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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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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闽 清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2006-2020 年 )调 整 完 善 方 案闽清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前 言1一、指导思想2二、规划调整原则2(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2(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 .3(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3(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3(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3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4(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4(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4(四)耕地补充任务5(五)其他用地5(六)中心城区规划调整6(七)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7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7(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7(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2、划定8(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8(四)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及管理9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10(一)耕地布局11(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11(三)园地布局12(四)林地布局12(五)建设用地布局12六、保障措施17(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17(二)统筹保护与发展,严守“ 三线”底线 .17(三)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推进 社会公众参与 .18(四)更新乡级规划成果,有效落 实规划目标 .19附 表20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前 言为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更好地保障“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

3、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 威性和可操作性,进 一 步 优 化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和 布 局 ,按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福 建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关 于转 发 做 好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工 作 的 通 知 (闽 国 土资 文 2016242 号 )、福 建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关 于 做 好 市 县 乡 级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闽 国 土 资 文2016328 号 )等 文 件 的 要 求 ,根据土 地 利 用 变 更 调

4、 查 成 果 ,结合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十三五 ”规划)、 县、 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编制闽 清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调 整完 善 方 案 (以下简称“ 调整完 善 方案” )。调整方案主要阐明全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调整原则、规划调整主要内容,明确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各乡镇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是全县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依据。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5、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要求,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守红线、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提高土地产出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二、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 照 省 、市 确 定 的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工 作 的 指 导 原 则

6、 、规 划目 标 和 主 要 任 务 ,继 续 实 施 规 划 确 定 的 土 地 用 途 管 制 原 则 ,保持 建 设 用 地 和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布 局 总 体 稳 定 ,结 合 “十 三 五 ”规划 战 略 部 署 ,合 理 调 整 耕 地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和 建 设 用 地 等 主要 规 划 指 标 ,优 化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结 构 与 布 局 。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 照 坚 守 耕 地 保 护 红 线 ,确 保 实 有 耕 地 数 量 基 本 稳 定 、质 量 不 下 降 的 要 求 ,以

7、 2014 年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变 更 调 查 的 耕地 数 量 为 基 础 ,科 学 确 定 各 地 耕 地 保 有 量 。优 质 耕 地 除 实 施国 家 、省 、市 重 大 发 展 战 略 、“十 三 五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难 以 避 让的 以 外 ,应 划 入 基 本 农 田 ,实 行 永 久 保 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 持 最 严 格 的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制 度 ,强 化 约 束 性 指 标 管 理 ,实 行 建 设 用 地 总 量 和 强 度 双 控 ,加 大 存 量 建 设 用 地 盘 活 力 度 ,统 筹 建 设 用 地 增 量 与 存 量 ,

8、统 筹 基 础 设 施 与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统 筹 城 镇 与 农 村 建 设 用 地 ,合 理 调 整 优 化 建 设 用 地 结 构 ,促进 全 国 绿 色 发 展 示 范 区 先 进 县 建 设 战 略 落 地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 确 处 理 开 发 与 保 护 、当 前 与 长 远 、局 部 与 全 局 的 关 系 ,重 点 做 好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布 局 调 整 、建 设 用 地 结 构 与 布 局 优 化 ,制 定 完 善 政 策 措 施 ,切 实 解 决 影 响 耕 地 保 护 、节 约 集 约 用 地和 科 学 发 展 的 突 出 问 题 。(五)加

9、强协调、充分衔接坚 持 科 学 论 证 、标 准 统 一 、民 主 决 策 ,强 化 国 民 经 济 和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城 乡 规 划 和 生 产 力 、交 通 布 局 等 相 关 专 项 规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划 的 协 调 衔 接 ,促 进 “多 规 合 一 ”。做 好 上 下 级 规 划 之 间 的 衔接 与 协 调 ,确 保 层 层 落 实 上 级 规 划 要 求 。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按 照 坚 守 耕 地 保 护 红 线 ,确 保 实 有 耕 地 数 量 稳 定 、质 量不 下 降 的 要 求 ,有 效 落 实

10、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严 格 控 制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至 2020 年 全 县 耕 地 保 有 量 不 低 于 16968.00公 顷 (254520 亩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按 照 基 本 农 田 数 量 和 布 局 基 本 稳 定 、优 质 耕 地 优 先 保 护 、基 本 农 田 数 量 不 减 少 、质 量 有 提 高 的 原 则 ,落 实 全 县 永 久 基本 农 田 保 护 任 务 。至 2020 年 ,严 格 保 护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面 积15260.15 公 顷 (228902.25 亩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 照 严

11、守 底 线 、调 整 结 构 、深 化 改 革 的 思 路 ,严 控 增 量 ,盘 活 存 量 ,优 化 结 构 ,提 升 效 率 ,切 实 提 高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集约 化 程 度 。严 守 城 乡 开 发 边 界 ,合 理 调 控 城 乡 用 地 增 长 规 模和 时 序 ,促 进 交 通 、水 利 、旅 游 等 其 他 建 设 与 城 镇 、村 布 局 发展 协 调 、功 能 匹 配 、衔 接 密 切 。至 2020 年 ,建 设 用 地 总 规 模 控 制 在 7853.96 公 顷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117809.4 亩 )以 内

12、,城 乡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控 制 在 5030.48 公 顷(75457.2 亩 )以 内 ,城 镇 工 矿 用 地 规 模 1803.35 公 顷(27050.25 亩 ),基 础 设 施 等 其 他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不 超 过2823.48 公 顷 (42352.2 亩 )。2006-2020 年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不 超 过 1769.91 公 顷(26548.65 亩 ),其 中 占 农 用 地 控 制 住 1627.93 公 顷 (24418.95亩 )以 内 ,占 耕 地 控 制 在 672.23 公 顷 (10083.45 亩 )以 内 。2015-

13、2020 年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不 超 过 920.0 公 顷(13800 亩 ),其 中 占 农 用 地 控 制 住 860.74 公 顷 (12911.1 亩 )以 内 ,占 耕 地 控 制 在 273.74 公 顷 (4106.1 亩 )以 内 。进 一 步 提 高 土 地 集 约 节 约 利 用 水 平 ,至 2020 年 人 均 城镇 工 矿 面 积 控 制 在 120 平 方 米 以 内 。(四)耕地补充任务以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和 改 善 农 村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为 前 提 ,全 面推 进 土 地 整 理 ,适 度 进 行 土 地 开 发 ,增 加 有

14、 效 耕 地 面 积 ,提高 耕 地 质 量 。2006-2020 年 补 充 耕 地 面 积 不 少 于 672.23 公 顷(10083.45 亩 ),2015-2020 年 补 充 耕 地 面 积 不 少 于 273.74 公顷 (4106.1 亩 ),切 实 落 实 耕 地 占 补 任 务 。(五)其他用地1、园 地按照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城乡“三位一体”目标,以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6开发生态高效农业项目为抓手,创新“一产接二连三”发展模式,促进闽清县现代农业做精做优。至 2020 年,园地面积调整为5154.98 公顷(77324.7 亩)

15、。2、林 地深入实施生态省示范区建设要求,大力实施“生态立县” 战略,严格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强化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管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至 2020 年,林地面积调整为 108905.2 公顷(1633578.0 亩)。(六)中心城区规划调整为把闽清中心城区建成为海峡西岸繁荣和谐的省会卫星城市,规 划期内将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功能,发展城市经济。受地形条件和交通条件影响,规划期间,闽清县中心城区用地将依托旧城,加快城区“东拓南延”步伐,形成梅城、梅溪和云龙城镇组团。通过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开辟新通道,改善现有带状单线联系格局,加

16、强各组团的联系;实施沿江沿线开发,以闽江和梅溪为发展走廊,将闽清建成生态型产业为主的山水城市。闽清县原规划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 317.69 公顷,至 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823.7 公顷,至 2020 新增建设用地 178.09 公顷,规 划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 1001.79 公顷。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7(七)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 2014 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现状库为底库,规划调整目标年为 2020 年,规划调整范围包括闽清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开展规划中期评

17、估和调整完善工作,编制调整方案和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更新乡级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根 据 “依 法 依 规 、规 范 划 定 ;确 保 数 量 、提 升 质 量 ; 稳 定布 局 、明 确 条 件 ”的 划 定 原 则 ,按 照 先 城 市 周 边 再 扩 展 到 全 域的 划 定 顺 序 ,落 实 上 级 下 达 的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任 务 ,并 将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图 斑 落 实 到 所 在 乡 镇 、地 块 ,明 确 基 本 农田 的 地 块 边 界 、地 类 、面 积 、质 量 等 级 信 息 以 及 片 (块 )编 号 ,切 实

18、 明 确 和 落 实 各 乡 镇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任 务 及 责 任 。(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福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农 业 局 论 证 审 核 通 过 ,闽 清 县 中心 城 区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划 定 任 务 为 72.67 公 顷 (1090.02 亩 )。划 定 后 中 心 城 区 基 本 农 田 总 面 积 为 72.67 公 顷 (1090.02 亩 ),与 划 定 任 务 数 一 致 。新 划 入 的 基 本 农 田 落 地 后 ,与 原 有 的 基本 农 田 一 起 ,形 成 集 中 连 片 、优 质 耕 地 的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

19、并结 合 城 市 周 边 山 、河 、林 等 天 然 生 态 边 界 ,在 各 组 团 之 间 、组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8团 与 城 区 之 间 形 成 绿 色 空 间 ,构 建 了 我 县 的 生 态 屏 障 ,进 一步 固 定 了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避 免 城 市 无 序 发 展 而 影 响 生 态 、景观 和 城 市 整 体 环 境 水 平 ,有 利 于 我 县 “串 联 式 、组 团 式 ”发 展 。(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重点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林地、草地等非耕地和灾毁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原则上

20、25 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或严重污染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调出分布于各类生态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并优 先 将 高 产 稳 产 优 质 耕 地 ,经 土 地 整 理 新 增 耕 地 划 入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将 道 路 沿 线和 平 原 应 当 划 入 而 尚 未 划 入 的 优 质 耕 地 划 入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 福州市下达闽清县全域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数为 15260.15 公顷(228902.25 亩),经划定,新划入基本农田与已有基本农田共同构成闽清县全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有效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5267.

21、95 公顷(229019.25 亩),基本农田保护率85.89%,基本 农田的耕地质量等别为 8.87,与原规划一致,进一步提高了集中连片程度。(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至 2020 年 ,结 合 土 地 整 治 工 程 、沃 土 工 程 和 农 田 水 利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等 工 程 措 施 和 生 物 技 术 措 施 ,不 断 提 高 永久 基 本 农 田 质 量 。土 地 整 理 复 垦 资 金 应 当 优 先 投 入 永 久 基 本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9农 田 保 护 区 ,结 合 农 业 精 准 扶 贫 工 程 ,加 快 推 进 “高

22、 标 准 农 田建 设 工 程 ”建 设 ,完 善 农 业 基 础 设 施 和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使原 有 农 田 建 设 成 为 “田 成 方 、林 成 网 、渠 相 通 、路 相 连 、涝 能排 、旱 能 灌 ”的 旱 涝 保 收 、节 水 高 效 的 高 产 、稳 产 基 本 农 田 。(四)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及管理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划 定 后 ,在 实 地 设 立 统 一 规 范 的 基 本 农 田保 护 牌 和 标 识 。将 划 定 的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责 任 落 实 到 村 组 ,签 订 或 更 新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责 任 书 ,明 确

23、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和 农 户的 保 护 责 任 ,明 确 基 本 农 田 的 范 围 、地 类 、面 积 、地 块 、质 量等 级 、保 护 措 施 、当 事 人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等 内 容 ,层 层 落 实 保护 责 任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数 据 库 经 国 土 资 源 与 农 业 部 门 复 核 合格 后 ,将 与 规 划 数 据 库 一 并 纳 入 国 土 资 源 遥 感 监 测 “一 张 图 ”和 综 合 监 管 平 台 ,作 为 土 地 审 批 、卫 片 执 法 、土 地 督 察 的 重要 依 据 。要 严 肃 执 法 监 督 ,对 违 法 违 规 占 用 、破

24、 坏 永 久 基 本农 田 的 行 为 要 严 厉 查 处 、重 点 问 责 。加 大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建 设 力 度 。加 大 财 政 投 入 力 度 ,整 合涉 农 资 金 ,吸 引 社 会 投 资 ,在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开 展 高 标准 农 田 建 设 和 土 地 整 治 ,全 面 推 行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剥 离再 利 用 ,占 用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的 单 位 要 按 照 我 县 人 民 政 府 的 要求 ,将 所 占 用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耕 作 层 的 土 壤 用 于 新 开 垦 耕 地 、劣 质 地 或 者 其 他 耕

25、地 的 土 壤 改 良 。实 施 耕 地 质 量 保 护 与 提 升行 动 ,加 大 土 壤 改 良 、地 力 培 肥 与 治 理 修 复 力 度 ,不 断 提 高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0永 久 基 本 农 田 质 量 。新 建 成 的 高 标 准 农 田 优 化 划 为 永 久 基 本农 田 ,作 为 改 变 或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补 划 基 础 。经 依 法 划 定 的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擅 自 占 用 ,或 者 擅 自 改 变 用 途 。除 法 律 规 定 的 国 家 能 源 、交 通 、水 利 、军事

26、 设 施 等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确 实 无 法 避 开 ,需 要 占 用 基 本 农田 ,其 他 任 何 建 设 都 不 得 占 用 ,坚 决 防 止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非农 化 ”。禁 止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在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内 建 窑 、建房 、建 坟 、挖 砂 、采 石 、采 矿 、取 土 、堆 放 固 体 废 弃 物 或 者 进行 其 他 破 坏 基 本 农 田 的 活 动 。确 需 占 用 和 改 变 永 久 基 本 农 田且 难 以 避 让 的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法 定 条 件 的 ,必 须 经 过 可 行 性论 证 ,将 土

27、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和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补 划 方案 一 并 报 国 务 院 批 准 ,并 及 时 补 划 数 量 相 等 、质 量 相 当 的 永久 基 本 农 田 。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旅游、能源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形成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控制、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湿地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

28、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1(一)耕地布局规划期间,重点保护各小流域内耕地和盆地区耕地,维持现有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有效实施土地整治,稳定国家和省商品粮基地生产地位和生产能力。主要分布于东桥镇、下祝乡、梅溪镇、云龙乡、塔庄镇、金沙镇和省璜镇等乡镇河谷盆地的耕地分布格局。(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微 调、应保尽保、量 质并重” 的原则,保持现有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稳定,对现有基本农田特别是对城市周边基本农田的分布进行局部调整优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类、数量、质量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主要分布于各城镇

29、功能区之间、城镇功能区与农村居民点之间,以及分布于交通沿线,分布更为集中连片、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与中心城区、集镇、村落周边的山、河、林等天然生态边界共同构成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集镇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进一步固定了县城开发边界,避免城镇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区及集镇的整体环境水平,并促进海绵城市建设。闽清县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下祝乡、东桥镇、省璜镇、塔庄镇、上莲乡、梅溪镇等乡镇。(三)园地布局依托区域优越的光、水、热、土资源等自然条件和种植历史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2基础,积极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与和缓的坡地集中发展。稳步推进标准化

30、茶庄园建设和生态果园建设,并在城区适当保留小规模园地,并发挥其景观、休闲、游憩、生态等功能。促进形成主要分布于梅溪镇、金沙镇、东桥镇、上莲乡和省璜镇等乡镇低山丘陵地区的园地格局。(四)林地布局科学优化林地布局,巩固绿色生态屏障。有效保护县域山地丘陵地区林地资源,加强重点商品林工程、西片水土流失区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工程建设。重点保护城区山体林地、建设城区“一心、两廊、多点” 的城市生态绿地结构,营 造环城区绿色屏障。 强化省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源涵养林保护区保护,有效治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形成广泛分布于金沙镇、东桥镇、上莲乡、雄江镇和梅溪镇等乡镇山地丘陵地区的林地

31、格局。(五)建设用地布局1、城乡建设用地按照“集约 用地、集中 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统筹存量、新增建设用地,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和不占耕地和水域,特别是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加快完善“ 一中心、一圆环、四 辐射” 的城镇空间发展布局,合理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的规模、布局,引导农村居民住宅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3向集镇、中心村集中。(1)城镇用地全县城镇用地着力优化“一中心、一圆环 、四辐射” 城镇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用地程度。中心城区: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大中心城区,加快闽清县城镇体系建设步伐,有效扩大城区

32、规模,努力打造山水相间、人文相融的特色城市。推进梅城、梅溪等县域中心发展,引导群众有序向中心镇梯度转移,扩大城镇规模,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稳步推行撤村并点,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2)采矿用地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产业发展合理用地,大力推进工业化发展,着力培植陶瓷、新型建材、箱包、食品、药品等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产业集聚平台,优先保障白金工业区和坂东工业园建设用地,支持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培育各乡镇特色产业。按照生产规模化、用地集约化的原则,引导企业集中连片布局,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3)农村居民点用地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

33、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实施“ 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以便捷交通为纽带、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4以生态和农业空间为屏障建立村镇体系格局。开展农村宜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以“水源清洁” 、“家园清洁”、“ 田园清洁”、“ 村容村貌整治” 为重点的“三清一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完善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 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减少 总量”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落实增减挂钩,实施

34、村庄重组、整合,撤并偏远、分散、落后的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中心村,逐步形成既保持闽清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2、基础设施用地(1)交通运输用地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和福建省重点边贸试验 区发展战略,综合统筹城区、乡镇、农村之间公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线网布局,提升交通枢纽站场的服务能力,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完善、综合的交通运输路网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着力打造高速、高铁、轨道交通、国省县干道、公路、水路为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

35、一纵一横两铁三高四辐射” 的立体 综合交通网 络新格局。全面启 动、分段实施福州大外郊环线快速通道闽清段建设。争取闽侯竹岐至闽清梅溪城际轨道交通纳入福州市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加快推进横五线、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5联一线、新旧城二通道等交通路网建设,重点抓好横五线梅溪渡口至云龙段、联一线坂东楼下至云龙台鼎段、国道 316 线闽清段安全隐患整治二期、梅溪新城至旧城快捷交通干线、横五线梅溪新城至石湖段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镇镇 有干线” 省璜支线、塔庄支线、上莲支线、省璜至永泰东洋段、省璜至永泰大洋段、上莲至街中段道路改造等项目建设,打通县际、乡际断头路

36、,全面提升县域路网连通能力。(2)水利、电力及能源设施用地加快完善堤防、涵闸、泵站、蓄滞洪区等水利设施,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治理小流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区防洪排涝抗旱减灾能力,实施各乡镇防洪排涝水利工程,新建撇洪沟、排涝河道、排涝渠系、排涝泵站等。因地制宜加强各类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保障乡镇居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基本口粮田生产用水需求。系统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改造渠道并配套新建、改造水源工程,以及渠系建筑物改造、修复等。发展山地水利工程,建设一批蓄水池及其配套管网等。实施工程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扩大城镇周边地区供水范围,进一步改善农村

37、供水条件,保障供水安全。在人口相对集中、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兴建一批跨村镇联片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建设一批重要引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6全力支持水口坝下水位治理和通航改善工程。加快推进闽江防洪二期工程(闽清段)、葫芦门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利项目建设。 继续推进岭里水库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增加节水灌溉面积。全面完成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任务。积极谋划闽江防洪三期工程(闽清段)、蓄能电站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保障风电、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接收站及主干管网建设,完善农村能源设施体系,优化能

38、源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区电网,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先保障 220kV白中变和 110kV 池园 变电站、 东桥变电站、攸太变电站,以及35kV 雄江变电站、省璜 变电站、上莲变电站、三溪变电站及以上高压走廊建设,加快推进华润大湖仙风电、上莲三峡新能源风电、闽清上莲风电场、下祝乡风电场、桔林乡风电场、金沙风电场等项目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海西二期福州至闽清段、西气东输三线东段福州末站至闽清支线等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县城新建商住区和主要工业乡镇天然气管网全覆盖。3、其他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内,确保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用地;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

39、推进旅游经济加快发展。保障黄楮林景区、白岩山旅游区以及瓷天下景区等原有旅游区的深度开发用地,拓展特色休闲农业游、商贸旅游等新兴旅游景区用地,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以温泉为核心,集休闲、度假、娱乐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7为一体的温泉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旅游和商贸文化旅游度假区,主动融入到海峡西岸旅游区的建设大局,开创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格局。六、保障措施(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明 确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的 法 律 地 位 ,依 据 土 地 法 、基 本 农 田保 护 条 例 、规 划 实 施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40、 政 策 等 ,严 格 执行 调 整 方 案 对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及 保 护 的 管 理 与 实 施 ,切 实 发 挥规 划 方 案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统 筹 管 控 作 用 。相 关 部 门 定 期 对 规 划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把 规 划 实 施 监 督 纳 入 日 常 土 地 监 察工 作 中 ,保 障 规 划 各 项 任 务 目 标 的 实 现 ,建 立 土 地 执 法 监 管长 效 机 制 。(二)统筹保护与发展,严守“三线”底线严 格 管 制 规 划 所 确 定 的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红 线 、生 态 保护 红 线 和 城 市 开

41、发 边 界 “三 线 ”,作 为 规 划 实 施 的 基 本 底 线 ,协 调 保 护 与 发 展 的 分 界 线 ,建 立 “三 线 ”管 控 制 度 。1、做 好 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红 线 的 衔 接在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内 实 施 最 严 格 的 保 护 措 施 ,落 实最 严 格 的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制 度 ,非 农 建 设 尽 量 不 占 或 少占 耕 地 ,严 守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红 线 ,落 实 永 久 基 本 农 田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8保 护 责 任 ,不 得 非 法

42、 占 用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有 效 保 障 粮 食 安 全 。2、做 好 同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划 定 工 作 的 衔 接与 城 市 建 设 、环 保 、林 业 、水 利 等 部 门 对 接 ,收 集 森 林 公园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公 益 林 、水 源 保 护 区 、湿 地 公 园 等 生 态红 线 ,以 确 保 区 域 生 态 安 全 为 底 线 ,充 分 考 虑 各 类 生 态 保 护边 界 ,实 施 分 区 管 控 、分 类 管 理 ,生 态 红 线 范 围 不 再 安 排 与生 态 保 护 无 关 的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现 状 建 设 用 地 逐

43、步 退 出 ,并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规 划 为 非 建 设 用 地 。3、做 好 同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工 作 的 衔 接科 学 合 理 确 定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以 中 心 城 区 允 许 建 设 区 和有 条 件 建 设 区 为 基 础 ,与 城 乡 规 划 用 地 布 局 和 规 模 相 衔 接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人 口 增 长 趋 势 适 当 微 调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并 避 让 基 本 农 田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充 分 利 用 线 型 基 础 设 施 和自 然 地 物 边 界 综 合 确 定 城 市 开 发 边 界 ,尽 量 保

44、 证 区 域 的 完 整性 。并 实 施 严 格 管 控 ,杜 绝 城 镇 无 序 、失 控 、求 大 发 展 ,提 高城 镇 土 地 集 约 节 约 利 用 水 平 ,提 升 城 镇 土 地 产 出 效 益 。(三)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推进“多规 合一” ,确保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 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充分衔接。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土、农业、林业、交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间协调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9管理,推进社会公众参充分参与土地规划方案的编制、实施

45、与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十三五规划发展建设。(四)更新乡级规划成果,有效落实规划目标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调整土地利用目标,结合十三五期间发展战略,合理分解主要调控指标,统筹安排各乡镇生产、生活,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依据相关数据库、图件编制规程的规定,同步更新乡级规划成果,重点更新乡级规划数据库和规划图件,做好质量核查,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确保乡级规划成果的现势性、客观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落实规划目标,便于规划实施准确、高效、科学管理。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

46、附 表表 1 2014 年闽清县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耕地 17735.24 11.87%园地 5347.16 3.58%林地 108905.2 72.88%草地 0 0.00%其他农用地 6063.21 4.06%农用地总计 138050.81 92.38%城市 0 0.00%建制镇 779.83 0.52%农村居民点 3502.09 2.34%采矿用地 288.41 0.19%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 0.00%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4570.33 3.06%交通水利用地 2078.43 1.39%其他建设用地 599.54 0.40%建设用地总计 7248.3 4.85%水域 1837.63 1.23%滩涂沼泽 272.3 0.18%自然保留地 2025.35 1.36%未利用地总计 4135.28 2.77%土地总面积 149434.39 100.00%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1表 2 闽清县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单位: 公顷指标 原规划 2020 年 2014 年 调整后 2020 年 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 16968 17735.24 16968 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 15589 15691.98 15260.15 约束性园地面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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