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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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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编号:XK06-006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I目 录1 总则.12 工作机构.2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4 许可程序.34.1 申请和受理34.2 企业实地核查4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4 审定与发证5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 审查要求.55.1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5.2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75.3 铅酸蓄电池产品出厂检验项目185.4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05.5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

2、检验规则206 证书和标志.356.1 证书356.2 标志37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388 监督检查.389 收费.39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3911 附则.40附件 1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范围.41附件 2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48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63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64附件 5 检验报告.65附件 6 微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检验技术规范.69附件 7 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检验技术规范.79附件 8 本细则与上版细则主要内容对照表.901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铅

3、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规定铅酸蓄电池产品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划分见表 1。表 1 铅酸蓄电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容量)汽车起动用1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船舶起动用排气式2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阀控式排气式3 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 阀控

4、式4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 排气式5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 阀控式6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7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9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排气式10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阀控式1.规格是指产品的容量(Ah);2.申请书填写时,企业应填写实际生产产品的最大容量(Ah)。如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100Ah及以下(不带液)。管式和涂膏式11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 涂膏式 注:1.本细则中所列铅酸蓄电池,指以铅及铅基合金、酸为主要材料制造的蓄电池,不论其 电解质状态如何都应办理生产许可证。2.购买未注入电解液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加入电解液后再进行销售

5、的企业,不属于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的企业,不需要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但购买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必须是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如企业只申请不带电解液出厂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在申请书的产品品种名称后应填写:“不带液” ,带电解液出厂的铅酸蓄电池的可不填写。3.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生产型铅酸蓄电池许可证的企业,如销售极板需办理铅酸蓄电池用极2板单元的许可证,本细则实施后所有生产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的企业在换发证时应办理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单元的生产许可证。4.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应取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并销售便携式照明灯、电动器具等产品企业生产的铅酸

6、蓄电池产品,应取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产品许可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用于电动自行车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应取得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许可证。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铅酸蓄电池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铅酸蓄电池产品。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

7、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铅酸蓄电池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起草铅酸蓄电池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铅酸蓄电池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铅酸蓄电池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

8、建议;组织铅酸蓄电池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铅酸蓄电池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审查部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邮政编码:100823电 话:010-68594860 68594718 68594897 68594988传 真:010-68527524电子信箱: cmif-联 系 人:李建林 李燕霞 杨洁华 张京京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

9、内铅酸蓄电池产3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 5.2、附件 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

10、附件 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5.1、附件 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蓄电池,“产品名称”栏填写铅酸蓄电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11、”栏按表 1 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栏填写,“规格”栏按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填写最大规格,即最大容量(Ah)。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1.1.4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据监测报告出具的达标证明原件或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有资质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的监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含废气排放口的铅尘、铅烟、硫酸雾含量,废水中铅含量、PH 值;对于有废水处理系统但废水循环使用企业,可不需提供废水

12、排放口的相关监测报告,但企业必须提供环保部门证明原件;对于废水由其它机构处理而没有废水处理系统的企业,必须有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4.1.1.5 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4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

13、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同批产品是指用同一批原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产品),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

14、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 5 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 2 至 4 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 5.4附件 2)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 13 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 审

15、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 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 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

16、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 5.5.1)抽封样品,填写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 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 7 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检验工作(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产品 75日),并出具检验报告

17、(格式见附件 5)一式三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40 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

18、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 国 许 可 证 审 查 中 心 自 受 理 企 业 申 请 之 日 起 50 日 内 完 成 上 报 材 料 的 审 查 , 并 报 国 家 质 检总 局 。4.4.3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自 受 理 企 业 申 请 之 日 起 60 日 内 作 出 是 否 准 予 许 可 的 决 定 。 符 合 发 证 条 件 的 ,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

19、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自 作 出 批 准 决 定 之 日 起 20 日 内 , 将 获 证 企 业 名 单 以 公 告 、 网 络 (国 家 质 检 总局 网 站 ,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页 面 “生 产 许 可 ”栏 目 )等 方 式 向 社 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

20、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6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 2-1、表 2-2)表 2-1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的产品标准 序号产品单元 标准号 标准名称GB/T 5008.1.3-2005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1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CB/T 728-2000 船舶起动用铅酸蓄电池2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2008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3 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4.1.2-2000 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4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1328

21、1-2008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GB/T 13337.1.2-199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5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GB/T 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GB/T 19639.1-2005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GB/T 19639.2-2007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产品分类6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附件 6微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检验技术规范7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23638-2009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GB/T 22473-200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9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

22、酸蓄电池10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GB/T 18332.1-2009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GB/T 23636-2009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11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 附件 7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检验技术规范表 2-2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相关标准序号标准号 标准名称1 JB/T 7630.1.5-2008 铅酸蓄电池隔板2 GB/T 23754-2009 铅酸蓄电池槽7序号标准号 标准名称3 JB/T 9654-2010 铅酸蓄电池用固化管4 JB/T 10052-2010 铅酸蓄电池用电解液5 JB/T 10053-2010 铅酸蓄电池用水6 JB/T 100

23、54-2010 铅酸蓄电池用排管7 HG/T 2692-2007 蓄电池用硫酸8 GB/T 469-2005 铅锭说明:1.上述标准目前均为现行有效版本。2.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5.2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 3-13-11)表 3-1 企业生产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2.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热封机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灌酸装置(不带液电池除外)4.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

24、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3检验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8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产品检验设备1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高、低温设备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5. 反极仪或万用表6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

25、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表 3-2 企业生产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2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热封机(非热封电池除外)3.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电池除外)4.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3检验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

26、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9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产品检验设备1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高、低温设备(热封电池除外)3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5反极仪或万用表6.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0

27、表 3-3 企业生产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蓄电池除外)2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 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 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

28、机2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低温设备3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5反极仪或万用表6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1表 3-4 企业生产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蓄电池除外)2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 铁路客车用铅酸

29、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高、低温设备(热封电池除外)3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5反极仪或万用表6.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4 环保设施1废

30、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2表 3-5 企业生产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蓄电池除外)2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31、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低温试验设备3.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大于 1000Ah电池除外)4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5反极仪或万用表6.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阀控式除外)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

32、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3表 3-6 企业生产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2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2 工艺装备 1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小型阀控密封式

33、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3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4. 反极仪或万用表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4表 3-7 企业生产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蓄电池除外)2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热封机(非热封电池除外)4.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34、 工艺装备 1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低温设备3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5反极仪或万用表6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

35、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5表 3-8 企业生产储能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蓄电池除外)2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

36、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低温设备3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4储能用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5. 反极仪或万用表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6表 3-9 企业生产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

37、2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充放电设备2 工艺装备 1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低温设备3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5. 反极仪或万用表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

38、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表 3-10 企业生产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 1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灌酸装置(不带液蓄电17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池除外)2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装配设施3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热封机(非热封电池除外)4.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充电设备(不需补充电电池除外)2 工艺装备 1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极群模具原材料、半成品及外协件检验设

39、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 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恒温水浴锅7钢球8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9常规化学分析玻璃仪器及器皿10电导仪(不带液电池除外)11恒温干燥箱3检验设备产品检验设备1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恒流恒压充放电机2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低温设备3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大电流放电器4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恒温水浴设施或恒温环境设施5反极仪或万用表6. 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用气密性检测器具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设施、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不带液电池除外)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

40、似设施。3. 铅尘、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类似设施。18表 3-11 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 类别 仪器设备名称1 生产设备及设施1铅粉机2和膏机3涂板装置4铸板设施5化成充电机及化成设施(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除外)6固化室及干燥设施7分板设施(单片铸板除外)8. 灌、墩粉装置或挤膏装置、封底装置(限管式极板)2 工艺装备 板栅模具3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准确度 0.0001g)2架盘天平或电子天平(准确度 0.1g)3卡尺 4温度计5比重计6视密度专用量具7. 分光光度计或光谱仪8常规化学分

41、析玻璃仪器及器皿9恒温水浴锅10恒温干燥箱11电导仪4 环保设施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净化处理器、清水缓冲池。2. 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滤网净化器。3. 铅尘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过滤除尘器或喷淋填料塔。4. 铅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收集装置、喷淋填料塔或高压静电除尘器。注:1.“铅粉机”可以为外协设备,但外协企业必须取得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产品的生产许可证;192.带电解液出厂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无论其电解质状态如何,凡具有充电工艺的,必须进行酸雾处理;只对电池进行补充电的,也必须有酸雾收集净化系统;3.以上为

42、典型工艺应必备的生产设备,对于采用非典型生产工艺的企业,核查时可按企业工艺设计文件规定的生产设备进行;.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如“防酸帽”处理电池内化成或电池补充电工序硫酸雾的企业需提供如下资料: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该工序硫酸雾处理方法、处理效果符合环保要求的评价报告,“防酸帽”结构图和防酸雾溢出原理说明原件;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该车间或工序作业场所空气质量报告复印件,监测结果符合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病接触限值规定;由环保部门出具的该车间或工序室外无组织硫酸雾排放合格的监测报告复印件。5.3 铅酸蓄电池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4-1、表 4-2)表 4-1 铅酸蓄电池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序号 产

43、品单元(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检验项目1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汽车起动用)GB/T 5008.1-2005 6.1.2最大外形尺寸端子极性气密性2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船舶起动用)CB/T 728-2000 6.3外形尺寸端子极性气密性3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08 7.2外观外形尺寸极性密封性能4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排气式)GB/T 7404.1-2000 7.2最大外型尺寸极性及外观5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阀控式)GB/T 7404.2-2000 9.4最大外形尺寸蓄电池极性及外观1h 率容量气密性6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13281-2008 7.1.1

44、外观(镉明示)尺寸质量20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条款号 检验项目气密性7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排气式) GB 13337-1991 6.1外观极性外形尺寸气密性8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阀控式) GB/T 19638.2-2005 8.1.1外观极性密封式尺寸重量GB/T 19639.1-2005 6.1.1外观检查尺寸检查9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附件 6 6.1.1外观尺寸10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23638-2009 7.2.1外形尺寸外观极性气密性11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GB/T 22473-2008 8.2外观外形尺寸极性密封性能12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

45、池 GB/T 22199-2008 7.3外观检查尺寸检查质量检查13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GB/T 18332.1-2009 7.3外观、极性、质量检查外形尺寸检查*说明: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应根据产品容量及产品适用范围的要求,选择按 GB/T 19639.1-2005 或附件 6 进行出厂检验。表 4-2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序号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条款号 检验项目1铅酸蓄电池用极板 GB/T 23636-2009铅酸蓄电池用极板5.15.2极板外观质量检验极板成分检验21序号 产品品种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条款号 检验项目2铅酸蓄电池用生

46、极板附件 7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检验技术规范5.15.2生极板外观质量检验生极板成份检验5.4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 2)5.5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5.1.1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1.各产品单元抽样基数不少于 50 只;铅酸蓄电池用极板抽样基数不少于 1201 片;2.各产品单元抽样规格选取本单元的产品品种内最大产量的规格作为抽样样品;3.各产品单元抽样数量(见表 5) ;4.各产品的抽样地点应在成品库或生产线未端;5.“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产品单元的抽样:铅酸蓄电池用极板产品抽取一种规

47、格的正、负极板样品;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抽取一种规格的正极板样品;在抽样中采用如下覆盖方式:铅酸蓄电池用极板覆盖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管式和涂膏式极板覆盖涂膏式极板;6.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 7 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7.抽取的备样留存在企业,用于运输过程中样品意外毁损或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数据异常需复验时调用。5.5.1.2 铅酸蓄电池产品抽样数量(见表 5)表 5 铅酸蓄电池产品的抽样数量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 抽样数量汽车起动用 抽 6 只(其中 2 只备样)1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船舶起动用抽 6 只(其中 2 只备样

48、)排气式抽 5 只(其中 2 只备样)2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阀控式抽 5 只(其中 2 只备样)3 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 排气式抽 4 只(其中 2 只备样)22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 抽样数量阀控式抽 5 只(其中 2 只备样)4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 抽 7 只(其中 2 只备样)排气式抽 8 只(其中 2 只备样)5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阀控式抽 8 只(其中 2 只备样)6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抽 8 只(其中 2 只备样)7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抽 6 只(其中 2 只备样)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抽 4 只(其中 2 只备样)9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抽 6 只(其中 2 只备样)排气式抽 5 只(其中 2 只备样)10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阀控式抽 6 只(其中 2 只备样)涂膏式正、负极板各抽 15 片(其中各 2 片备样) ;生极板只抽正极板11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用生极板)管式和涂膏式管式正极板和负极板各抽 15 片(其中各 2 片备样) ;生极板只抽正极板5.5.1.3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 6)23表 6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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