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部值际技术经济小指标竞赛细则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二八年六月1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调动运行人员的节能积极性,有效地开展运行部值际技术经济小指标竞赛活动,努力降低能耗,本细则根据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节能降耗控制程序Q/GDQZ20504-2008(2007 年 5 月 9 日) ,特补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制度有抵触,按上级部门有关制度执行,如与运行部其他制度有抵触,由运行部部门内部协商解决,本细则解释权归运行部,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同时作废。2、运行部主任、副主任、总值长、值长、各专业主管为运行部值际小指标竞赛小组成员。运行部热机主管、综合事务员具体负责运行部值
2、际技术经济小指标竞赛的日常管理事务。执行中发现有不妥之处,请各值及时向部门热机主管提出书面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二、主要指标:1、发电量(由安生部进行奖励和考核):1.1 超发电量为当月实际发电量减去当月负荷预计电量及考核电量。 ,奖励或考核运行部人员的绩效奖奖金,按安生部通知予以下发执行。1.2 每值考核电量基础数为 8 千度,每值当月累计考核电量每超过基础数 1 万度(不足 1 万度,按 1 万度计) ,考核该值绩效奖 300 元(与安全奖惩不重复考核) ,每年年底根据本年中调下发年度正式考核电量酌情返还。2、综合厂用电率:基础数 2000 元。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
3、核)2.1 考核标准值:按当月月度计划考核。全月全厂月平均值每高 0.01%,则考核50 元,每低 0.01%,则奖励 50 元。2.2 全月各值平均值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好于月度计划的值按该项所得金额按比例进行奖励。2.3 考核值办法:未完成月度计划的值按+0.01%(不足 0.01%,按 0.01%计) ,考核责任值 20 元。3、机组供电煤耗:基础数 1000 元。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考核)3.1 考核部门标准值:按当月月度计划考核。全月全厂月平均值每高0.1g/kWh,则考核 50 元。每低 0.1g/kWh,则奖励 50 元。3.2 全月各值平均值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好于
4、月度计划的值该项按所得金额按比例进行奖励。3.3 考核值办法:未完成月度计划的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0.1g/kWh, (不足 0.1g/kWh,按 0.1g/kWh 计) ,考核责任值 20 元。4、补水率:基础数 800 元。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考核,其中集控占所得金额的 70%,化学运行占所得金额的 30%)4.1 考核标准值:1.0%。月平均值每高 0.1%,则考核 300 元,每低 0.1%,则奖励 300 元。4.2 全月各值平均值完成 1.0%,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24.3 未完成考核标准按每台机组
5、月平均值每+0.1%(不足 0.1%,按 0.1%计) ,考核 300 元。4.4 全厂各台机组月平均值高于 1.5%,则另加考核 500 元4.5 全厂各台机组月平均值低于 0.5%,则另加奖励 500 元5、发电综合水耗:基础数 1000 元。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考核,其中集控占所得金额的 70%,化学运行占所得金额的 30%)5.1 考核标准值: 0.1m3/GWS。全月各值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5.2 月平均值每高于考核标准值 0.001m3/GWS,则考核 50 元,每低于考核标准值 0.001m3/GWS,则奖励 5
6、0 元。5.3 正常情况下,未完成考核标准按月平均值每+0.001m 3/GWS(不足 0.001 m3/GWS,按 0.001 m3/GWS 计) ,则考核 50 元。5.4 全厂各台机组月平均值高于 0.12m3/GWS,则另加考核 500 元。5.5 全厂各台机组月平均值低于 0.08m3/GWS,则另加奖励 500 元,6、机组启停节油奖:(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40%进行奖励或考核)6.1 燃油量定额考核标准值:6.1.1 机组启动:(机组冷态启动燃油定额为 3 吨。机组热态启动燃油定额为 1 吨) 。6.1.2 机组正常滑停每次耗油量定额 1 吨。6.1.3 机组滑停后,需要烧空个
7、别或全部煤斗,根据实际情况每次耗油量定额1-3 吨。6.1.4 机组做超速试验每次耗油量定额:停机做 1 吨(启机做 3 吨) 。6.1.5 锅炉安全门定砣时,按定砣实际所用时间进行耗油量核算与考核。6.1.6 机组大小修后启动各项试验耗油定额 2 吨。6.1.7 重要试验项目耗油量定额,根据实际情况由安生部决定。6.2 考核办法:每节约 1 吨油奖励 500 元;每多耗 1 吨油考核 300 元。部门对节约油和耗油的责任值按比例进行奖励和考核。6.3、投油助燃考核:投油助燃每耗 1 吨油,考核责任部门 300 元。机组和设备跳闸造成耗油,与安全奖惩不重复考核。厂部安排计划检修或低谷消缺,酌情
8、考核。运行部按厂部下发考核后按责任大小酌情考核相应责任值。7、煤场管理及煤质化验:(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7.1 基础数 500 元7.2 考核标准值:当月入厂、入炉煤热值差 0.3MJ/kg。7.3 考核办法:(1)入厂入炉煤热值差每升高 0.01 MJ/kg,则考核 50 元(2)入厂入炉煤热值差每降低 0.01 MJ/kg,则奖励 50 元(3)该项指标的奖励与考核均按燃料运行 50%、化验班 40%、值长 10%的比例进行分配,各专业所得金额按实际人数进行平均分配。3三、经济小指标:1、主汽压力(炉侧):基础数 10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
9、%进行奖励或考核)1.1 月平均负荷 210MW 以上,主汽压(炉侧)15.9 MPa,每低于 0.1 MPa 考核100 元。每高于 0.1 MPa,奖励 100 元,但平均压力不得超过 17.4MPa,超过时按 17.4MPa 核算,达到事故划分标准的规定值按相应规定考核。1.2 月平均负荷 180MW 以下按滑压运行规定考核。负荷点 MW 要求汽压 MPa 过热汽温 再热汽温 备注1 130-150 1111.5 528 515 定压运行2 160 12 530 518 滑压3 170 12.5 533 525 滑压4 180 1316.2 535 530 开始定压5 200-300 1
10、6.517.0 538543 538543 定压运行注:表中汽压及汽温均指机侧汽压及汽温;180MW 开始定压运行;到达每个负荷点后 10 分钟内参数应达到以上值;如汽温有困难可通过吹灰、摆角、合理配风、组合制粉系统运行方式等调节手段,但不得通过降压、提高氧量等影响经济指标的方式调节。1.3 月平均负荷在 180210MW 之间时,主汽压力(炉侧)14.515.5 Mpa,每超出 0.1 Mpa,则考核 100 元1.4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1.5 机组定压运行工况下,检查发现主汽压力高于 17.2MPa(机侧)时,每次超过 30
11、 分钟考核 50 元,每升高 0.1MPa 加考核 50 元。如果主汽压力低是由于上煤质量造成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考核相关责任值。1.6 未执行运行部滑压运行规定的压力控制值,超出规定压力控制值 5达 30分钟每次考核 100 元。1.7 不允许采用降压方法提高汽温,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每次考核 20-50 元。2、主汽温度(炉侧):基础数 15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2.1 考核标准值:541。2.2 考核办法:(1)平均温度每高于考核标准值 0.1,奖励 30 元,高于标准值 3以上,每0.1奖励 50 元(最高不超过 546) ,高于或低于事故
12、划分标准的规定值按相应规定考核。(2)平均温度每低于考核标准值 0.1,考核 30 元,低于标准值 3以上,每0.1考核 50 元,低于事故划分标准的规定值按相应规定考核。42.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2.3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任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偏差 0.1(不足 0.1,按 0.1计) ,考核责任值 10 元。2.4 如果主汽温度低是由于上煤质量造成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考核相关单位。2.5 不允许采用单阀方法提高汽温。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每次考核 20-50 元。3、再热汽温(炉侧):基础数 2000 元/台。 (运行
13、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3.1 考核标准值:(1)机组平均负荷250MW,则再热汽温考核标准值为539,但不得超过546(2)机组平均负荷在 200MW250MW 之间,则再热汽温考核标准值为535,但不得超过 539(3)机组平均负荷200MW,则再热汽温考核标准值为532,但不得超过5363.2 考核办法:(1)平均温度每高于考核标准值 0.1,奖励 50 元,高于或低于事故划分标准的规定值按相应规定考核。(2)平均温度每低于考核标准值 0.1,考核 30 元,低于标准值 5以上,每0.1考核 50 元,低于事故划分标准的规定值按相应规定考核。3.3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
14、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3.4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任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偏差 0.1(不足 0.1,按 0.1计) ,考核责任值 10 元。3.5 如果再热汽温低是由于上煤质量造成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考核相关单位。3.6 不允许采用单阀方法提高汽温。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每次考核 20-50 元。4、真空:基础数 8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4.1 考核标准值:96KPa(每年 12、1、2、3 月) ;94KPa (每年4、5、6、10、11 月);92.5KPa(每年 7、8、9 月)。月平均真空值每高于考核标
15、准值 0.1KPa,则奖励 20 元,但最高不得超过 98Kpa。月平均真空值每低于考核标准值 0.1KPa,则考核 20 元。4.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4.3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任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低 0.1KPa(不足 1KPa,按1KPa 计) ,考核责任值 10 元。4.4 月真空严密性低于 200 Pa/min,则奖励各值 100 元;低于 100Pa/min 则奖5励各值 200 元;在 200 Pa/min-300 Pa/min 范围内不考核。高于 300 Pa/min 时,考核各值 112 元。如有各值发现影
16、响真空漏点,真空每提高 0.5KPa 奖励 100 元,视发现真空漏点难易程度及真空提高 0.5KPa 以下的部门将酌情奖励 50100 元。5、排烟温度:基础数 10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5.1 考核标准值:135(7-9 月份) ;125(5、6、10、11、12 月份) ;120(13 月份) 。每高于考核标准值 0.1,考核 10 元,每低于考核标准值0.1,奖励 10 元。月平均排烟温度高于考核标准值 5,另加考核 500 元。5.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5.3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
17、任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 0.1(不足 0.1,按0.1计) ,考核 5 元。注:鉴于目前2 炉排烟温度比1 炉高,2 炉内部考核标准值提高 3考核,待2 炉排烟温度正常后取消该条款。6、端差:基础数 10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6.1 考核标准值:7。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规定值 0.1,则考核责任机组30 元。每低规定值 0.1,奖励责任机组 30 元。月平均端差值高于 10,另加考核 500 元。低于 6另加奖励 1000 元。6.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6.3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任值按
18、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 0.1(不足 1,按1计) ,考核 5 元。7、飞灰可燃物含量:基础数 5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7.1 考核标准值:1%。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规定值 0.1%,则考核责任机组100 元。每低于考核标准值 0.1%,奖励 100 元。7.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7.3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任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 0.1%(不足 0.1%,按0.1%计) ,考核 50 元。8、循环水泵耗电率:基础数 5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8.1
19、 考核标准值:0.8%。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规定值 0.01%,则考核责任机组30 元。每低于考核标准值 0.01%,奖励 30 元。8.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8.3 未完成考核标准的责任值按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高 0.01%(不足 0.01%,按0.01%计) ,考核 5 元。69、制粉系统耗电率:基础数 300 元/台。 (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9.1 考核标准:0.4%。每台机组月制粉系统耗电率每增加 0.01%,则考核 30 元,每降低 0.01%,则奖励 30 元。9.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
20、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10、电除尘变和除灰空压机电耗:基础数 300 元(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10.1 考核标准值:0.25%。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增加 0.01%,则考核 30 元,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降低 0.01%,则奖励 30 元。10.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11、一次风机单耗:基础数 300 元(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100%进行奖励或考核)11.1 考核标准值:0.6%。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增加 0.01%,则考核 30 元,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降低 0.01%
21、,则奖励 30 元。11.2 全月各台机组平均值完成考核标准,则此项指标(按机组)前三名按所得金额分比例进行奖励。四、化学指标:(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1、汽水品质合格率:基础数 700 元/台。考核标准值:100%。每台机组月平均值每低规定值 0.1%,则考核 10 元。2、制水系统单耗:基础数 700 元。考核标准值:0.9kWh/ts。机组月平均值较考核标准值每增加 0.01 kWh/ts,则考核 30 元,每降低 0.01 kWh/ts,奖励 30 元。五、燃料指标:(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1、卸煤量:基础数 500 元。以卸煤船数为考核单位
22、,卸煤时间按 3 万吨及以下的 45 小时,3 万吨到 5 万吨的 55 小时,5 万吨以上的每天按 2.2 万吨考核,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卸船每增加 1 小时考核 50 元,每减少 1 小时,奖励 50 元。2、输煤系统单耗:基础数 500 元。考核标准值: 1.0kWh/tm。每增加 0.01 kWh/tm,考核 30 元。每降低 0.01 kWh/tm,奖励 30 元。六、脱硫指标:(运行部按该项指标奖的 70%进行奖励或考核)1、脱硫系统耗水率:基础数 500 元。1.1 考核标准值: 4070 吨/小时。1.2 考核办法:机组月平均值高于 70 吨每增加 1 吨,则考核 20 元。机组
23、月平均值低于 40 吨,每降低 1 吨,则奖励 20 元。72、脱硫系统耗电率:基础数 500 元。2.1 考核标准值: 1.2%。2.2 机组月平均值较考核标准值每增加 0.01 %,则考核 30 元,每降低 0.01 %,则奖励 30 元。七、注意事项:1、正常运行时,班内机组最低负荷在 130MW 及以上时,该班次才计入考核。机组启动时负荷在 150MW 及以上时开始考核。存在特殊原因或工况,如重要消缺、试验、设备较大缺陷、运行方式较大异常,导致主要参数异常变动时,由值长和专业申请,经部门热机主管审核同意后可不列入考核。2、特殊运行工况时,经济指标完成值的权衡办法:2.1 机组启停中各阶
24、段规定时间:运行方式 点火至可冲转 冲转至 3000rpm 3000rpm 至并网 并网至 150MW冷态启动 180min 300min 30min 150min热态启动 150min 30min 15min 40min正常停止 200MW 至 100MW60 分钟 100MW 至熄火 60 分钟2.2 按 2.1 规定时间完成阶段操作,当班值各指标不作竞赛考核,若每拖延 5分钟将考核责任值 50 元。启动过程中特殊情况,如试验(汽机冲转前后规程规定的常规试验除外) 、发生影响升温、升压、升速及升负荷的缺陷、汽水品质非人为原因不合格等因素导致的拖延时间不计入考核。3、其它规定:3.1 主要指
25、标的抄表于交班前 15 分钟,由交班方执行。所有有关参数录入必须以当班内平均值为准,不得以最低值或部分平均值代替。凡发现抄表、录入弄虚作假或因竞赛原因违反规程要求操作,导致较大安全隐患(如不按规定吹灰,运行参数严重偏离正常值等)的有关值一律按第五名处理。并按部绩效管理办法考核责任值。3.2 接班值对交班值抄录的发电量、煤量的准确性进行监督,发现偏差应立即向交班值值长反馈,交班值应作进一步确认和纠正。拒不确认或纠正的,由接班值长以文档的形式向部门热机主管反馈,部门热机主管经调查分析后最终确定。并按部绩效管理办法考核责任值,且按情节轻重每项次考核责任值 50-500元。3.3 机组以运行工况表炉侧
26、汽温汽压记录为准。3.4 各值有漏抄参数现象,不抄者,当日单项指标按最低或最低计算,有特殊情况,致使参数变化较大时,当值值长必须以书面申请形式写出原因、起始时间等内容,24 小时内向部门说明,由部门核实后给予权衡,否则按抄录值计算。3.5 鉴于目前情况,启动锅炉油耗暂不计。3.6 照明开关规定按部门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3.7 为了促进值间能及时做好配合试验、消缺准备工作,对配合不好或拖延,8每次视程度考核责任值 50-500 元,另还按部绩效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考核。3.8 如果出现人为因素干扰运行部机组、专业指标平均值无法达到考核标准值的,一经部门发现,确认无误后,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取消该值
27、该月单项指标或所有指标的评比权。对于提供线索的人员,部门予以保密,并予以适当的奖励。3.9 如有发现有人在缺陷统计、小指标竞赛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影响部门缺陷统计、小指标竞赛统计的人员,一些发现,将取消其本月各项小指标奖励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考核责任者当月绩效奖。3.10 对于设备严重缺陷、隐蔽缺陷、和对节能降耗有影响的缺陷,经值和专业申请,部门认可可以予以 50-500 元的奖励。3.11 对于提出节能降耗效果显著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者,按部门绩效管理规定奖励。3.12 以上所有奖励和考核如与安生部雷同者不重复进行奖励和考核。八、指标统计:8.1 所有有关该月值际小指标竞赛的说明和
28、解释,各值和专业必须在下月 1 日8:00 前汇总提出,由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安生部同意后可在小指标竞赛中予以考虑剔除,过时无效。8.2 电气主管负责报上月考核电量数据,热机主管负责报送真空严密性试验数据、耗油数据,化学指标、燃料指标、脱硫指标由各专业主管报送,缺陷总数由各值和各专业报送,未说明的由部门综合事务员进行统计,所有数据每月 1日 8:00 前报送部门综合事务员处进行汇总。部门综合事务员必须在每月 3 日9:00 前将值际小竞赛统计报表报送部门,部门审核无误后在 3 日下班前上报安生部,安生部考核结果下发后,在人资部绩效奖金出台前,部门综合事务员汇总各值、专业和人员应得金额报送人资部,
29、各值和专业应于此时间前将金额落实到人报送部门综合事务员,过时后果自负,遇节假日顺延。8.3 下岗人员、待岗人员及未顶岗人员不得小指标奖金,除年休假及出差人员外,其他请假人员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领取小指标奖金。九、分配原则:9.1 按厂部节能降耗控制程序规定:节能降耗奖金每月兑现一次,各单项指标奖分配比例按节能降耗控制程序中的要求进行,所有小指标奖励和考核不设上下限。综合事务员按细则规定将奖金分配给各值各专业,经部门审批后,各值各专业按细则规定的系数分配给各人。9.2 由于机组停备、计划检修、临检停机消缺等原因,造成机组全月停运超过15 天时,对应机组经济小指标奖金不再发放。运行部2008-
30、06-099附一:各指标奖金分配系数表:一、集控专业分配系数表:值长 机组长 主值 巡检所有指标 0.8 2.5 2.5 1注:综合指标按全厂计算,经济小指标分机组统计,值长在两台机组分别进行分配,机组长、主值、巡检应详细分配在各台机组。二、化学、脱硫、燃料专业分配系数表:运行主值:1.0 运行副值:0.8白班主值:0.7 白班副值:0.6运行主值(励源):0.5运行副值(励源):0.4白班主值(励源):0.35白班副值(励源):0.3化验班长:0.5化验员:0.3三、部门管理人员分配系数表:热机主管:0.5部门主任、副主任、总值长、其他主管、综合事务员:0.4附二:各项名次奖金分配比例表:10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值/机组 50% 30% 20%注:如有并列,按所占比例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