增加了 19698.00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遵循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确定到 2020 年
33、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186700.00 公顷,与调整前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相比增加了 2890.00 公顷。(3)建设用地规模统筹有序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城乡协调发展、产业集聚升级、基础设施配套等重大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利用非耕地进行开发建设,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严格落实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要求,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力度,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45000.00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4300.0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9900.00 公顷以内
34、。与调整前规划目标相比,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 660.0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 281.0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 640.00 公顷。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192、其他指标调整(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加强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30 平方米以内,较调整前规划目标相比提高了 25 平方米。(2)其他指标调整根据辽源市客观发展情况,按照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原则,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本方案确定其他预期指标,园地面积 15
35、200.00 公顷,目标不做调整;林地面积调整为 207659.45 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209700.00 公顷)相比减少了 2040.55 公顷;牧草地规模不做安排。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0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辽源市的实际用地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农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合理减少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1、稳步增加农用地规模在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结构,考虑农产品市场需求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适度增加耕地面积,维护粮食安全。在保
36、证生态安全基础上,适当减少林地规模,在生态脆弱地区和涵养地区有计划实施清收还林工作。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鼓励发展棚膜蔬菜种植技术,做好粮食主要产地的谷场设施配套用地支持,达到农用地布局结构微量调整。规划调整后,农用地规模为 458645.93 公顷,较调整前确定的农用地规模 445698.79 公顷相比,增加了 12947.14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86.70%调整为 89.22%,增加了 2.52%。(1)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加大耕地管护力度,稳定耕地数量,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到2020 年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22670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至 44.10%。较 2014 年少
37、31684.62 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19698.00 公顷。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1(2)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规模规划调整前,辽源市园地面积 15200.00 公顷,林地面积209700.00 公顷,牧草地面积 0.00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 13796.79公顷。规划调整后,园地面积调整为 1520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比 2014 年增加 13001.78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没有变化;林地面积调整为 207659.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0.39%,比 2014 年增加了 17194.64 公顷,比调整
38、前减少了 2040.55 公顷;合理确定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和养殖水面用地规模,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 9086.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7%,比 2014 年增加了129.63 公顷,比调整前减少了 4710.31 公顷。2、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城乡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再利用,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45000.00 公顷,与调整前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45660.00 公顷相比,减少了 660.0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8.88%调整为 8.75%,降低了 0.13%。(1
39、)满足近期城乡建设用地合理需求,节约远期城乡发展空间2014 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 33267.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6.47%,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 24580.35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 8687.54 公顷。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实现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增长。规划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4300.00 公顷之内,占土地总面积的 6.67%,降低了 0.06%,比调整前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了 281.00 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 24400.00 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359.0
40、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 9900.00 公顷,比调整前减少了 640.00 公顷。(2)保障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2014 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10072.7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85%。为巩固发展基础,切实保障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统筹规划、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规划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700.00 公顷之内,占土地总规模的 2.08%,与调整前目标 11079.00 公顷相比减少了 379.00 公顷。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市其他土地 10699.5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其中
41、水域 7845.51 公顷,自然保留地 2854.00 公顷。规划调整后,其他土地规模为 10399.00 公顷,其中水域7845.00 公顷,自然保留地 2554.00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其他土地总规模减少 12287.14 公顷,自然保留地规模减少 12287.14 公顷,水域规模不变。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3(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1、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现状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划定非耕农用地、不稳定耕地、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基本农田予以调出,共调出 3480.00 公顷。优先将城镇周边和交
42、通沿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与已有划定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及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区)域平均水平以上的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予以保护,共调入 5038.38 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186700.00 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东丰县和东辽县。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1)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建立一体化规划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强节点城镇建设,完善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在城市近郊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城镇用地布局调整: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市域空间发展战略,落实“ 融合大势、中心拉动、
43、轴向推进、面域扩展” 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扩大其区域影响力;合理增加各县(区)中心城及重点镇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4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建设辽源城区和东丰县、东辽县以及白泉镇,带动吉林省中部城镇群整体发展。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鼓励土地规模化经营。以建设用地适宜性为依据,立足现有城镇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按照大城市组团式发展、中小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集聚发展的要求,遵循尽量少占耕地和避让水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
44、合理布局新增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切实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按照“先易后难,有序实施”的原则,适度撤并零散的自然村落,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形成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环境优美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产业用地布局调整:按照区域联动、产业集聚的发展要求,对辽源中心城区、两县县城和重点镇进行科学产业定位,建立和完善“一核三区、两轴一带” 的产业空间体系,加快形成功能合理、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产业布局。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健康、纺织袜业、装备制造、电
45、子信息等产业,大力发展面向科技企业的民间金融。(2)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调整统筹安排对区域有重大意义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5设用地。加快已有连阳路、福镇大路等旧城道路改造,建设完善市区环城快速交通网络和城市运行系统。加大电网建设投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及新能源利用水平,重点推进凯博热电公司 225MW 背压机组热电联产、友谊热源公司三期煤矸石热电联产、时代博诚秸秆气化热电联产等项目。加快实施引松供水辽源干线及支线、东辽支线重大水利工程,启动“引松入辽” 工程的新水厂、金满水库向市内净水厂及杨木水库两条供水管线项目建
46、设,构建安全可靠的城乡水网体系。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加快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立体智能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位。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方案26五、土地利用区域调控(一)土地利用功能区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和布局安排情况,结合市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将全市土地划分为五个土地利用功能区,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制定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措施,促进区域合理发展格局的形成。1、基本农田集中区在城镇发展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以外,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比重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基本农田建设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规划调整后划定 8 片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为 188000.0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6.57%。区内现有农村居民点等非农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在区内安排新的非农建设项目。加大农田水利等农用地基础实施建设,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